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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南油2025年中报简析:净利润同比下降53.28%
证券之星· 2025-08-25 22:24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中报营业总收入27.72亿元,同比下降21.43%[1] - 归母净利润5.7亿元,同比下降53.28%[1] - 第二季度营业总收入13.98亿元,同比下降17.22%,归母净利润2.86亿元,同比下降48.0%[1] 盈利能力指标 - 毛利率26.2%,同比减少26.67%[1] - 净利率20.82%,同比减少40.18%[1] - 每股收益0.12元,同比下降53.12%[1] 成本费用结构 -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总计3850.56万元[1] - 三费占营收比1.39%,同比下降7.17%[1] - 财务费用变动幅度-126.56%,主因有息债务余额减少及利息收入增加[6] 资产负债状况 - 货币资金48.48亿元,同比增长9.05%[1] - 有息负债8.21亿元,同比下降41.35%[1] - 长期借款变动幅度-42.52%,主因偿还长期借款[5] - 每股净资产2.37元,同比增长12.8%[1] 现金流表现 - 每股经营性现金流0.21元,同比下降33.84%[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下降主因营业收入同比减少[6]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140.9%,主因船舶处置款同比减少[6] 重要科目变动分析 - 预付款项增长64.91%,主因预付船舶保险费及港口使费增加[3] - 应收账款2.42亿元,同比增长32.48%[1] - 合同负债下降84.44%,主因预收运费减少[3] - 专项储备增长328.72%,主因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增加[6] 机构持仓动态 - 国泰中证油气产业ETF持有165.93万股,新进十大持仓[8] - 汇添富中证油气资源ETF持有132.89万股,呈增仓态势[8] - 共计8只基金产品持仓,其中4只为新进或增仓[8] 历史业绩对比 - 公司去年ROIC为16.54%,资本回报率表现强劲[7] - 历史中位数ROIC为10.91%,最差年份2013年ROIC为-38.98%[7] - 证券研究员普遍预期2025年业绩13.29亿元,每股收益0.28元[7]
招商南油股价微跌0.33% 拟斥资4亿元回购股份
搜狐财经· 2025-08-25 12:35
股价表现 - 股价报2.98元 较前一交易日下跌0.01元 盘中最高触及3.02元 最低下探至2.96元 成交额达7.55亿元 [1] 公司业务 - 招商局集团旗下专业油轮运输企业 主要从事海上原油 成品油 化工品和气体运输业务 [1] - 运营船舶74艘 总载重吨位284.61万吨 [1]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27.72亿元 同比下降21.43%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亿元 同比下降53.28% [1] 公司行动 - 拟以自有资金回购股份 回购金额在2.5亿至4亿元之间 回购价格不超过4.32元/股 [1]
625股获融资买入超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5 02:06
融资买入概况 - 8月22日A股共有3713只个股获融资资金买入 其中625股买入金额超亿元 [1] - 东方财富 中芯国际 中兴通讯融资买入金额排名前三 分别获买入40.02亿元 35.17亿元 31.1亿元 [1] 融资买入占比分析 - 5只个股融资买入额占当日总成交金额比重超30% [1] - 广州港 招商南油 山鹰国际融资买入额占比排名前三 分别为38.22% 36.22% 32.44% [1] 融资净买入情况 - 48只个股获融资净买入超亿元 [1] - 中芯国际 中兴通讯 北方稀土融资净买入金额排名前三 分别获净买入9.21亿元 9.15亿元 7.9亿元 [1]
625股获融资买入超亿元,东方财富获买入40.02亿元居首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8-25 01:47
融资买入概况 - 8月22日A股共有3713只个股获融资资金买入 其中625股买入金额超1亿元 [1] - 东方财富 中芯国际 中兴通讯融资买入金额排名前三 分别获买入40.02亿元 35.17亿元 31.1亿元 [1] 融资买入集中度 - 5只个股融资买入额占当日总成交金额比重超30% [1] - 广州港 招商南油 山鹰国际融资买入额占比排名前三 分别为38.22% 36.22% 32.44% [1] 融资净买入情况 - 48只个股获融资净买入超1亿元 [1] - 中芯国际 中兴通讯 北方稀土融资净买入金额排名前三 分别获净买入9.21亿元 9.15亿元 7.9亿元 [1]
招商南油: 招商南油2024年度ESG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4 16:16
核心观点 - 公司发布2024年度ESG报告 系统性披露可持续发展管理策略 行动及成果 [1] - 公司定位全球领先中小船型液货航运服务商 实行专业化 差异化 领先化发展战略 [2] - 公司拥有控制船舶75艘 总运力285.8万载重吨 年运输能力超4400万吨 [2] - 外贸成品油运输规模远东第一 内贸原油运输规模国内第二 乙烯运输规模国内第一 [2] 公司治理 -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业委员会 2024年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40项议案 [6] - 独立董事占比达三分之一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董事占比100% [2] - 建立三级ESG治理架构 将ESG绩效与高管薪酬挂钩 [3][4] - 2024年开展反腐败相关监督检查10次 腐败风险评估运营点比例100% [9][10] 风险管理 - 建立风险偏好和核心风险两大监测预警体系 识别年度前十大风险 [8] - 将ESG风险融入企业风险管理流程 制定专项应对计划 [8] - 2024年未发生商业贿赂及贪污事件 [9] 环境管理 - 设立节能环保专业委员会 2019年通过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11] - 成立低碳专项战略工作小组 建立气候治理体系 [11] - 2024年使用生物燃料约1500吨 [2] - 开展4.9万吨MR船货泵蒸汽透平机改变频电动机技术改造 [2] 气候变化应对 - 采用IPCC AR6的SSP1-2.6和SSP5-8.5情景评估气候风险 [11] - 制定招商南油十四五双碳战略规划 应对国内外碳排放政策 [2][11] 安全运营 -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 建立全覆盖安全管理体系 [2] - 2024年上线MR POOL系统实现船队精细化运营 [2] - 推动QHSE系统数字化集成 实现全要素全流程监管协同 [2] 员工发展 - 2024年慰问困难职工63人次 提供困难援助39人次 [1] - 员工培训覆盖率100% 开展廉洁教育培训100%覆盖 [9][10] - 船岸职工疗休养2批次 新建2个基层员工之家 [7] 业务布局 - 经营海上原油 成品油 化工品和气体运输 主要采用期租租船 POOL运作 COA合同等方式 [2] - 原油运输覆盖渤海湾 海进江 东南亚 东北亚和澳洲航线 [2] - 成品油运输运营苏伊士以东区域 包括东北亚 东南亚 澳洲 印度中东和东非南非 [2] 技术创新 - 与中国船级社合作推广无人机+AI在船舶检验中的应用 [2] - 推动航运业智能化高效化发展 提供优质客户服务 [2] 社会责任 - 通过消费帮扶 就业帮扶助力乡村振兴 [1] - 2024年获得金蜜蜂智库颁发优秀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奖 [2]
招商南油: 招商南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制定)
