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大智慧(601519)
icon
搜索文档
利空突袭!大智慧遭自然人股东起诉,盘中跌停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12 09:53
股价表现与市场反应 - 11月12日大智慧股价大幅下挫,盘中一度跌停,报收12.60元/股,总市值为250.6亿元 [1] - 股价下挫与公司和湘财股份的合并之路再遇波澜直接相关,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1] 合并重组诉讼事件 - 自然人王功伟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25】沪0115民初138805号 [2] - 诉讼理由为公司未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审计或评估,未将该等审计或评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违反相关规则,要求撤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 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相关议案 [2] 合并重组历史背景 - 大智慧与湘财股份的合并可追溯到10年前,2015年大智慧曾抛出85亿元收购湘财证券100%股权的重组预案 [3] - 交易即将落地之际,大智慧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重组无奈终止 [3] - 2020年湘财证券借壳哈高科上市并更名为湘财股份,随后拿下大智慧15%股份成为其第二大股东,并向大智慧委派董事 [3] - 今年3月两家公司同步公告筹划重组,湘财股份拟通过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大智慧,并配套募资不超过80亿元 [3] - 交易完成后大智慧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湘财股份作为存续主体全面承接其所有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 [3] 中介机构法律意见 - 粤开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出具核查意见,认为本次交易大智慧不存在通过本次交易取得湘财股份股票、现金等任何对价的情况,不涉及大智慧以湘财股份作为标的资产"购买或出售资产"的情形,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4]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出具专项核查意见,认为本次吸收合并不适用原告所援引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不需要对湘财股份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4]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作为股东大会见证方出具专项意见,认定股东大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未违反《公司章程》 [4] 公司应对措施 - 公司公告称已按照吸收合并的相关规则逐步完成各项工作,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4] - 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软件开发板块11月12日跌1.4%,方直科技领跌,主力资金净流出41.36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1-12 08:49
板块整体表现 - 11月12日软件开发板块整体下跌1.4%,表现弱于上证指数(下跌0.07%)和深证成指(下跌0.36%)[1] - 板块内个股表现分化显著,领涨股方直科技下跌14.25%,领跌股安全上涨10.00%[1][2] - 板块资金整体呈主力净流出状态,净流出金额达41.36亿元,而游资和散户资金分别净流入5.36亿元和36.0亿元[2] 领涨个股表现 - 安全(600654)涨幅最大为10.00%,收盘价4.29元,成交额6.92亿元[1] - 英方软件(688435)上涨8.61%,收盘价57.65元,成交额5.31亿元[1] - 高伟达(300465)上涨6.49%,收盘价22.65元,成交额9.53亿元[1] - 诚迈科技(300598)上涨5.41%,收盘价59.46元,成交额12.81亿元[1] 领跌个股表现 - 方直科技(300235)跌幅最大为14.25%,收盘价14.20元,成交额5.53亿元[2] - 菜斯信息(688631)下跌12.20%,收盘价66.80元,成交额4.09亿元[2] - 凌志软件(688588)下跌10.27%,收盘价16.08元[2] - 大智慧(615199)下跌8.10%,收盘价12.60元,成交额12.13亿元[2] 个股资金流向 - 在安科(600654)主力资金净流入2.06亿元,主力净占比29.70%[3] - 高伟达(300465)主力资金净流入1.09亿元,主力净占比11.47%[3] - 英方软件(688435)主力资金净流入8503.63万元,主力净占比16.01%[3] - 诚迈科技(300598)主力资金净流入7614.23万元,主力净占比5.95%[3]
自然人突然发难,要求大智慧撤销股东大会决议,这个事情如何看?
