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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普特(688619)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5-06-11 12:17
激励计划权益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550.00万份,占股本总额2.97%[2]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451.00万份,占股本总额2.43%,占拟授予总数82.00%[2] - 预留99.00万份,占股本总额0.53%,占拟授予总数18.00%[2] - 2024年7月30日向3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27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 - 全部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642.75万股,占股本总额3.47%[8] 激励对象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6人,占2024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9.89%[11]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等特定人员[11] - 吴东获授股票期权10.00万份,占拟授全部权益1.82%[13] - 吴俊获授股票期权50.00万份,占拟授全部权益9.09%[13] - 朱昌霖获授股票期权50.00万份,占拟授全部权益9.09%[13] 激励计划规则 - 单个激励对象获授股票累计未超股本总额1%等[14]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48个月[17]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首次授予权益,预留部分12个月内确认授权日[18] - 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间隔不少于12个月[19] 行权比例与价格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比例:第一期30%,第二期30%,第三期40%[21] - 若预留部分2025年9月30日前授予,行权比例同首次;9月30日后授予,第一期50%,第二期50%[21]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每份10.06元[24] -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与首次授予相同[25] 业绩考核指标 -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 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69%、119.7%,新增知识产权申请量均不低于80件[29] - 若预留部分2025年9月30日(含)前授予,以2025年为基数,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9月30日后授予,2027年增长率不低于69%,新增知识产权申请量均不低于80件[29] 考核与行权关系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分业绩和文化考核,各分五档[30] - 文化考核等级为5.0且业绩考核为A或B或C,个人行权比例为100%[30] - 文化考核等级为3.0或4.0,按业绩考核等级对应个人行权比例执行[30] - 文化考核为1.0或2.0,个人行权比例为0%[30] 信息披露与实施程序 - 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决议及草案摘要等[34] - 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35]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60日内首次授出权益,否则计划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35][37][38] - 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应在12个月内明确,否则失效[38] 数量与价格调整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调整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有对应公式[40][41][42][43] - 增发时行权数量和行权价格不作调整[40][41][42][43] 成本与公允价值 - 预计首次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总额为528.99万元[48] - 2025 - 2028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分别为138.62万元、220.59万元、125.88万元、43.91万元[49] - 计算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标的股价为10.01元/股[47] - 股票期权有效期分别为1年、2年、3年[47] - 历史波动率分别为19.82%、16.85%、15.75%[47] - 无风险利率分别为1.50%、2.10%、2.75%[47]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已获授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59] - 公司控制权变更,激励计划正常实施[60] - 信息披露文件有问题,已获授未行权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并注销,已行权需返还权益[60]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等不同情况,对未行权股票期权有不同处理方式[61][63][66]
罗普特(688619)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5-06-11 12:17
激励计划规模 - 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550.00万份,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8,543.8042万股的2.97%[7][37]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451.00万份,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43%,占拟授予总数的82.00%;预留99.00万份,约占股本总额的0.53%,占拟授予总数的18.00%[7][37] -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数量为642.75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47%[8][38] 激励对象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26人,占2024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263人的9.89%[31]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等,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股东等相关人员[30][31] - 激励对象包含1名外籍员工,在核心关键岗位任职[31] 行权价格与有效期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0.06元/份[9][52] -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9][43] 行权安排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在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行权,比例分别为30%、30%、40%[9][48] - 预留股票期权若在2025年9月30日前(含)授予,分三期行权比例为30%、30%、40%;之后授予分两期行权比例为50%、50%[10][48] 业绩考核 -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 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69%、119.7%,每年新增知识产权申请量不低于80件[62] - 若预留部分在2025年9月30日前(含)授予,以2024年为基数;若在2025年9月30日后授予,以2025年为基数,2026 - 2027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30%、69%,每年新增知识产权申请量不低于80件[62] 个人绩效考核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分业绩和文化考核,业绩考核分五档,文化考核分五档[64] - 文化考核5.0且业绩考核A或B或C,个人行权比例100%;文化考核5.0且业绩考核D或E,个人行权比例0%;文化考核3.0或4.0按业绩考核等级对应比例;文化考核1.0或2.0,个人行权比例0%[65] 调整规则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时,调整后股票期权数量Q=Q0×(1+n) [70] - 缩股时,调整后股票期权数量Q=Q0×n [70] - 配股时,调整后股票期权数量Q=Q0×P1×(1+n)/(P1+P2×n) [7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时,调整后行权价格P=P0÷(1+n) [73] - 缩股时,调整后行权价格P=P0÷n [74] - 配股时,调整后行权价格P=P0×(P1+P2×n)/[P1×(1+n)] [74] - 派息时,调整后行权价格P=P0–V,且P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74] 财务预测 - 以2025年6月11日为基准日预测算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公允价值,标的股价10.01元/股,有效期1年、2年、3年,历史波动率19.82%、16.85%、15.75%,无风险利率1.50%、2.10%、2.75%[83][84] - 