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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A股限售解禁一览|9月29日
智通财经网· 2025-09-29 01:04
今日具体限售解禁股情况如下: 智通财经APP获悉,9月29日共有25家上市公司的限售股解禁,解禁总市值约248.18亿元。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限售股类型 | 解禁股数 | | --- | --- | --- | --- | | 泸州老窖 | 000568 | 股权激励限售流通 | 10.27万 | | 华东医药 | 000963 | 股权激励限售流通 | 21.5万 | | 太原重工 | 600169 | 股权激励限售流通 | 1165.02万 | | 金发科技 | 600143 | 股权激励限售流通 | 740.6万 | | 国泰君安 | 601211 | 股权激励限售流通 | 324.95万 | | 广联达 | 002410 | 股权激励限售流通 | 323.34万 | | 宁波港 | 601018 | 增发A股法人配售上市 | 36.47亿 | | 中金环境 | 300145 | 股权激励限售流通 | 852.07万 | | 可立克 | 002782 | 股权激励限售流通 | 76.8万 | | 英杰电气 | 300820 | 股权激励限售流通 | 6.25万 | | 老百姓 | 6038 ...
A股限售股解禁一览:322.75亿元市值限售股今日解禁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28 23:52
解禁规模 - 9月29日19家公司限售股解禁 合计解禁量46.44亿股 对应市值322.75亿元[1] - 宁波港解禁量36.47亿股居首 兆讯传媒3.04亿股 深高速2.81亿股位列二三位[1] - 9家公司解禁量超千万股 9家公司解禁市值超亿元[1] 市值分布 - 宁波港以132.02亿元解禁市值居首 万凯新材46.65亿元 骄成超声43.74亿元分列二三位[1] - 三家头部公司解禁市值合计222.41亿元 占总解禁市值68.9%[1] 股权占比 - 6家公司解禁比例超10% 兆讯传媒75.0%最高 富士莱60.26% 万凯新材40.9%[1] - 兆讯传媒解禁股数3.04亿股 占总股本四分之三[1]
36股节前面临解禁,4股解禁比例超五成
证券时报网· 2025-09-27 00:41
解禁规模与结构 - 下周36只股票面临解禁 合计解禁市值400.81亿元[2] - 宁波港解禁规模最大 解禁36.47亿股定向增发机构配售股份 市值132.02亿元[3] - 万凯新材解禁规模次之 解禁2.3亿股首发原股东限售股份 市值46.65亿元[3] - 8股解禁压力较小 包括长虹能源、兰州银行等 解禁市值均不足1000万元[3] 解禁比例特征 - 兆讯传媒、博菲电气、富士莱、欧晶科技4股解禁比例均超50%[3] 股价表现与机构关注度 - 36只解禁股9月以来股价平均上涨0.64%[4] - 唯特偶月内涨幅59.4% 解禁0.63亿股 市值15.55亿元[4] - 统联精密月内涨幅41.67% 解禁0.02亿股 市值1.44亿元[4] - 益方生物-U月内跌幅18.31% 解禁2.06万股 市值64.93万元[4] - 8只解禁股月内获机构调研 希荻微获51家机构调研 解禁市值1261.14万元[4] - 骄成超声获36家机构调研 在功率半导体领域拥有全工序超声波解决方案[4] 业绩风险警示 - 7只解禁股上半年业绩亏损 沃格光电、安达智能、欧晶科技、益方生物-U亏损均超5000万元[5]
下周36股面临解禁,4股解禁比例超50%
证券时报网· 2025-09-27 00:14
解禁规模 - 下周36只股票面临解禁 合计解禁市值400.81亿元 [1] - 宁波港解禁规模最大 解禁36.47亿股 解禁市值132.02亿元 主要为定向增发机构配售股份 [1] - 万凯新材解禁规模次之 解禁2.3亿股 解禁市值46.65亿元 主要为首发原股东限售股份 [1] 解禁比例 - 兆讯传媒 博菲电气 富士莱 欧晶科技四家公司解禁比例均超过50% [2]
宁波港(601018)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12:17
董事会决策权限 - 董事会决定单项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预算外费用支出[5] - 董事会对连续十二个月内经累计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下“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审议[6] - 董事会对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事项审议[7] - 董事会对交易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事项审议[7] - 董事会对交易产生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事项审议[7] - 董事会对交易标的相关主营业务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50%事项审议[7] - 董事会对交易标的相关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事项审议[7] - 董事会对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事项审议[7]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连续十二个月内经累计计算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6%以下“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行使决策权[10]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7 - 18名董事组成,4 - 8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职工董事1人,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人数占半数以上[8]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12]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有1名会计专业人士[19]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超六年[21]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21]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0] - 特定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主要股东定义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主要股东[19] 董事会会议安排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7] - 年度业绩董事会会议在公司会计年度结束后一百二十日内召开[27] - 半年度业绩董事会会议在公司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六十日内召开[27] - 季度业绩董事会会议在公历二、四季度首月召开[27] - 董事长接到召开临时会议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会议[2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提案[32]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或向董事会提提案[31][32]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联名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或向董事会提提案[31][32] -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35] 董事会会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关联会议需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38] -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42]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董事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45] - 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46]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有超公司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46] - 公司担保事项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46]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47]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情况,可要求暂缓表决[47] 其他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9] -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经费年度预算,经批准后列入公司年度经费开支预算[56] - 董事会经费用途包括董事津贴、会议费用等[59]
