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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瑞新材:联瑞新材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3-25 11:24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 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潘东晖、朱恒源、吴凡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确认各位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 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 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独立董 事在 2023 年度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有效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潘东晖先 生、朱恒源先生、吴凡女士。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 并将自查情况提交 ...
联瑞新材:联瑞新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3-25 11:24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4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 1981 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 年 12 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 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 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9 年 7 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 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B 座 7-9 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2,04 ...
联瑞新材:联瑞新材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3-25 11:24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4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优化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共修订了5项制度。明细如下: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变更情况 | | --- | --- | --- | | 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 2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 修订 | | 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 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 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本次修订的 5 项制度,其中《董事会议 ...
联瑞新材:联瑞新材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03-25 11:24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 保护股东利益,有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 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江苏联瑞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 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本细则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 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并应 ...
联瑞新材:联瑞新材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3-25 11:24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4 号)核准,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瑞新材")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493,40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27.2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86,339,952.00 元,扣减发行费用 68,479,215.6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7,860,736.34 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 531,968,258.42 元,包括未划转的律师费用、审计费用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14,107,522.08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9 年 11 月 11 日到位,并经广东正中珠 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广会验字[2019] G17032 ...
联瑞新材: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5 11:24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 进行查测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 进行查测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CERTIFIED PUBLIC ACCOUN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华兴审字[2024] 23014790023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华兴审字[2024]23014790023号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瑞新材")2023年 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 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 性是联瑞新材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
联瑞新材:联瑞新材关于投资先进集成电路用超细球形粉体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公告
2024-03-25 11:24
项目投资 - 全资子公司拟投资约12900万元建设生产线项目[4] - 项目选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开发区[4] - 项目资金通过子公司自筹等方式解决[6] 项目情况 - 设计产能3000吨/年,建设周期12个月[6] - 2024年3月22日董事会通过投资议案[5] 项目影响与风险 - 符合战略规划,对业务和业绩有积极作用[7] - 实施可能因不可抗力等存在风险[4]
联瑞新材:联瑞新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东晖)
2024-03-25 11:24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4] - 2023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多次各委员会会议[4] 人事变动 - 2023年8月聘任王松周为财务负责人[10] 审计相关 - 2023年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0]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14]
联瑞新材:联瑞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5 11:24
证券代码:688300 证券简称:联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 1 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2024年3月22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 知于2024年3月12日以电子通讯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 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召开方式和内容。本次会议应出席董 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晓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 ...
联瑞新材:联瑞新材公司章程
2024-03-25 11:2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连云港东海硅微粉有限责任 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连云港东海硅微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广东 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晓冬、江苏省东海硅微粉厂、曹家凯、王松周、阮建 军、姜兵、汪维桥、张加林、朱晓童、柏林、戴良桥以发起方式设立。 第三条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9〕1924 号)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49.34 万股,于 2019 年 11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江苏联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Novoray Corporation。 第五条 公司住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新浦经济开发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