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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化设备行业财务总监CFO观察:合康新能陈自强违规收到1次警示函 其2024年薪酬高达115万元
新浪证券· 2025-08-11 07:05
薪酬概况 - 2024年A股上市公司财务总监CFO群体薪酬规模合计达42.70亿元,平均年薪为81.48万元 [1] - 机械设备-自动化设备行业财务总监CFO 2024年薪酬平均数约为77.97万元,其中华工科技王霞薪酬最高为236.55万元,欧克科技陈真薪酬最低为15.25万元 [1] - 薪酬在50-100万元人数最多,共计44人,占比59% [1] 年龄结构 - 财务总监CFO的年龄平均数约为47.16岁,其中40-49岁最多,人数共32人,占比约43% [3] - 年龄最大的为瑞晟智能王旭霞61岁,薪酬26.93万元;年龄最小的为欧克科技陈真29岁,薪酬15.25万元 [3] 学历分布 - 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及以下学历人数分别为1人、25人、38人及10人,对应平均薪酬分别为197.42万元、95.3万元、68.3万元及59.84万元 [5] - 英威腾田华臣为博士学历薪酬197.42万元,常辅股份许旭华及怡合达温信英均为中专学历薪酬分别为59.18万元、51.22万元 [5] 薪酬与业绩关系 - 亿嘉和王立杰薪酬78.94万元较2023年上涨66%,但公司归母净利润暴跌2069.0% [7] - 田中精机刘广涛薪酬74万元较2023年上涨11%,但公司归母净利润暴跌1654.9% [7] - 埃斯顿何灵军薪酬138.45万元较2023年上涨6%,但公司归母净利润暴跌700.1% [7] 违规情况 - 行业内共有8名财务总监CFO在2024-2025年收到过警示函、公开通报或内部通报 [7] - 东杰智能张路收到3次警示函薪酬60万元,违规事项包括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提不充分和未及时披露转股价格修正公告 [8] - 创世纪余永华收到2次警示函薪酬159.04万元,违规事项包括收入确认不准确和关联交易披露不准确 [9] - 亿嘉和王立杰收到2次警示函薪酬78.94万元,违规事项为业绩预告与实际差异较大 [9] - 合康新能陈自强收到1次警示函薪酬115.12万元,违规事项为配偶买卖公司股票 [9]
自动化设备行业财务总监CFO观察:瑞晟智能王旭霞年龄61岁为行业内最年长 薪酬仅27万元为行业倒数第三
新浪证券· 2025-08-11 06:57
薪酬概况 - 2024年A股上市公司财务总监CFO群体薪酬规模合计达42.70亿元,平均年薪为81.48万元 [1] - 机械设备-自动化设备行业财务总监CFO平均年薪约为77.97万元,最高薪酬为华工科技王霞236.55万元,最低为欧克科技陈真15.25万元 [1] - 薪酬在50-100万元区间人数最多,共44人占比59% [1] 年龄结构 - 财务总监CFO平均年龄47.16岁,40-49岁占比最高达43% [3] - 年龄最大为瑞晟智能王旭霞61岁薪酬26.93万元,最小为欧克科技陈真29岁薪酬15.25万元 [3] 学历分布 - 博士学历仅1人平均薪酬197.42万元(英威腾田华臣),硕士25人平均95.3万元,本科38人平均68.3万元,大专及以下10人平均59.84万元 [5] - 中专学历代表包括常辅股份许旭华59.18万元和怡合达温信英51.22万元 [5] 薪酬与业绩关联 - 亿嘉和王立杰薪酬78.94万元同比上涨66%,但公司归母净利润暴跌2069% [7] - 田中精机刘广涛薪酬74万元同比上涨11%,归母净利润暴跌1654.9% [7] - 埃斯顿何灵军薪酬138.45万元同比上涨6%,归母净利润暴跌700.1% [7] 违规情况 - 行业内有8名财务总监CFO在2024-2025年收到警示函或通报 [7] - 东杰智能张路因减值计提不充分等问题收到3次警示函薪酬60.20万元 [8][9] - 创世纪余永华因收入确认不准确等问题收到2次警示函薪酬159.04万元 [9] - 亿嘉和王立杰因业绩预告差异大收到2次批评薪酬78.94万元 [9] - 合康新能陈自强因配偶违规交易股票收到1次警示函薪酬115.12万元 [9]
523股融资余额增幅超5%
证券时报网· 2025-08-07 03:16
市场整体表现 - 8月6日沪指上涨0.45%,市场两融余额达20094.14亿元,较前一交易日增加91.55亿元 [1] - 沪市两融余额10230.66亿元,增加38.39亿元;深市两融余额9799.71亿元,增加51.61亿元;北交所两融余额63.77亿元,增加1.55亿元 [1] 行业融资变动 - 融资余额增加的行业有21个,机械设备行业融资余额增加20.43亿元,增幅最大 [1] - 电子行业融资余额增加13.95亿元,国防军工行业增加13.38亿元,分列二三位 [1] 个股融资增幅表现 - 融资余额增长个股2104只,占比56.70%,其中523股融资余额增幅超过5% [1] - 天铭科技融资余额1666.08万元,增幅111.76%,股价上涨5.09% [1] - 远航精密融资余额6004.66万元,增幅86.49%;理工导航融资余额2606.08万元,增幅65.40% [1] - 融资余额增幅前20只个股平均上涨6.11%,华密新材涨29.96%,日月明涨19.99%,远航精密涨11.99% [2] - 春晖智控跌4.99%,广信科技跌1.59%,誉辰智能跌1.49%,位列跌幅前三 [2] 个股融资减幅表现 - 1607股融资余额下降,其中201只降幅超过5% [4] - 保丽洁融资余额251.59万元,降幅34.99%,股价上涨1.85% [5] - 丰安股份融资余额145.13万元,降幅33.76%;安克创新融资余额38891.15万元,降幅25.58% [5]
人工智能板块震荡拉升,科思科技等多股涨停,机构看好两类投资主线
第一财经· 2025-08-04 02:40
人工智能板块市场表现 - 8月4日人工智能板块盘中震荡拉升,科思科技、东杰智能20%涨停,山河智能、能科科技等涨停,万里马、阳光诺和等涨超10% [1] - 科思科技涨幅+20.00%,东杰智能涨幅+19.99%,万里马涨幅+14.72%,金现代涨幅+14.66%,阳光诺和涨幅+13.95% [2] - 山河智能涨幅+10.01%,能科技涨幅49.99%,普元信息涨幅+9.92%,吉视传媒涨幅+9.84%,瑞晟智能涨幅49.41% [2] 人工智能政策支持 - 7月31日国常会审议通过《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提出大力推进人工智能规模化商业化应用 [3] - 政策要求推动人工智能在各领域深度融合,形成创新与应用良性循环,政府部门和国企要强化示范引领 [3] - 政策提出要优化人工智能创新生态,强化算力、算法和数据供给,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3] 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前景 - 中航证券指出政策明确"AI+"发展主线,叠加通用大模型技术突破,形成政策底+能力底共振格局 [3] - 2025年下半年将成为"AI应用落地元年",通用型智能体工具逐步成熟,企业AI助手、自动化工作流与智能内容生成将率先形成高频使用场景 [3] - 在开源生态繁荣、政策全链支持、应用落地提速背景下,建议重点关注大模型开发与AI Agent能力提供商及AI落地场景应用两类投资主线 [3]
