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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ETF泰康(560560)上涨2.44%,捷佳伟创领涨超11%,我国经济发展“含绿量”不断提升
新浪财经· 2025-08-15 05:51
碳中和ETF表现及跟踪指数 - 碳中和ETF泰康(560560)上涨2.44% [1] - 跟踪指数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000977)上涨2.40% [1] - 成分股捷佳伟创上涨11.44%、明阳智能上涨8.10%、阳光电源上涨8.08% [1] 低碳经济产业数据增长 - 7月份新能源汽车产量同比增长17.1% [1] - 锂离子电池产量同比增长29.4% [1] - 碳纤维产量增长43.8%、生物基化学纤维增长19.8% [1]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1.7% [1] 半固态电池技术突破 - 上汽MG品牌MG4车型将搭载半固态电池 [2] - 计划9月公布售价并年内交付 [2] - 显著提升低温性能和安全性能 [2] - 缓解电动车冬季续航问题 [2] 低碳经济指数构成 - 覆盖清洁能源发电、能源转换存储、清洁生产及消费与废物处理领域 [2][3] - 精选50家低碳经济核心企业 [3] - 构建全产业链布局 [3] 碳中和ETF投资价值 - 一键布局碳中和全产业链 [3] - 有效规避个股淘汰风险 [3] - 电力清洁化转型和新能源技术突围带来业绩增长确定性 [3]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董事会全票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 监事会的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5][59] - 公司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5][59] - 该调整系根据新《公司法》及相关配套制度规则的过渡期安排进行 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 [2][59] 公司章程修订 - 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 包括将全文"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首席财务官"调整为"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 [60] - 删除所有涉及"监事"及"监事会"的相关条款描述 因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 [61] - 修订决策获董事会全票通过 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4][59] 配套制度更新 - 制定及修订16项公司治理制度 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确保与新版《公司章程》保持一致 [8][12][15][20][22][24][26][27][30][33][36][38][41] - 新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完善董事及高管离职程序以保障治理结构稳定性 [38] - 所有制度修订议案均获董事会全票通过 其中7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7][11][14][17][29][32][44] 人事变动 - 提名张超女士及林茂亮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46][57][58] - 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张启应任业务总裁 张瑞及王冬冬任副总裁 其他高管职务不变 [49] - 选举董事樊元峰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51] 会议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9日在总部大楼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需股东批准的议案 [54][55]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 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 所有议案均获全票通过 [1][3][6][9][13][16][19][21][23][25][28][31][35][37][40][43][47][50][52][55]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08-14 19:23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董事会全票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 监事会的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5][63] - 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及所有涉及监事会条款的内部制度 [5][63] - 该调整需经2025年9月9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4][7][62] 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修订 - 根据新《公司法》要求 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 包括统一"股东大会"为"股东会"等表述调整 [2][80] - 配套修订16项公司治理制度 涵盖股东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8][15][26][36] - 新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以完善高管离职程序 [38][39] 管理层变动 - 补选张超 林茂亮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张超现任副总裁 林茂亮具有广东国资体系投资管理经验 [46][57][58] - 调整张启应为业务总裁 张瑞 王冬冬为副总裁 原任职期限不变 [49] - 增补樊元峰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51] 股东大会安排 - 拟于2025年9月9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章程修订 取消监事会等14项议案 [54][55] - 同步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以适应新规要求 [12][71] 财务管理制度更新 - 根据最新监管要求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涉及证券法 上交所自律监管指引等条款 [41][44] - 同步更新《内部审计制度》以匹配审计委员会职能扩展 [33][74]
明阳智能: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16:27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设置,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2] - 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以适应新《公司法》配套制度,修订内容涉及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12项制度文件[1][3][4] - 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张启应改任业务总裁,张瑞、王冬冬改任副总裁,其他高管职务保持不变[6] 董事会人事变动 - 提名张超(现任副总裁)、林茂亮(广东恒阔投资总经理)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股东大会审议[4][8][9] - 选举樊元峰董事进入审计委员会,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6] - 新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以规范高管离职程序[4] 股东大会安排 - 定于2025年9月9日在公司总部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章程修订、取消监事会、董事补选等8项议案[6] - 授权经营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手续,有效期至相关手续完成[2] 制度修订细节 - 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核心制度以确保与新版《公司章程》一致性[3][4] - 更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最新法规要求[4] - 同步修订《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内部审计制度》等配套文件[4]
