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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泰铝业(60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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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泰铝业: 明泰铝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30 09:21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取消监事会设置,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相关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步废止 [1][2]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33][34]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特定事项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34]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修订公司章程条款涉及股东权利、董事会职权、高级管理人员义务等多项内容 [3][4][5][6][7] -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章节,明确其行为规范和义务 [9][10][11] - 股东会职权调整,取消原需监事会审议批准的事项 [12][13] - 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当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时必须采用该制度 [24][25]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成员由7名增至9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2人 [30][31] - 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职权 [31][32][33][34]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成员过半数通过 [34] 高级管理人员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适用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和忠实勤勉义务要求 [36][37]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也需担责 [38][39] 其他重要修订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由审计委员会监督 [40] - 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 [41][42] - 公司解散事由需在十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44]
明泰铝业: 明泰铝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30 09:21
董事会换届选举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进行换届选举工作 [1] - 提名刘杰、马星星、化新民、柴明科、邵三勇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 - 提名赵引贵、周晓东、黄建中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赵引贵为会计专业人士 [1] - 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1] - 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为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背景 - 刘杰: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历任板带一分厂厂长、副总经理等职 [3] - 马星星:现任公司副董事长,负责昆山明泰铝业、泰鸿铝业(东莞)等子公司 [3] - 化新民: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等职 [3] - 柴明科:现任郑州明泰实业、河南明晟新材料等公司总经理 [3] - 邵三勇:现任公司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政务部部长、副总经理等职 [4] 独立董事候选人背景 - 赵引贵: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北京广田资本财务总监,兼任永泰能源等公司独立董事 [4] - 周晓东:应用经济学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公司治理、财务管理,兼任郑州煤电等公司独立董事 [4] - 黄建中:河南臻诺律师事务所主任、创始合伙人,洛阳文旅数字基金投委会委员 [5]
明泰铝业: 明泰铝业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30 09:10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5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1] - 应参加监事3名,实参加监事3名,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1]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化新民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取消监事会后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1][2] - 同步废止《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2]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公司章程修订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最新法规要求全面修订公司章程 [2] - 修订内容及制度调整公告同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明泰铝业: 明泰铝业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5-30 09:10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为2025年6月17日10点00分,地点为公司会议室[1]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时间为当日9:15-15:00[1][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0日,A股股东可参与投票[6] 投票程序与规则 - 融资融券、转融通等特殊账户需按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执行投票程序[2]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表决权数量为全部账户同类股票总和,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4] - 选举票数超过实际拥有票数或应选人数的视为无效[4] 会议审议事项 - 议案包括非累积投票议案和累积投票议案(如选举3名独立董事),具体内容将于会前披露[2] - 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需按候选人分别投票,股东可集中或分散分配票数[8][9] 参会登记与注意事项 - 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8:00-17:00,需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等材料,异地股东可邮件登记[6] - 公司提供智能短信提醒服务,股东可通过链接直接投票或使用原投票平台[5] - 未参会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需明确表决意向[6][7]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周晓东)
2025-05-30 09:01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等情况[2] - 无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任职等情况[2]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2]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2]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连续任职不超6年[3] - 具备会计专业副教授及博士学位,有5年以上全职经验[3]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黄建中)
2025-05-30 09:01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需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取得培训证明[1] - 特定股东及亲属等不具独立性[2] - 受处罚人员不具任职资格[2] 独立董事限制条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连续任职不超6年[3] 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 黄建中2025年5月30日声明成为候选人[7] - 已通过资格审查,提名人无利害关系[3]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5-30 09:01
董事会换届 - 2025年5月30日审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1] - 提名5位非独立董事、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1] - 职工代表董事民主选举后进入第七届董事会[1] 候选人信息 - 刘杰等5位非独立董事及赵引贵等3位独立董事情况[1][3][4] - 第七届董事会任期自选举通过起三年[1]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5-05-30 09:01
公司章程修订 - 2025年5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及部分管理制度议案[1] - 修订后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 - 修订后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凭证[5] 股东会相关 - 《公司章程》等制度修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4] - 未被通知参加股东会的股东自知道或应知道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1年内未行使则撤销权消灭[7]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方诉讼[8][9] - 股东会有权选举和更换董事并决定报酬等多项重要事项[1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13][14][1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 - 2人,职工董事1人[39]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4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43] - 对于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4]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召集人应为独立董事且为会计专业人士[4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相关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6]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26] 其他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十天通知,股东会表决时允许其陈述意见[30] - 股东会若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前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须退还违规分配利润[29]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31]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引贵)
2025-05-30 09:01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赵引贵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独立性要求 -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股份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具独立性[2] - 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具独立性[2] 不良记录标准 - 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候选人有不良记录[3]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候选人有不良记录[4] 被提名人情况 - 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4] - 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 被提名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且有5年以上相关专业岗位工作经验[4] - 被提名人已通过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赵引贵)
2025-05-30 09:01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1]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6年[4] - 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及5年以上会计全职工作经验[4] 独立性及资格限制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具备独立性[2] - 受处罚人员不具备任职资格[2]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5年5月30日[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