新浪财经· 2025-11-12 08:29
重组方案核心信息 - 湘财股份将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大智慧,换股比例为每1股大智慧股票兑换1.27股湘财股份新发行A股 [16] - 交易配套募资规模不超过80亿元,资金将用于金融大模型建设、大数据工程、财富管理一体化、国际化金融科技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16] - 交易完成后,大智慧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其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由湘财股份承继,湘财股份控制权不变 [16] 重组进程与诉讼事件 - 大智慧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重组相关议案获得通过 [5][16] - 自然人王功伟向法院提起诉讼,核心请求为撤销该次股东大会决议,理由是大智慧未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湘财股份进行审计或评估 [1][5] - 湘财股份吸收合并大智慧事项已获上交所受理,进入正式审核流程,后续仍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取得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 [3] 中介机构专业意见 - 财务顾问粤开证券指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交易不涉及以湘财股份为标的资产的购买或出售资产情形,因此无需对湘财股份进行审计或评估 [7][9] - 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交易不适用原告援引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10][12] - 股东大会见证机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确认,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具备法律效力 [13][15]
利空突袭,大智慧盘中跌停!失守半年线后,金融科技ETF续跌超2%,板块超跌布局时刻到了?
新浪基金· 2025-11-12 05:47
市场表现 - 11月12日互联网券商板块突发跳水,中证金融科技主题指数失守半年线后再度下跌超过2% [1] - 个股方面,大智慧盘中突发跌停,同花顺和指南针均大跌超过5% [1] - 热门ETF方面,百亿规模的金融科技ETF(159851)单边下挫,失守半年线后场内价格下跌超过2%,但资金实时净申购1.11亿份 [1] 个股事件 - 大智慧被大股东起诉,公司因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事项被自然人王功伟提起诉讼,案件已被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1] 机构观点与行业前景 - 中信建投证券指出,互联网券商板块受益于政策支持、资金环境改善以及行业自身转型动力的三重支撑,配置价值凸显 [3] - 板块不仅受益于市场回暖的Beta弹性,更因成功转型而具备独特的Alpha增长潜力,盈利质量得到提升 [3] - 政策预期、资金改善与内生动力共同作用,使得板块的盈利前景确定性提升,当前具备较高的配置吸引力 [3] - 开源证券认为,当前A股“慢牛”持续验证,板块重估延续,建议继续关注互联网券商、金融IT等赛道 [3] - 非银金融作为最受益于慢牛市的板块,其盈利和估值有望在资本市场上行周期中持续抬升 [3] 投资工具与指数覆盖 - 金融科技ETF(159851)及其联接基金(A类013477、C类013478)按照申万一级行业,其标的指数重仓计算机和非银金融行业 [3] - 标的指数全面覆盖了互联网券商、金融IT、跨境支付、AI应用、华为鸿蒙等热门主题 [3] - 截至10月31日,金融科技ETF(159851)最新规模超过100亿元,近1个月日均成交额为5亿元,其规模和流动性在跟踪同一标的指数的8只ETF中断层第一 [3]
互联网金融板块午后走低,凌志软件跌超10%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2 05:35
板块市场表现 - 互联网金融板块在11月12日午后出现下跌走势 [2] - 凌志软件股价下跌超过10% [2] - 大智慧股价下跌超过9% [2] - 指南针、三川智慧、天融信等公司股价也出现下挫 [2]
大智慧重组涉诉讼 多方中介机构出具明确意见 认为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中证网· 2025-11-12 05:35
重组诉讼进展 - 大智慧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湘财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公司的重组议案 [1] - 自然人王功伟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股东大会决议理由为公司未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湘财股份进行审计或评估 [1] - 公司披露多家中介机构专项意见明确认定该股东大会决议程序合法合规内容合法有效 [1] 中介机构法律意见 - 财务顾问粤开证券出具核查意见认为本次交易不涉及购买或出售资产无需对湘财股份进行审计或评估且股东大会程序符合法规 [1]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意见认为本次吸收合并不适用原告援引的上市规则条款无需对标的进行审计或评估 [2]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确认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未违反公司章程 [2] 公司应对与后续安排 - 公司表示将积极应对诉讼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3] - 重组后续进展将按规定及时披露 [3]
突发!知名上市公司,被自然人告上法庭
深圳商报· 2025-11-12 04:35