自动化设备板块8月1日涨0.09%,东杰智能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出1.84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08-01 08:33
板块整体表现 - 自动化设备板块2023年8月1日较前一交易日微涨0.09% 跑赢大盘 当日上证指数下跌0.37% 深证成指下跌0.17% [1] - 板块内主力资金净流出1.84亿元 游资资金净流出1.0亿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2.84亿元 [1] 领涨个股表现 - 东杰智能(300486)以20.00%涨幅领涨板块 收盘价14.16元 成交量76.60万手 成交额10.00亿元 [1] - 赛腾股份(603283)涨幅9.26% 收盘价37.89元 成交量39.89万手 [1] - 劲拓股份(300400)涨幅9.16% 收盘价19.18元 成交量37.39万手 成交额7.14亿元 [1] 其他显著上涨个股 - 欧克科技(001223)上涨7.10%至45.86元 瑞晟智能(688215)上涨6.76%至54.51元 成交额1.50亿元 [1] - 杰普特(688025)突破百元关口 收盘价100.80元 涨幅5.22% 成交额2.70亿元 [1] - 艾隆科技(688329)上涨4.63%至21.00元 智立方(301312)上涨4.24%至46.18元 成交额4.73亿元 [1]
瑞晟智能等在上海成立人工智能科技公司
企查查· 2025-07-30 06:41
公司成立 - 瑞晟智焱(上海)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近日成立 法定代表人为袁峰 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1]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 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 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 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等 [1] 股权结构 - 该公司由宁波瑞晟智焱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全资持股 [1] - 宁波瑞晟智焱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由瑞晟智(688215)和智焱芯合(宁波)人工智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持股 [1]
瑞晟智能: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5-07-28 16:14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职位 将监事会职权转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4] - 废止与监事或监事会相关的内部制度包括《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4] - 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涉及条款包括第一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八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第八十一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第九十七条、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第一百条、第一百〇一条、第一百〇四条、第一百〇五条、第一百〇六条、第一百〇七条、第一百〇八条、第一百〇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六条、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五十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九十八条、第二百〇二条[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3][34][35][36][37][38][39][40][41][42][43][44][45] 股东会议事规则 - 会议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及9:30-11:30和13:00-15:00 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15:00[3] - 股东发言需在签到时登记 持股数多的前十位股东优先安排 每次发言不超过五分钟[2] - 会议表决前终止登记 由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股东人数及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2]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 - 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变更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 董事长为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4] -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扩大至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4] - 公司经营宗旨表述从“提供最优的智能制造与智慧物流解决方案”修订为“提供最优的智能化整体解决方案”[6] - 公司股份面值表述从“股票”修订为“面额股”[6] - 新增财务资助条款 