宁波港(601018)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12:1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2]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14]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不同意或未反馈时可自行召集[14]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5] - 连续十二个月内“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形需审议[7]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财务资助事项需审议[8]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0]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应在20日前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在15日前公告通知[1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8]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8] 股东会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0] 董事选举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33] - 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33] - 股东提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提案,需在股东会召开日前至少十天送达[33]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3]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2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交易日公告说明原因[21]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15]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15]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6]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有正当理由外应列席股东会[36]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34]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按《公司章程》规定就任[3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方案[38]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法,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38] - 股东会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违反《公司章程》,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8] - 相关方对股东会决议有争议时应及时起诉,判决前执行决议[39] - 法院判决或裁定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执行[39] - 公告或通知指在指定报刊刊登信息,篇幅长可摘要披露且全文在指定网站公布[41] - 股东会补充通知应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公告[41] - 本规则未尽事宜或冲突时,以上市地法律等规定为准[41] - 本规则及其修订自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1]
宁波港(601018)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12:17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至少占三分之一且不少于三人,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5]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任召集人[5]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1]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职 - 特定情形下公司60日内完成独立董事补选[11][13] - 特定情况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独立董事职务[12]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部分职权行使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5]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专门会议[18]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9]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0] 公司与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审议重大事项前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并反馈[23] - 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提供会议资料[23] - 会议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3] 独立董事津贴与风险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6]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26] 制度其他规定 - 四种情形属独立董事严重失职[27] - 术语含义以《公司章程》为准[29] - “以上”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31] - 制度经股东会普通决议通过生效[31] - 解释权归董事会[31]
宁波港(601018)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6 12: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0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454,388,399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9,454,388,399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6][49][50]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53]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7 - 18名董事组成,其中4 - 8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职工董事1人[80] - 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人数应占董事会成员的半数以上[80] - 董事会决定单项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预算外费用支出[82] 利润分配相关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6][117] - 公司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每年按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117] - 公司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30%[118] 其他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各1名[107]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聘任可连任[107] - 董事会设置审计、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ESG等专门委员会,可按需调整[100]
宁波港(601018) -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9-26 12:15
会议出席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633人[2] -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6,570,996,449股,占比85.1787%[2] - 公司在任董事17人,出席9人;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董秘出席[3] 议案表决情况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A股同意票数16,568,874,949,比例99.9871%[4] -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A股同意票数16,568,055,049,比例99.9822%[5] - 选举刘杰为独立董事得票数16,559,892,675,占比99.9329%[8] 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 - 对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票数182,541,206,比例98.8511%[9] - 对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议案同意票数181,093,506,比例98.0672%[9] - 对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意票数181,721,306,比例98.4071%[10] - 对选举刘杰为独立董事同意票数173,558,932,比例93.9870%[10]
宁波港(601018) -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26 12:15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发出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9月26日9时30分召开[7][8] - 出席大会股东及代理人633人,代表股份16,570,996,449股,占比85.1787%[9] 议案表决情况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16,568,874,949股,占比99.9871%[15] - 《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同意16,567,427,249股,占比99.9784%[16] - 《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同意165.67881749亿股,占比99.98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