证券之星· 2025-08-24 16:16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旨在规范离职程序 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权益 涵盖离职情形 生效条件 移交手续 后续义务及责任追究等方面 [1][2][3][4][5]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 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 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 高级管理人员辞任自董事会收到报告时生效 [1] -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 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自动离职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聘任的 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自动离职 [2]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 决议作出之日生效 无正当理由解任时董事可要求赔偿 [2] - 存在无民事行为能力 被判处刑罚 破产责任 吊销执照责任 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市场禁入 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等情形时 公司应解除其职务 [2][3] 移交手续与未结事项处理 - 离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需办理交接或接受离任审计 移交全部文件 印章 未了结事务清单并签署确认文件 [3] - 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完毕公开承诺(如业绩补偿 增持计划)时 公司有权要求制定书面履行方案及承诺 未履行需赔偿全部损失 [3] 离职后义务 - 离职后五年内仍承担忠实义务 任职期间执行职务的责任不因离任免除 [3]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同类股份总数的25%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4] - 需配合公司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 不得拒绝提供文件及说明 [4] - 离职后保密义务持续至信息公开 需完成未尽事宜并履行不竞争义务 [4] 责任追究机制 - 发现未履行承诺 移交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时 应赔偿公司损失 [5] - 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在15日内申请复核 复核期间不影响财产保全措施 [5] 制度执行与解释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不一致时以后者为准 [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5]
招商南油: 招商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证券之星· 2025-08-24 16:16
招商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 招商局财务公司于2011年5月17日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 持有金融许可证和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2] - 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 招商局集团出资25.5亿元(占比51%) 中国外运长航集团出资24.5亿元(占比49%) [2] - 业务范围涵盖成员单位存贷款、票据贴现、资金结算、委托贷款、债券承销、同业拆借及固定收益类投资等 [2] 内部控制体系 - 建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治理结构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 [3] - 设立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和审计稽核部 实行分级授权管理制度和部门岗位间相互监督机制 [3] - 结算业务设立三道监控防线:双岗双责为基础的第一防线 岗位角色授权的第二防线 审计稽核全面监督的第三防线 [6] 业务风险控制措施 - 存款业务遵循平等自愿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和人民银行规定 [5] - 信贷业务实行统一授信管理 所有客户授信需经信贷审查委员会审核及有权审批人批准 [7][8] - 票据承兑业务评估出票人还款能力与贸易背景真实性 贴现业务严审票据真伪与贴现人资格 [9] - 担保业务仅提供非融资性保函 要求客户提供保证金、抵押物或第三方反担保 [9] - 中间业务不承担资金风险 委托贷款坚持先存后贷 财务顾问业务保持独立性 [10] 信息技术与网络安全 - 网络分区采用测试、生产、DMZ隔离 部署防火墙及访问列表策略 核心系统通过CA密钥认证登录 [11] - 核心业务系统获信息系统安全等保三级备案证书 与23家银行专线直连保障数据传输安全 [11] 经营与监管指标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总资产477.84亿元 所有者权益65.92亿元 吸收成员单位存款410.86亿元 [12] - 资本充足率19.12%(监管要求≥10.5%) 流动性比例52.97%(≥25%) 贷款比例56.52%(≤80%) [12] - 集团外负债比例为0% 票据承兑余额占资产总额比例仅1.8% [12] 上市公司业务合作 - 招商南京油运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2.89亿元 占公司总存款比例5.94% 贷款余额6.73亿元 占公司总贷款比例82% [13] - 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 未出现财务公司现金头寸不足导致的延迟付款情况 [13]
招商南油: 招商南油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
证券之星· 2025-08-24 16:16
回购方案核心内容 -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为4.32元/股,回购股份将全部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 [1][2][4] - 回购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介于5,787.03万股至9,259.25万股之间,占总股本比例1.21%至1.93% [1][2][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未来3个月、6个月及回购期间均无减持计划,且不存在内幕交易或市场操纵行为 [1][7][8] 回购程序与授权安排 - 回购方案已于2025年8月22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2025年9月9日临时股东会批准,通过后需依法通知债权人 [2][8] - 董事会将获授权转授管理层办理回购具体事宜,包括制定实施方案、签署文件及办理报备等 [8] 财务影响分析 - 截至2025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131.66亿元,归母净资产113.91亿元,货币资金48.48亿元(均未经审计),最高回购金额4亿元占总资产、净资产及货币资金比例分别为3.04%、3.51%和8.25%,对经营、财务及偿债能力无重大影响 [7] - 回购完成后股权结构仍符合上市条件,无限售流通股比例保持100% [6][7] 股份用途与调整机制 - 回购股份用途仅为注销减资,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将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股份数量 [4][5] - 回购实施可能因重大事项停牌顺延,但若满足特定条件(如期限届满或金额用完)将提前终止 [4]
招商南油: 招商南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4 16:16