明阳智能: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16:27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拟取消监事会设置 原监事会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2] - 公司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的相关规定 [2] - 本次调整基于《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2]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章节进行修订 以符合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要求 [1] - 修订决策过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1]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已通过监事会审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 配套制度更新 - 为确保制度一致性 公司同步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工作制度》及《内部审计制度》[2][3] - 所有修订议案均获监事会全票通过(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3] -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2][3]
明阳智能: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证券之星· 2025-08-14 16:27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9日15:00 [7] - 会议地点为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明阳工业园 [7]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9日9:15至15:00 [7] 股东参会登记安排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3日9:30-11:30及13:30-17:00 登记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 信函登记以2025年9月3日邮戳为准 传真登记时间为9:00至16:00 [2] - 个人股东需提供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 [2][3][4] 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 将"首席财务官"职务名称调整为"首席财务官(财务负责人)" [8] - 删除公司章程中所有关于"监事"及"监事会"的相关描述 [8] - 公司股份总数维持2,271,496,706股普通股 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15] - 新增第十三条 规定公司设立共产党组织并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13] - 修改第三十条 明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持有量的25% [15] - 新增第四十三条至第四十六条 规范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权利义务及股份质押转让限制 [23][24][25][26][27] 股东大会表决机制 - 表决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同一股份不可重复表决 [6][7] - 现场表决票需明确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 否则视为无效票 [6]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统计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 [20] -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会议记录等材料 [17] - 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33] 会议议程安排 - 会议议程包括审议公司章程修订议案、发放表决票、统计表决结果及宣读会议决议等环节 [7][8] - 现场会议设30分钟股东发言时间 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5分钟 [5] - 会议聘请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对全部议程进行见证 [7]
明阳智能: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14 16:27
股东大会基本信息 - 股东大会将于2025年9月9日15:00在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明阳工业园公司5楼会议室召开 [2] -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投票时间为9月15-9:25 9:30-11:30 13:00-15:00(交易系统)及9:15-15:00(互联网平台)[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29日 A股股东持有证券代码601615的股份可参与投票 [4][5] 审议事项与投票规则 - 议案包含非累积投票议案和累积投票议案(含董事/监事选举) 已于2025年8月14日经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 [2] - 累积投票制允许股东集中或分散投票权 例如持有100股对应应选董事人数倍数的投票总数(如应选10名董事则拥有1000票)[8][9] - 股东可通过任一股东账户进行网络投票 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选举票数超过有效票数视为无效 [4] 会议登记与参会方式 - 自然人股东需持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登记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授权委托书等文件 [5][6] - 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3日工作时间 异地股东可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6] - 参会股东需携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网络投票异常情况以当日通知为准 [7]
明阳智能: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及补选董事、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16:15
核心管理层变动 - 公司非独立董事王金发和张大伟、能源服务业务线总裁刘连玉因到龄退休于2025年8月13日离任 [1] - 王金发离任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连玉离任能源服务业务线总裁职务 两人均以退休返聘形式继续担任公司高级顾问 [1] - 张大伟离任后未在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 三人均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1] 治理结构稳定性 - 董事离任未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辞职报告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1] - 离任人员已完成工作交接 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董事会正常运作 [2] 董事会委员会调整 - 2025年8月14日董事会选举董事樊元峰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2] - 副董事长葛长新辞任自董事会决议日起生效 公司对其贡献表示感谢 [2] 董事补选安排 - 董事会提名张超和林茂亮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 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编号2025-043) [3] 高管职务优化调整 - 基于业务优化和组织重构 2025年8月14日董事会调整三名高管职务:张启应调整为业务总裁 张瑞和王冬冬调整为副总裁 [4] -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保持不变 职务调整不影响原有任职期限 [4]
明阳智能: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制定、修订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14 16:15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1] - 修订《公司章程》 删除所有涉及"监事"和"监事会"的条款描述 [2] - 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1] 公司章程条款修订 - 修订公司宗旨条款 增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表述 [2] - 新增党组织设置条款 明确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4] - 调整股份发行条款 明确向不特定对象和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两种方式 [4] - 修订股份回购条款 简化回购方式为集中交易或监管认可的其他方式 [4] - 新增决议不成立情形条款 明确未召开会议或未达表决权数等情形 [7] -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条款 规定八项具体义务 [9][10][11] - 调整股东大会职权条款 删除监事会相关职权 增加审计机构聘用决议权 [10] - 新增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发行股份条款 允许三年内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 [1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修订股东知情权条款 允许股东委托中介机构查阅会计材料 [6] - 新增股东诉讼条款 明确审计委员会替代原监事会的诉讼职能 [7][8] - 调整股东义务条款 将"不得退股"修改为"不得抽回股本" [9] - 降低股东提案权门槛 从持有3%股份降至持有1%股份 [14] 董事会结构与职权 - 调整董事会组成 增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 总董事数保持11人 [25] - 扩大董事会职权范围 增加对外捐赠决策权和财务资助审批权 [26] - 细化董事会审批权限 明确交易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批准 [27] - 调整关联交易审批标准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董事会批准 [27] 会议制度与表决机制 - 将"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相应调整议事规则 [12][13][14] - 新增股东会主持人条款 明确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会议的主持人推举规则 [17] - 调整表决权限制条款 增加违反《证券法》增持股份的表决权限制 [19] - 简化董事选举条款 取消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形中的控股股东30%比例要求 [20]
