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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星(603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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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星(603978) -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5-07-29 09:47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2025年7月28日完成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2] - 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7月16日,授予数量200万份,授予人数6人[6] - 行权价格为13.33元/份[6]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等待期分别为授予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6] -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50%,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比例50%[7] 业绩目标 - 2025年营业收入相较于2024年目标增长率为18%,触发增长率为14%[9] - 2026年营业收入相较于2024年目标增长率为48%,触发增长率为38%[9] 行权比例规则 - 当A≥目标值Am时,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X=100%[9] - 当目标值Am>A≥触发值An时,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X=A/Am*100%[9] - 当A<触发值An时,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X=0%[9] -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行权比例:A为100%、B为80%、C为50%、D为0%[10] 授予情况 - 董事周志获授股票期权50万份,占本次授予总量25.00%,占公司总股本0.24%[10] - 核心人员5人获授股票期权150万份,占本次授予总量75.00%,占公司总股本0.71%[10] -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200万份,占公司总股本0.95%[10] 测算相关 - 公司用Black - Scholes模型于2025年7月16日对200万份股票期权测算,标的股价16.83元/股[13] - 股票期权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历史波动率为20.4187%、17.4562%[13] - 无风险利率为1.50%、2.10%,股息率为0%[13] 费用摊销 - 200万份股票期权需摊销总费用815.14万元,2025年摊销300.36万元,2026年摊销407.57万元,2027年摊销107.21万元[13] 其他 -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股本总额10.00%[10]
深圳新星预计上半年同比减亏,董事长陈学敏年过六旬、连续5年领薪98万元
搜狐财经· 2025-07-21 08:08
业绩预告 - 预计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350万元至-1570万元 同比亏损减少3383.77万元至4163.77万元[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2950万元至-1970万元 上年同期扣非净利润为-7127.41万元[2] - 上年同期利润总额为-5501.30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5733.77万元 每股收益-0.36元[2] 亏损原因分析 - 铝锭价格大幅波动导致存货成本上升 4月初铝价较3月底下跌约1000元/吨 影响约1万吨铝锭及半成品库存 使第二季度产品毛利率下降 毛利减少约1000万元[3] - 铝箔坯料产品销售收入增加导致应收账款上升 预期信用减值损失金额较一季度增加约500万元[3] - 铝箔坯料冷精轧生产线调试期间产能未稳定 成材率未达预期 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注:公告披露日生产线已调试完成并稳定生产)[3] 公司经营数据 - 2024年营业收入25.63亿元 同比增长62.32%[5] - 2024年归母净利润-2.91亿元 同比下降105.88% 扣非归母净利润-3.04亿元 同比下降113.16%[5] - 基本每股收益-1.70元 公司主营铝晶粒细化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5] 管理层信息 - 董事长陈学敏现年63岁 2020-2025年每年薪酬均为97.5万元未涨薪[5] - 陈学敏自1999年7月起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现任辉科公司董事长及多家关联企业董事[5]
深圳新星: 广东普罗米修(龙岗)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16 16:26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6名激励对象(包括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首次授予200万份股票期权,占公司总股本的0.95% [9][10]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36个月,分两个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为授予后12-24个月(行权比例50%),第二个行权期为授予后24-36个月(行权比例50%)[6][7] - 行权条件与公司业绩考核挂钩,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增长率需达18%(目标值)或14%(触发值),2026年需达48%或38% [9] 行权安排与考核机制 - 公司层面行权比例根据实际营收增长率动态调整:达到目标值(Am)可行权100%,介于目标值与触发值(An)之间按比例行权,低于触发值则全部注销 [9] - 个人层面行权比例依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级:A级100%、B级80%、C级50%、D级0%,未达标部分由公司注销且不可递延 [9] - 明确禁止行权期间包括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重大事项决策至披露期间等 [7] 法律程序与合规性 - 激励计划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完成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无异议)[3][4] -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确认授予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 [2][10] - 授予条件已满足,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重大违法违规等禁止性情形 [5][8]