信息披露制度框架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信息披露义务、加强事务管理、提高工作质量并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1] - 制度依据包括《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各分公司和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信息披露基本原则 -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 公司应忠实诚信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2] - 信息披露需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原则 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 [2]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简明清晰且通俗易懂 [2] - 公司披露预测性信息及其他涉及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的信息时应合理、谨慎、客观 [3] 定期报告披露要求 - 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 凡对投资者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需披露 [4] - 年度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 中期报告需在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 [4]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股票及债券发行变动情况、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与报酬情况、董事会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重大事件影响、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等内容 [4]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股东总数及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化、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重大诉讼及仲裁等事件影响、财务会计报告等内容 [4]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财务信息需经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且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5] 临时报告披露要求 - 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且投资者尚未得知时 公司应及时披露并说明事件起因、目前状态和可能影响 [7] - 重大事件包括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股东权益为负值、主要债务人资不抵债或进入破产程序、新公布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产生重大影响、开展股权激励或回购股份或重大资产重组、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股份、主要资产被查封或扣押或冻结、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经营业绩预计亏损或大幅变动、主要或全部业务陷入停顿、获得对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重大自主变更、前期信息披露存在差错或被责令改正、公司及相关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或立案调查、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或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被采取留置措施、其他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法正常履行职责达三个月以上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等 [7] - 公司应在董事会形成决议、有关各方签署意向书或协议、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知悉或应当知悉重大事件发生时等任一时点最先发生时及时披露 [9] - 披露重大事件后 已披露事件出现可能对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进展或变化时 公司应及时披露进展或变化情况及可能影响 [9] 信息披露管理与职责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负责实施 董事长作为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 [10]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及信息披露工作直接责任人 负责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及统一对外信息披露 [10] - 董事会秘书主要职责包括汇集公司应予披露的信息、协调和组织信息披露事务、参加相关会议并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办理信息对外公布事宜、负责信息保密工作等 [10]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勤勉尽责 关注信息披露文件编制情况 保证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11] - 公司董事应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事件及其影响 [12] -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信息披露的行为进行监督 [12]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编制流程包括董事会办公室会同财务部拟定披露时间并经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和总会计师协商后报董事长同意预约披露时间、董事会秘书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编制工作、董事会办公室起草报告框架、财务部负责财务报告内容起草、各信息披露义务人按时提交信息资料、董事会办公室汇总形成初稿、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财务信息进行事前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将初稿送达董事审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工作 [15] - 临时报告编制流程包括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生披露事项时第一时间提供信息和资料并做好保密工作、认真核对信息资料并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报送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组织完成披露工作 涉及重大事项的临时报告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并经董事会秘书签批后披露 [16][17] - 公司建立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信息问询机制 当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发生异常交易或媒体出现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消息时 