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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能: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制定、修订和废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取消监事会设置 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相应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 [1] - 修订《公司章程》 删除所有涉及"监事"和"监事会"的条款描述 [2] - 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1] 公司章程条款修订 - 修订公司宗旨条款 增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表述 [2] - 新增党组织设置条款 明确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4] - 调整股份发行条款 明确向不特定对象和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两种方式 [4] - 修订股份回购条款 简化回购方式为集中交易或监管认可的其他方式 [4] - 新增决议不成立情形条款 明确未召开会议或未达表决权数等情形 [7] - 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条款 规定八项具体义务 [9][10][11] - 调整股东大会职权条款 删除监事会相关职权 增加审计机构聘用决议权 [10] - 新增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发行股份条款 允许三年内发行不超过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 [1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修订股东知情权条款 允许股东委托中介机构查阅会计材料 [6] - 新增股东诉讼条款 明确审计委员会替代原监事会的诉讼职能 [7][8] - 调整股东义务条款 将"不得退股"修改为"不得抽回股本" [9] - 降低股东提案权门槛 从持有3%股份降至持有1%股份 [14] 董事会结构与职权 - 调整董事会组成 增设1名职工代表董事 总董事数保持11人 [25] - 扩大董事会职权范围 增加对外捐赠决策权和财务资助审批权 [26] - 细化董事会审批权限 明确交易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批准 [27] - 调整关联交易审批标准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董事会批准 [27] 会议制度与表决机制 - 将"股东大会"统一修订为"股东会" 相应调整议事规则 [12][13][14] - 新增股东会主持人条款 明确审计委员会自行召集会议的主持人推举规则 [17] - 调整表决权限制条款 增加违反《证券法》增持股份的表决权限制 [19] - 简化董事选举条款 取消累积投票制适用情形中的控股股东30%比例要求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