规定公司可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但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 且需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增加资本方式条款中 “公开发行股份”和“非公开发行股份”分别修订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6] - 股东权利条款修订 明确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但需提前申请并签署保密承诺[7][8] - 股东会职权条款删除“监事会报告”审议项 增加“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的授权[12] - 临时股东会召开情形中 “监事会提议召开”修订为“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13][14] - 利润分配政策修订 增加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包括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3]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职能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 特定事项需经其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8] - 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特定条款规定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9] - 内部审计制度修订 明确内部审计工作领导体制、职责权限及结果运用 内部审计机构直接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44][45]
瑞晟智能: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28 16:14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 - 废止与监事或监事会相关的内部制度 包括《监事会议事规则》 [1] -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 公司监事及监事会履职正式终止 [1] 法定代表人变更 - 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变更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 董事长担任执行事务董事 [2] - 法定代表人辞任需在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 辞任即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 [2] 高级管理人员定义 - 高级管理人员范围扩大至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3] - 原定义仅包含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 [3] 财务资助条款 - 新增财务资助许可条款 可为他人取得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 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10% [4] - 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 - 违规提供财务资助造成损失的 负有责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承担赔偿责任 [4] 股东权利调整 - 股东可查阅范围新增会计凭证 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股3%以上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 [5] - 股东需提交书面申请并签署保密承诺函后方可现场查阅 [5] - 股东可委托中介机构查阅 但需遵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保护规定 [5] 股东会决议效力 - 明确股东会决议无效及撤销情形 程序瑕疵轻微且未产生实质影响的除外 [6] - 新增争议解决机制 相关方需及时提起诉讼 判决前应继续执行决议 [6] - 法院作出判决后公司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 [7] 股东诉讼权 - 股东诉权行使对象由监事会调整为审计委员会 持股要求为连续180日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 [7] - 全资子公司相关诉讼条款同步调整 无监事会时参照审计委员会执行 [8] 利润分配政策 - 现金分红条件细化 新增四种可不分配情形包括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经营现金流为负等 [40] - 维持现金分红比例要求 现金分红不少于可供分配利润10% 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 [40] - 股票回购支付现金视同现金红利 合并计算分红比例 [40] 董事会职权 - 股东会新增授权条款 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9] - 授权有效期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 [9] 内部审计制度 - 内部审计机构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 [45] - 审计委员会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46]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由内部审计机构出具 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披露 [45]
瑞晟智能: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7-28 16:14