交易方案概述 - 湘财股份通过向大智慧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大智慧 [3] - 核心换股比例为1:1.27 即每1股大智慧股票可兑换1.27股湘财股份新发行的A股股票 [7] - 交易完成后 湘财股份总股本将增至51.41亿股 大智慧将终止上市并注销法人资格 其全部资产 负债 业务及人员由湘财股份承继 [7] - 湘财股份计划募集不超过80亿元的配套资金 [7] 交易进展与审批 - 大智慧于10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本次重组相关议案 [3] - 上交所已于10月23日受理湘财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申请 [6] - 交易已进入监管审核阶段 [6] 股东诉讼争议 - 股东王功伟于10月1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主张撤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 - 诉讼理由为本次交易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但公司未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湘财股份进行审计或评估 违反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上市规则 [4] - 公司及财务顾问粤开证券 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等均认为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决议有效 [6] - 此次诉讼暂不涉及具体金额 案件尚在处理中 [6] 公司近期财务与市场表现 - 大智慧今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5.64亿元 同比增长8.78% [7] - 归母净利润亏损2956.24万元 较上年同期亏损2.01亿元有所收窄 [7] - 扣非净利润亏损6316.46万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872.91万元 [7] - 截至11月11日收盘 大智慧股价报13.71元/股 当日下跌3.04% 总市值为272.71亿元 [8] 募集资金用途 - 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金融大模型建设 大数据工程 财富管理一体化平台搭建 [7] - 部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7]
大智慧涉及诉讼事项 原告要求撤销股东大会通过的湘财股份吸收合并公司事项等议案
智通财经· 2025-11-12 04:35
诉讼背景 - 原告王功伟于2025年10月15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撤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1] 原告主张 - 原告认为公司与湘财股份存在关联关系,湘财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公司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1] -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需聘请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或审计作为前置程序 [1] - 原告主张公司未聘请证券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湘财股份的整体资产进行审计或评估,股东大会也未审议相关报告 [1] - 原告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违反了《上海大智慧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1] 公司回应 - 公司公告称已按照吸收合并的相关规则逐步完成各项工作,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2] - 公司表示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则积极处理本次诉讼 [2]
大智慧股东起诉要求撤销股东大会决议
财经网· 2025-11-12 02:22
诉讼基本情况 - 自然人王功伟于2025年10月15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大智慧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1] - 大智慧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收到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等相关诉讼材料 [1] - 原告主张由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 [3] 诉讼背景与关联交易 - 诉讼涉及的股东大会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与湘财股份换股吸收合并大智慧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相关议案 [1] - 该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内容为湘财股份通过向大智慧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大智慧 [1] 公司应对及影响评估 - 公司表示将按照相关规则积极处理本次诉讼 [1] - 诉讼暂不涉及具体金额且尚在处理中,最终对公司的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1]
陈宇正式接任博时基金总经理;王功伟诉大智慧,请求撤销重组相关股东大会决议 | 券商基金早参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1-12 01:55
博时基金高层人事变动 - 陈宇正式接任博时基金总经理,与董事长张东组成新管理团队 [1] - 公司管理规模超过1.8万亿元,此次人事换届标志着掌舵人更迭完成 [1] - 业内人士预计人事调整将对公司未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注入新的活力 [1] 大智慧重组相关诉讼 - 自然人王功伟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 诉讼理由为本次合并构成重大关联交易但未按规定聘请证券服务机构对湘财股份整体资产进行审计或评估 [2] - 公司回应称已按规则完成工作,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将积极应对诉讼 [2] 公募基金发行市场格局 - 截至11月11日,年内全市场新发基金数量达1371只,创近三年新高 [4] - 新基金平均募集规模仅为7.82亿元,呈现“数量增、平均规模减”的格局 [4] - 市场偏好转向细分领域和主题投资,利好具备差异化投研能力的中小基金公司 [4] 中信证券融资动态 - 公司获中国证监会批复,可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余额不超过500亿元短期公司债券 [5] - 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公司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 [5] - 此举将显著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与流动性,为业务扩张提供有力支撑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