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6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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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19 10:31
参会情况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113人,A股112人,H股1人[4] - 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1,903,595,210股,占比61.061605%[4] - A股股东持股1,821,442,518股,占比58.426394%;H股82,152,692股,占比2.635211%[4][6] 议案表决 - 延长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期限议案,普通股同意票1,826,644,447,比例95.957609%[11] - 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决议有效期议案,普通股同意票126,673,501,比例75.214923%[11] - 延长办理发行A股相关事宜有效期议案,普通股同意票126,512,283,比例75.119196%[12] - 5%以下股东对延长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期限议案同意票61,495,435,比例71.288565%[12] 人员出席 -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1人,监事3人出席1人,董秘出席[10] 会议结果 - 临时股东大会全部议案通过,均为特别决议案[13] - 律师见证结论为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13]
东方电气:法律意见书
2024-04-19 10:31
t 在 ( ) 中 等 务 ) IG&WOD 之法律意见书 致: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 大会规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 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律师 出席了公司于 2024年4月 19日召开的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Sention 3 Hong Xing II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东方电气: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16 08:37
业绩报告 -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 业绩说明会 - 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4月23日9:30 - 10:30以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2][3] - 参加人员为公司董事、总裁张彦军等[7] 参与方式 - 投资者2024年4月16 - 22日16:00前可通过邮箱提问[2] - 电脑端点击链接、手机端通过APP或小程序参与说明会[4][6] 联系信息 - 联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28 - 87583666,邮箱dsb@dongfang.com[9]
东方电气:董事会十届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6 08:37
证券代码:600875 股票简称:东方电气 编号:2024-027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十届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彦军先生为公司总裁。 张彦军先生简历如下: 张彦军先生,1970 年 3 月出生。大学本科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能源与动力 工程系热能工程专业并获工学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于浙江大学能源系工程 热物理专业并获工学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于浙江大学能源工程系动力工程 及工程热物理专业并获工学博士学位。历任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处副 处长、处长、总经理部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副总 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哈电集团、哈尔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科 技管理部部长、双创基地管理办公室主任、中央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哈电发 电设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科技管理部(双创办公室)总经理;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21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2021 年 6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本公司高级副总裁,2024 年 3 月起任中国东方电气 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本公司董事会及 ...
东方电气: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
2024-04-16 08:37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张彦军先生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我们认为 张彦军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 未解除的情况,任职资格合法合规。其聘任程序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的情况。同意聘任张彦军先生为公司总裁。 独立董事: 刘登清、黄峰、曾道荣 2024 年 4 月 16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作为东 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十届三十 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 见: ...
东方电气: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财务数据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4-04-12 10:49
信息披露 - 2023年8月16日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等文件[1] - 2023年9月13日披露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募集说明书等文件[1] - 2024年3月28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并更新申请文件数据[2] 发行进展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上交所审核通过[2] - 尚需获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结果和时间不确定[2]
东方电气: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2024-04-12 10:37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二〇二三年度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0523 号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签·临律平台(http://www.fgm.cn)" 近行 :"红"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目录 | 页次 | | --- | --- | | 审计报告 | l -રે | | 财务报表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ર-୧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财务报表附注 | 1-174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BD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G10523 号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气)财务报 表,包括 2023 ...
东方电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上市保荐书(2023年年报数据更新版)
2024-04-12 10:3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CITIC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CITIC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四年四月 声 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或"保荐机构") 接受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气"、"发行人"或"公司")的 委托,担任其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 中信证券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 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 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3-2-1 | 声 明. | | --- | | 日 求… | | 一 ...
东方电气: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2024-04-12 10:3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为6,650,697.13万元,营业利润为370,129.2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97,653.91万元[38] - 2023年营业总收入6067661.34万元,可再生能源装备占比22.81%,清洁高效能源设备占比33.93%,工程与贸易占比19.81%,现代制造服务业占比8.87%,新兴成长产业占比14.57%[107] - 2023年境内收入5301946.33万元,占比87.38%;境外收入765715.01万元,占比12.62%[109] 用户数据 - 无 未来展望 - 到2035年左右全面建成世界一流电气装备企业和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129] - 2024年国内风电新增装机规模预计达7500 - 8500万千瓦,2025年达8500 - 9000万千瓦,2030年突破2亿千瓦[52]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2023年公司重大科技成果不断涌现,如国产首台F级50兆瓦重型燃机成功投运等[87] - 2023年成功重组建设清洁高效透平动力装备全国重点实验室并获批国家能源中小燃气轮机产业链关键技术和装备研发中心[88][89] 市场扩张和并购 - 收购东方电机8.14%股权,投资总额73541.53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73541.53万元[14] - 收购东方汽轮机8.70%股权,投资总额113340.78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13340.78万元[14] - 收购东方锅炉4.55%股份,投资总额48646.05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48646.05万元[14] - 收购东方重机5.63%股权,投资总额17122.89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17122.89万元[14] 其他新策略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14]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72878203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10%[13]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11] - 东方电气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13]
东方电气: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2 10:34
金杜律师事务所 KING&WCOD MALLESONS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号 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18层 邮编:100020 18th Floor, East Tower, World Financial Center 1 Dongsanhuan Zhonglu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0 P.R. China T +86 10 5878 5588 F +86 10 5878 5566/5599 www.kwm.com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四月 4-1-1 致: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 行人)委托,担任发行人本次在中国境内向包括控股股东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方电气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 272,878,203 股 A 股股 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