对外担保管理框架 - 公司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旨在规范担保行为、保护投资人权益并确保资产安全 依据包括《公司法》《民法典》《证券法》及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1] - 对外担保涵盖为他人、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 具体包括借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等类型 [1] - 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 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后方可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且除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互保外 均需采取反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 [1][4] 担保对象审查程序 - 公司在提供担保前需审查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分析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经审计财务报告、还款能力分析及主合同复印件等 [2][3] - 经办部门需核实申请担保人的经营、财务、信用及行业前景等信息 经总经理审定后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 存在资料虚假、经营恶化或历史不良记录等情形不得提供担保 [3] - 被担保人若资金投向违规、提供虚假资料、曾有担保逾期未处理或信誉不良且无改善迹象 公司禁止为其担保 [3] 审批权限与决策机制 - 股东会为对外担保最高决策机构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行使审批权 超出权限需报股东会批准 董事会负责实施已通过的担保事项 [4] - 董事会审批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股东会审批的担保包括单笔超净资产10%、总额超净资产50%、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等情形 [4]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担保时 相关股东需回避表决 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互保可豁免部分条款但需在年报中披露 [5] 担保合同与日常管理 - 担保需订立书面合同 内容需符合《民法典》要求 由财务部门审查 必要时由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 合同由董事长或授权人根据决议签署 [5][6] - 财务部为对外担保日常管理部门 负责统一登记备案、文件保存及定期核对 需按季度填报担保情况表并抄送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 发现异常合同需及时报告 [7] - 担保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 被担保人违约时财务部需启动追偿并通报董事会 公司需采取向被担保人追偿、请求合同无效或财产保全等措施控制风险 [7][8][9] 附则与生效机制 - 本办法经股东会审议后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若与相关规定冲突则以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为准 [10] - 办法中"以上"含本数 "过""高于""低于"不含本数 确保条款执行的明确性与一致性 [10]
瑞晟智能: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7-28 16:14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防范资金占用管理制度以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行为 [1] - 制度明确禁止经营性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并规定防范措施与责任追究机制 [2][3][6][8]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管理 [1] - 关联方定义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1] 资金占用定义 -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通过采购销售等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2]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代偿债务、拆借资金、承担担保责任等情形 [2][3] 防范原则 - 禁止以垫付期间费用、预付款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3] - 明确禁止八类资金提供方式包括垫支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开具无真实交易背景票据等 [3][4] 管理架构 - 董事会负责防范资金占用管理 [6] - 设立由董事长任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作为日常监督管理机构 [6] - 总经理负责日常资金管理财务负责人协助监控资金业务往来 [7] 监督机制 - 外部审计师需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 [7]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应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抵偿需满足四项严格规定 [8] 责任追究 - 违规占用资金需承担赔偿责任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 [9] - 对协助纵容资金占用的责任人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9] - 擅自批准资金占用视为严重违规行为涉及金额巨大时向股东通报并严肃处理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