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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泰铝业(601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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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周晓东、黄建中)
2025-05-30 09:01
董事会提名 - 提名周晓东、黄建中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被提名人资格 - 不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非前10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2] -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2]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3]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4] - 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3家[4] - 在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5-30 09:00
股东大会时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6月17日10点召开[2]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5年6月17日[2] 会议地点 - 现场会议在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2] - 会议登记在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公司证券部[9] 投票时间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3] - 互联网投票平台9:15 - 15:00[3] 议案情况 - 审议非累积投票议案5项、累积投票议案2项[4] - 《选举董事议案》应选董事5人[4] - 《选举独立董事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人[4] 登记时间 - 2025年6月16日8:00 - 11:30、14:00 - 17:00[9] 投票权 - 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应选人数相等投票总数[17] - 持有100股在“选举董事议案”有500票表决权[17][18] - 持有100股在“选举独立董事议案”有200票表决权[18] - 持有100股在“选举监事议案”有200票表决权[18]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30 09:00
会议安排 - 公司2025年5月20日发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5月30日召开[2] 会议情况 - 应参加监事3名,实参加3名,会议合法有效[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议案,3票同意[3] 后续举措 - 不再设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议事规则》废止[3] - 拟全面修订《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3]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30 09:00
会议安排 - 2025年5月20日发第六届董事会二十三次会议通知,5月30日召开[2] - 拟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7] 议案表决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等4项议案表决全票通过,部分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批准[3][5][6][7] 董事会换届 - 第六届董事会任期2025年6月17日届满[6] - 提名刘杰等5人为第七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赵引贵等3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6] 公告信息 - 上网公告附件含3个文件,公告日期2025年5月31日[8][10]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5-30 08:46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应为独立董事[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 对董事和高管提名、选任有系列程序[8] 会议相关规定 - 分定期和临时会议,每年至少开一次[11][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解释[15]
明泰铝业(601677) -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5-30 08: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1年9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6000万股[8] - 公司注册资本12.43704027亿元,已发行股份12.43704027亿股[8][9] - 每股面额为1元[9]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制造空调箔、电池箔等及货物或技术进出口[12] 股东信息 - 发起人马廷义、马廷耀、雷敬国、王占标等认缴股份及持股比例[15][18] - 化新民、马跃平、李可伟等股东认缴股份及持股比例[18] - 上海恒锐等投资公司认缴股份及持股比例[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相关限制及处理时间[27][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限制[30] - 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的条件及公司答复要求[35][36] - 股东请求撤销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的时间限制[37] - 股东请求诉讼董事、高管的条件及程序[39]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4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及担保事项的标准[4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4] - 股东会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通过所需表决权比例[68][69]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达30%及以上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应采取累积投票制[7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后公司实施方案的时间[74] 董事相关规定 - 不能担任董事的情形[76] - 董事任期3年,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77]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等[86] - 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通知时间及决议通过条件[89][91] 审计委员会等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会议召开及决议通过条件[95][96] - 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要求[97]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的比例及相关限制[102][104]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的要求[106] - 公司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的最低比例[108] 其他规定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的通知及债权人要求[123][125]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关系的定义[135][136] - 公司修改章程的情形及程序[133]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5-30 08:4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审议[4]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审议[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审议[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审议[5] -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审议[5]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审议[5] 临时股东会召开条件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6]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6] 股东提案与候选人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5] - 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以上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30]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30] 股东会时间与投票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7]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9] 股东会会议规则 - 每一发言人发言原则上不得超过五分钟,针对同一议案发言原则上不得超过两次[23]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25] 股东会决议规则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28]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28] 其他规定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33]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34] - 会议签到簿等文字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管[37]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后向监管部门上报材料及信息披露[37] - 国家法律等修改、章程修改或股东会决定时,公司应召开股东会修改规则[39]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然[42] - 规则中专门针对上市公司的特殊规定自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执行[42]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负责解释[42]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5-30 08:4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4]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由董事会聘任[9]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批准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但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5] - 审议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但未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5]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设立提名、审计、薪酬专门委员会[16]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6][17]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两名应为独立董事,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18] - 薪酬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9]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应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27] - 多种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或监管要求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27][28] - 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需提前十日和两日发出,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30]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4]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方式进行[37]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事项除此外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1] 其他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括多方面内容,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应签名[43][44]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45]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证券交易所规则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有保密义务[47]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5-30 08:46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需报告[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需报告[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需报告[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需报告[6] 诉讼仲裁报告标准 - 涉案金额超1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8] - 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超100万需报告[8] 人员及股东情况报告标准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职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需报告[9] - 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形需报告[11] 信息报告流程 - 各部门及子公司特定情况向董事会办公室及秘书报告重大事项[13] - 信息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事项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董事会秘书,24小时内递交或传真书面文件[10]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括事项原因、协议书、政府批文等[11]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向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汇报[12] 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会秘书可指定专人整理保存信息[15] 责任人及责任追究 - 公司负有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包括董事、高管等,含持股5%以上股东[16] - 第一责任人应制定内部信息报告制度,指定联络人并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17]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16] - 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应敦促重大信息收集上报工作[17] - 公司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18]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导致违规由其担责[20]
明泰铝业(601677) - 明泰铝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5-30 08:46
募集资金支取与置换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或顾问[6]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6个月内可置换[12] 募投项目管理 - 搁置超1年,重新论证可行性与收益[10] - 超期限且投入未达50%,重新论证[10] 闲置资金使用 - 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且不超授权期限[13] - 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4] - 12个月累计用超募补流或还贷不超30%[15]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18] - 全部完成后节余超10%,经董、股东大会审议[18]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10%,董事会审议[18] - 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19] 项目变更与核查 - 变更需经董、股东大会及相关方同意[21] - 实施主体或地点变更,董事会审议公告[23] - 董事会半年度核查并公告专项报告[27] 审计与调查 - 年度审计,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28] - 保荐或顾问半年度现场调查[28] 其他规定 - 子公司实施适用本办法[33] - 违规接受惩戒查处[33] - 办法经董事会批准施行,由董事会解释[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