董事会秘书应及时采取书面函询等方式向相关各方了解情况并要求其就相关事项进行书面答复且对答复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承诺 [17] 信息披露媒体及记录保管 - 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收购报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以及相关合同、协议、股东会决议和记录、董事会决议和记录等资料原件 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 [18] - 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刊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 指定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同时应积极利用公司网站进行信息发布 [18]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 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报告和公告义务 不得以定期报告形式代替临时报告义务 [19] 财会管理内控与监督 - 公司应建立有效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 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并防止财务信息泄漏 [19] - 公司总会计师是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应依照法律法规履行财务信息报告和保密义务 [20] - 内部审计及风险管理部门对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 并定期向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监督情况 [20]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或豁免披露临时报告或在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要求披露的内容时 应审慎确定事项并履行内部审核程序 [20][21] - 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或管理要求的事项时 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豁免披露 [21] - 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属于核心技术信息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或客户或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或他人商业秘密或严重损害利益、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或他人利益等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泄露时 可暂缓或豁免披露 [21] - 暂缓或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原因已消除、信息难以保密、信息已经泄露或市场出现传闻等情况时 应及时披露 [22]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中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信息可采用代称或汇总概括或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披露 [22][23] -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内部审核程序包括相关部门填写审批登记表并明确认定理由、董事会办公室审批、董事会秘书审批、董事长签字确认及相关文件归档 [23] 信息沟通与保密措施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 未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同意 任何人不得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 [24] - 投资者和证券服务机构和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和座谈沟通前实行预约制度 由董事会秘书统筹安排并指派专人陪同和接待及回答问题并记录沟通内容 [25] - 在未公开信息或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 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泄露该信息 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26]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因工作关系接触到应披露信息的工作人员负有保密义务 [26] -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非法获取或提供或传播公司内幕信息 不得利用所获取的内幕信息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 不得在投资价值分析报告或研究报告等文件中使用内幕信息 [26] 责任追究 - 由于工作失职或违反制度规定致使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出现失误或给公司带来损失的 对责任人给予批评或警告直至解除职务的处分 公司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和经济责任并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27]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失职导致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的 公司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批评或警告直至解除职务等处分 [27] - 公司各部门和各子公司发生需披露事项而未及时报告或报告内容不准确或泄漏重大信息造成信息披露不及时或疏漏或误导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 董事会秘书有权建议公司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处罚 [27]
招商南油: 招商南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4 16:16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框架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及公司章程等[1]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 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工作部门 协助董事会秘书执行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等职责[1] - 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入档事宜[1] 内幕信息定义与范围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及对公司股票和衍生品价格有重大影响且未公开披露的信息[5] - 具体范围包括经营方针和范围重大变化、重大投资行为、一年内购买或出售资产超过资产总额30%、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30%[6] - 其他重要情形包括订立重要合同、重大担保、关联交易、重大债务违约、重大亏损、生产经营外部条件重大变化、董事或经理变动、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化、分配股利或增资计划、减资/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决定、重大诉讼/仲裁、涉嫌犯罪被立案调查、债券信用评级变化、债务担保重大变更、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等[6][3] 