深圳新星: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7-16 16:26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深圳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推出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2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3.33元/股,激励对象为6名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 [7][8]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36个月,分两个行权期:首次授予后12-24个月可行权50%,24-36个月可行权剩余50% [7] - 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或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激励对象获授权益合计占公司总股本0.95% [6][8] 审批程序与时间节点 - 2025年6月16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及考核管理办法,监事会同步出具核查意见 [3][4] - 2025年7月2日股东大会批准计划并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7月16日董事会确定授予日为2025年7月16日 [5][7] - 激励对象名单经6月17-26日内部公示无异议,7月3日公司披露内幕信息自查报告 [5][6] 激励对象与行权条件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且均未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8] - 行权条件要求公司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或破产情形,激励对象未受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 [9] - 公司采用股份支付会计准则计量激励成本,提示可能对财务状况产生摊薄影响 [9][10]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申万宏源证券确认授予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法》《证券法》要求 [9][10] - 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授予条件,授予日、行权价格等要素设定合规 [10]
深圳新星(603978) -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2025-07-16 11:32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5年6月16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2][3] - 2025年6月17 - 26日对激励对象内部公示[4] - 2025年7月2日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会[4] - 2025年7月16日为股票期权授予日[2][16]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份股票期权[2] - 行权价格为13.33元/份[3][16]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8] 行权安排 - 等待期为授予日起12个月、24个月[8] -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50%,时间为授予日起12 - 24个月[9] -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比例50%,时间为授予日起24 - 36个月[9] 业绩考核 - 2025 - 2026年为考核年度,2025年目标营收增长率18%,触发值14%;2026年目标48%,触发值38%[11] -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根据业绩考核完成情况确定[11] - 个人层面考核按现行规定分年度进行,考核结果A、B、C、D行权比例分别为100%、80%、50%、0%[13] 人员分配 - 周志获授50万份,占25%,占总股本0.24%;核心人员5人获授150万份,占75%,占总股本0.71%[13] 费用摊销 - 授予200万份股票期权需摊销总费用815.14万元,2025年300.36万元,2026年407.57万元,2027年107.21万元[17][18] 合规情况 - 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5]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等特定人员[13][15] - 律师事务所认为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尚需履行披露及登记手续[19] - 申万宏源认为公司和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首次授予事项符合规定[20]
深圳新星(603978)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2025-07-16 11:32
股票期权激励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总量200万份,占公司总股本0.95%[1] - 周志获授50万份,占授予总量25.00%,占总股本0.24%[1] - 5名核心人员合计获授150万份,占授予总量75.00%,占总股本0.71%[1]
深圳新星(603978) -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7-16 11:32
激励计划流程 - 2025年6月16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3] - 2025年6月17 - 26日公示激励对象[14] - 2025年7月2日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4] - 2025年7月3日披露自查报告[14] - 2025年7月16日审议通过授予股票期权议案[15] 激励计划数据 - 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7月16日[18] - 首次授予数量200万份[18] - 首次授予人数6人[18] - 行权价格13.33元/股[18]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36个月,等待期12、24个月[18] - 行权安排分两期,行权比例均为50%[19] 激励对象情况 -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核心员工共6人[19] - 周志获授50万份,占总量25%、总股本0.24%[22] - 核心人员5人获授150万份,占总量75%、总股本0.71%[22] 其他 - 公司对激励费用计量、提取和核算,注意摊薄影响[27]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首次授予符合规定[29]
深圳新星(603978) - 广东普罗米修(龙岗)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2025-07-16 11:32
激励计划 - 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7月16日,授予200万份,6人获授,行权价13.33元/股[18] - 有效期不超36个月,等待期12、24个月[18] - 两个行权期行权比例均为50%[20] 业绩目标 - 2025年营收较2024年增长率目标18%,触发值14%[22] - 2026年营收较2024年增长率目标48%,触发值38%[22] 人员获授 - 周志获授50万份,占授予总量25%,总股本0.24%[23] - 核心人员5人获授150万份,占授予总量75%,总股本0.71%[23]
深圳新星(603978) - 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5-07-16 11:30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人员,具备资格符合条件[2] 激励计划 - 监事会认为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2] - 同意以2025年7月16日为授予日[2] - 授予价格为13.33元/份,向6人授予200万份期权[2][3]
深圳新星(603978)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16 11:30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16日召开[1]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1] 股票期权授予 - 6名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2] - 授予日为2025年7月16日,授予价格13.33元/份[3] - 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份股票期权,表决3票同意[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