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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本股份: 关于润本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 - 股东大会由第二届董事会根据2025年8月1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召集 [2] - 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3日下午15:00在广州天河区富力盈信大厦40楼会议室召开 [2] - 网络投票通过上交所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月3日9:15-11:30及13:00-15:00 互联网投票平台时间为9:15-15:00 [2] 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代理人共7人 [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8日 出席股东均为登记在册的合法持有人 [3]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均出席现场会议 [3] 网络投票实施情况 -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389人 代表股份19,913,362股 [5] - 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均计入表决权总数 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4] - 网络投票公告于2025年8月19日通过股东大会通知向全体股东告知 [4] 表决总体情况 - 现场与网络投票合计396名股东参与 代表股份199,999,999股 [5] - 表决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5] -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实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9] 法律意见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2] - 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3] - 表决程序及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