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本股份(603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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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本股份(60319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18 09:46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建立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 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以《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相关活动。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基础上,积极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 (二)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
润本股份(603193)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8 09:46
第三条 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按照股东会的决议设立专门委员会。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是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五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 委员会报告工作。公司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 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 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 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
润本股份(603193)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18 09:46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明 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 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 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公司设立审计部作为公司的内部审计机构,审计部向董事会负责。审计部在 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 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计部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 会直接报告。 (一 ...
润本股份(60319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8-18 09:46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 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 诚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以公司 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规范董事会秘书工作,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董事会秘书应由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 第五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作为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 ...
润本股份(60319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18 09:46
第四条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本公司连续任职 独立董事已满6年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 选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任职的独立董事,其任职时间连续计算。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
润本股份(60319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18 09:46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及 经营层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的议事、决策程序及职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 证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承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秘 书。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义务及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和解聘,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的领导下行使下 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应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四条 总经理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规的规定行使职权时,受国家 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压制、刁难、威胁和打击报复。 第五条 公司 ...
润本股份(60319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8 09:46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 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 一以上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组成人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 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 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工作;主任委员应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经 董 ...
润本股份(60319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18 09:46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权利, 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及《润本 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 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 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 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 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两名以 上董事时,公司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 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第五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六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
润本股份(603193)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18 09:46
本细则所称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 并担任召集人。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 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和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 提出建议。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 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 ...
润本股份(60319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18 09:46
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抵押、质 押或保证,包括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 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公司对外承担到期补足差额及回购的承诺的,视为保证行为,应按照本制度 要求进行审议。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时,与该担保事项有利害关 系的董事或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1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 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