预计首次授予的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总额为528.99万元[85] - 假设2025年6月授予且全部行权,2025 - 2028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分别为138.62万元、220.59万元、125.88万元、43.91万元[86] 实施与变更 - 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60日内首次授予权益并完成相关程序,否则应披露原因并终止计划[15][44][88][90] - 预留部分在12个月内确认授权日[44]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前变更,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变更,变更方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94] 终止情况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拟终止本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之后终止,应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95][97]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或内控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形,激励计划终止[108]
罗普特(688619) - 上海国仕律师事务所关于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11 12:17
公司上市 - 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46,830,000股,2月23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9] 激励计划 - 2025年6月11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5][17] - 尚需发股东大会通知,公示激励对象,监事会审核[18] - 激励对象含1名外籍员工,资金自筹[21][25] - 目的是完善治理结构等,符合规定待审议[26][30]
罗普特(688619)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6-11 12:16
激励计划考核 - 考核年度为2025 - 2027年,公司及个人每年考核一次[12] 行权条件 - 首次授予2025 - 2027年行权,对应营收增长率不低于30%、69%、119.7%,新增知识产权申请量不低于80件[8] - 预留授予2026 - 2027年行权,对应营收增长率不低于30%、69%,新增知识产权申请量不低于80件[8] 个人行权比例 - 文化考核5.0,业绩A - C行权100%,D - E为0%[10] - 文化考核3.0 - 4.0,按业绩等级对应执行[10] - 文化考核1.0 - 2.0,行权比例为0%[10] 考核流程 - 考核结束5个工作日内通知结果,申诉10个工作日复核,记录保存5年[15]
罗普特(688619)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2025-06-11 12:15
股东信息 - 股东陈延行单独或合计持有38.18%股份,于2025年6月11日提临时提案[4] 股东大会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6月23日召开,股权登记日6月17日[3][5] - 现场会议6月23日14点在厦门公司会议室召开[8] - 网络投票6月23日进行,各平台有不同投票时间[9] 议案情况 - 议案1 - 3于6月6日、4 - 6于6月11日经董事会会议通过[11] - 特别决议议案为1、4、5、6[12] -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为4、5、6[12][15]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14]
罗普特(688619)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5-06-11 12:15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1] -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2] 激励对象相关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等[3] - 激励对象范围符合规定且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 - 公司将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3] 流程与审核 - 监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3] - 《激励计划(草案)》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规定[3] -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3] 其他情况 - 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4] - 实施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4]
罗普特(688619)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11 12:1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3位监事均出席[3] 议案表决 -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三议案表决均全票通过,前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5][7] 激励计划安排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会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说明[7]
罗普特(688619)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11 12:15
会议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9位董事全到[3] 议案表决 -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三议案同意4票,关联董事回避,需股东大会审议[4][5][9]
罗普特(688619) -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2025-06-11 12:15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1] -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2] 激励对象相关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等[3] - 激励对象范围符合规定,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 流程安排 - 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说明[3] 计划合规性 - 《激励计划(草案)》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规定,未侵犯股东利益[3] - 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4] 计划意义与决策 - 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实行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4]
罗普特: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06 12:23
总则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1] - 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股份范围涵盖登记名下所有股份及衍生品种,包括信用账户和合并计算的多个证券账户 [2] 禁止或限制买卖规定 - 董事及高管在立案调查/侦查期间及处罚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 [2] - 重大事项披露前15日至公告前1日等敏感期禁止买卖股票 [3] - 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涉及配偶、父母、子女持股 [3][4] - 任期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25%(≤1,000股可全额转让) [4] - 新增股份(含股权激励、二级市场购买等)当年可转让25%,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增加可同比增加转让额度 [5] 核心技术人员减持规则 - 上市后12个月内及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首发前股份 [5] - 限售期满后4年内每年转让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持股的25%(可累积使用) [5] 信息申报与披露 - 需申报个人及关联账户信息(含配偶、父母、子女等),时点包括任职/离职后2个交易日等 [5] - 减持计划需提前15日披露,包含减持数量、来源、时间区间等,实施后2日内公告 [8] - 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内容含变动数量、时间及剩余持股等 [9] - 年度/半年度报告需披露董事及高管买卖股票情况,包括期初/期末持股数量及合规性说明 [9] 监管与执行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股份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发现违规需报告监管部门 [7] - 董事及高管不得融券卖出公司股份,融资融券交易需申报 [9] - 董事会未收回违规收益时,股东可30日内提起诉讼并要求责任董事承担连带责任 [4] 其他规定 - 离婚分割股份后双方仍需遵守每年25%的转让限制 [9]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