明阳智能: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14 16:15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维护股东权益 依据证券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规 [1] - 募集资金指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股权性质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不包括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1] - 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 以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1] - 通过子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 公司需确保子公司遵守本制度规定 [1] 募集资金的存放 - 募集资金存放应坚持集中存放 便于监督的原则 [2] - 公司需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集中管理 [2] - 存在两次以上融资时应当分别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超募资金也需存放于专户管理 [2] - 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 - 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需与保荐机构 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公告 [2] - 协议需规定专户集中存放 账号信息 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需通知保荐机构 商业银行每月出具对账单等条款 [2] - 协议提前终止时需在两周内签订新协议并及时公告 [3] - 通过控股子公司实施项目时需由公司 子公司 商业银行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监管协议 [3] 募集资金的使用 - 募集资金使用申请需严格按制度逐级审批 注意风险控制并做好披露 [3] - 公司需按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使用计划使用资金 出现严重影响计划的情形需及时公告 [4]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重大变化时需重新论证可行性 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4] - 项目无法按期完成拟延期时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公司需披露原因 资金存放情况 预计完成时间等措施 [4]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 变相改变用途 提供给关联人使用等行为 [5] - 闲置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 需通过专户实施 不得影响投资计划 产品需为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且期限不超12个月 [6] - 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公司需披露资金基本情况 使用情况 管理额度及期限 闲置原因等信息 [6] - 公司需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真实公允 防止被关联人占用或挪用 [7]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项目的 可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 需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公告 [8] - 闲置募集资金可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需通过专户实施 不得变相改变用途 仅限于主营业务使用 单次时间不超12个月 [8] - 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及时公告 到期前需归还至专户并公告 [8] 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与发行申请文件承诺一致 原则上不应变更 确需变更时需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批准 [9] - 变更后的用途应投资于主营业务 [9] - 董事会需审慎进行新项目可行性分析 确保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 [9]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 实施新项目 改变实施主体或方式等情形视为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需董事会审议后公告并履行股东会程序 [9] - 项目实施主体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间变更或仅变更地点不视为改变用途 可免股东会程序但仍需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公告 [10]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及时公告原项目情况 变更原因 新项目基本情况 可行性分析 投资计划 审批情况等信息 [10] - 变更用途用于收购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资产时需确保避免同业竞争及减少关联交易 需披露交易原因 定价政策及影响等措施 [11] - 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时需公告具体原因 已使用金额 项目完工程度 换入项目情况 定价依据等信息 [11] - 单个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及时公告 低于100万或承诺投资额5%可免程序 [12] - 全部项目完成后使用节余资金需董事会审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及时公告 低于500万或募集资金净额5%可免程序 [12] 超募资金的使用 - 超募资金应当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回购股份并依法注销 公司需明确使用计划并按计划投入 [13] - 使用超募资金需董事会决议 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需披露必要性和合理性等信息 [13] - 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时需说明必要性和合理性 额度期限等需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13] 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 - 公司财务部门需对募集资金使用设立台账 详细记录支出和项目投入情况 [13] - 内部审计机构需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结果 [14] - 审计委员会认为存在违规情形或重大风险时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需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14] - 公司需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董事会需出具半年度及年度专项报告 解释实际投资进度与计划差异的原因 [14] - 年度结束后董事会需在专项报告中披露保荐机构核查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14] - 专项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 [14] 附则 - 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需勤勉尽责 督促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用途 [15]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修改时亦同 原制度自动失效 [15]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