内幕信息知情人定义与范围 - 内幕信息知情人指在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和个人[7] - 具体范围包括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或实际控制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职务或业务往来可获取内幕信息人员、收购人或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有关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有关主管部门和监管机构工作人员等[8] -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后即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9] 内幕信息保密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 不得通过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投资者调研、媒体采访等形式泄露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等内幕信息[10] - 内幕信息公开前 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11]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将载有内幕信息的文件、盘片、录音带、会议记录、决议等资料妥善保管 不得借阅、复制或交由他人携带保管[14] - 定期报告公告前 财务、证券、统计、审计、核算等工作人员不得泄露季度、中期、年度报表及相关数据[15] - 外部单位无法律依据要求报送资料时公司应拒绝报送 依法报送时需将外部单位相关人员登记为内幕知情人并提醒保密[16]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 - 公司需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记录知情人名单及知悉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进行确认[18] - 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需指定专人负责汇总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相关档案 并及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内容包括姓名/名称、身份证件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在单位/部门/职务/联系电话、与公司关系、知悉时间/方式/地点、内幕内容与阶段、登记时间等[20] -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研究发起涉及公司重大事项时 需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21] -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从事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证券服务业务时 需填写本机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7] -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及其他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事项发起方 需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7]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到公司内幕信息时 需按照行政部门要求做好登记工作[22] 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事项 - 需报送档案的事项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高比例送转股份、导致实际控制人或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权益变动、要约收购、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分拆上市、回购股份及其他证监会和上交所要求的重大事项[23] - 报送的知情人至少包括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收购人或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案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专业机构及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接收过公司报送信息的行政管理部门及经办人员、上述人员的配偶/子女/父母及其他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父母[9]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 公司发生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分拆上市、回购股份等重大事项时 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0] - 备忘录需真实、准确、完整记载重大事项每一环节和进展 包括方案论证、接洽谈判、形成意向、作出决议、签署协议、履行报批手续等事项的时间、地点、参与机构和人员[10] 档案报送与保存要求 - 公司需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 通过上交所信息披露电子化系统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27] - 披露重大事项后发生重大变化的 需及时补充报送档案和备忘录[27]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时 需于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28] - 首次披露重组事项至披露重组报告书期间方案重大调整或终止重组 或首次披露未披露标的资产主要财务指标/预估值/拟定价等重要要素时 需补充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28] - 内幕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12] 责任追究机制 -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证券的情况进行自查 发现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建议他人交易时需核实并追究责任 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情况及处理结果报送江苏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30] - 对公司造成损失的 可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触犯法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0] - 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违反制度时 公司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31] 制度解释与施行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33]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