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星(603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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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星: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6 12:15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以通讯会议形式召开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志锐主持 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 [1] - 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合法有效 [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审议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认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1][2] - 激励计划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 [1] - 审议通过《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认为符合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2] - 考核管理办法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建立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2] - 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1][2][3] 激励对象资格审查 - 激励对象名单经监事会核查 认定所有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无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2] - 激励对象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无《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高监的情形 [2] -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 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 [3] 后续实施安排 - 激励计划相关文件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1][2]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前通过内部渠道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 公示期不少于10天 [3] - 监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 - 所有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2]
深圳新星: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6-16 12:15
公司主体资格 - 公司具备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未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1] - 公司未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1] - 公司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1] 激励对象资格 - 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2] - 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行政处罚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2] - 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且不存在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形[2] 激励计划合规性 - 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和行权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包括授予额度、授予日期、行权价格、等待期及行权条件等事项[2] - 激励计划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2] 激励计划目的 - 计划旨在建立股东与经营者利益共同体 提高公司管理效率、经营积极性及责任心[3] - 计划目标为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确保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3] - 计划旨在为股东带来更高效和持久的回报[3]
深圳新星: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16 12:15
征集人基本情况 - 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肖长清先生 1965年3月出生 中国国籍 无境外居留权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管理系硕士研究生 保荐代表人 注册会计师 [1] - 肖长清职业经历包括:1985年7月-1991年7月在航空部605研究所工作 1994年2月-2000年12月任君安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经理 经世德理公司高级经理 副总经理 2001年3月-2004年担任平安证券投资银行总部业务总监 2004年10月-2007年1月担任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并购部董事总经理 2007年2月-2009年1月担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董事 2009年2月-2018年3月担任国盛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深圳业务部总经理 2018年3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合利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1年8月至今担任江西生物制品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1]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1][2] - 征集人与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 [2]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5年7月2日14点30分 [2]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日9:15-15:00 其中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时间为9:15-9:25 9:30-11:30 13:00-15:00 [2] - 召开地点为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 [3][4] - 会议将审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 [2] 征集投票权方案 - 征集对象为2025年6月2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并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全体股东 [4] - 征集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1日(工作日) [1] - 征集程序包括填写授权委托书 提交相关文件 文件送达及见证律师确认四个步骤 [4][5] - 文件送达地址为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 收件人周志 邮编518106 联系电话0755-29891365 [5] - 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投票 [5][6] 表决意见及理由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为同意 [1] - 表决理由为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 有利于对核心人才形成长效激励机制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 - 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成为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 [2]
深圳新星: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6-16 12:15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7月2日14点30分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召开 [1] - 投票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 [1]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7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交易系统)及9:15-15:00(互联网平台) [1] 会议审议事项 - 审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 - 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 - 关联股东(激励对象或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2] 投票相关程序 -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需按上交所监管指引执行 [2] - 独立董事肖长清公开征集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 [2]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 参会人员资格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6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有权参会 [6] - 登记时间为2025年7月1日8:30-11:30及13:30-16:30,登记地点为公司证券部 [7] - 股东可通过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授权委托书(附件1)办理登记 [6][10] 其他会务信息 - 会议联系方式:电话0755-29891365、传真0755-29891364、联系人周志、邮箱ir@stalloys.com [7] -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8]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对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 [10][11]
深圳新星(603978)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6-16 11:4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7月2日14点30分在深圳光明区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召开[3] - 网络投票7月2日进行,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投票9:15 - 15:00[5][6] - 审议3项议案,含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9][10] 登记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6日[16] - 7月1日8:30 - 16:30在公司证券部登记,资料16:30前送达[19] 其他 - 独立董事肖长清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8] - 会议联系电话0755 - 29891365,传真0755 - 29891364,联系人周志[21]
深圳新星(603978) -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2025-06-16 11:45
股东大会信息 - 征集委托投票权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至7月1日(工作日9:30 - 11:30,13:00 - 15:00)[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7月2日14点30分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7月2日[6] - 召开地点为深圳市光明区高新产业园区汇业路6号新星公司红楼会议室[6] 征集对象与要求 - 征集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26日登记在册股东[8] - 委托投票文件需满足多条件才有效[10] 审议议案 - 审议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议案[7][15] 其他 - 独立董事肖长清出席相关会议并对激励议案投同意票[5] - 征集人肖长清未持有公司股票[3]
深圳新星(603978)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16 11:4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3位监事均出席[1] 激励计划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3项议案表决全票通过,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2][3][4][5] -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特定人员[4] - 公司将公示激励对象,监事会将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说明[5]
深圳新星(603978)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16 11:4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16日召开,9位董事全出席[1]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7月2日14:30在深圳召开[7] 议案表决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多议案表决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2][3][6] - 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通过[8]
深圳新星(603978) -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资金来源暨收到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2025-06-16 11:32
回购方案 - 2024年2月20日通过回购方案,资金3000 - 6000万元,期限至2025年2月19日[3] - 2025年2月18日延长回购期限至2025年11月19日[4] 回购实施 - 2024年2月28日首次回购17.4万股,支付191.468万元[5] - 截至2025年5月31日累计回购99.77万股,支付1000.2959万元[5] 资金调整 - 拟将回购资金来源调整为自有和自筹资金[2][6] - 调整事项通过董事会审议,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7][8] 融资支持 - 获华夏银行1800万元贷款承诺函,利率不超2.25%[9] - 贷款专项用于回购,以正式合同为准[9]
深圳新星(603978) - 深圳市新星轻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5-06-16 11:3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公司拟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1] - 考核范围为董事、高管、核心员工[4] - 2025 - 2026年为考核年度,每年考核一次[7,12] 业绩目标 - 2025年营收较2024年目标增长率18%,触发值14%[7] - 2026年营收较2024年目标增长率48%,触发值38%[7] 行权规定 - 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依业绩考核确定[7] - 个人层面考核分年度,结果对应不同行权比例[9] 其他规定 - 未达业绩要求,对应期权由公司注销[8,10] - 被考核对象可申诉,结果保存至少三年[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