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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源协和(60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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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源协和: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七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8 07:44
会议情况 - 公司十一届七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3名监事全出席[1] - 现金管理议案以3票赞成通过[1] 资金安排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1.2亿闲置募集资金、6亿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2] - 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资金可循环使用,交易金额不超额度[2] 监事会意见 - 监事会认为现金管理合规,同意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3]
中源协和: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的公告
2024-12-17 09:14
新产品研发 - 全资子公司武汉光谷中源药业12月16日收到VUM02注射液《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1] - 截至2024年10月,该项目累计研发投入329.62万元[5] 市场情况 - 全球溃疡性结肠炎患者约500万例,发病率达57.9/10万人年[4] - 我国溃疡性结肠炎年发病率约为1.18/10万人年[4]
中源协和: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药物临床试验及获得美国FDA孤儿药资格认定的进展公告
2024-12-16 10:23
此外,武汉光谷中源药业 VUM02 注射液用于治疗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 (aGvHD)近日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美国 FDA")授予 的孤儿药资格认定,这是国内首款针对治疗急性移植物抗宿主病获批美国 FDA 孤儿药认定的间充质干细胞产品。同时也是 VUM02 注射液获批的第二项美国 FDA 孤儿药认定,第一项适应症为特发性肺纤维化(具体详见公司公告:2023- 028)。 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药物临床试验及获得美国 FDA 孤儿 药资格认定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 光谷中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光谷中源药业")近日收到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关于VUM02注射液用于治疗失代偿期肝硬化的《药物临 床试验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同意本品按照变更后的临床试验方案开展 Ib/II 期临床研究。 证券代码:600645 证券简称:中源协和 公告编号:2024-0 ...
中源协和: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18 09:28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 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 1 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国枫律股字[2024]A0568 号 致: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 证贵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
中源协和: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8 09:26
参会情况 -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为289人[4] -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11,704,612股[4] - 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数占比24.5022%[4] 投票情况 - A股同意票数为111,336,654,比例为99.6705%[8] - A股反对票数为116,258,比例为0.1040%[8] - A股弃权票数为251,700,比例为0.2255%[8] 人员出席 -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9] -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9] 其他信息 -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所是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10]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10]
中源协和: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12 07:3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11月18日召开[3] - 现场会议14点30分在天津公司会议室举行[5] - 网络投票11月18日进行,各平台有不同时段[5] 议案信息 - 审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7] - 议案10月30日刊登在指定媒体[8] 登记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11月11日[13] - 登记时间为11月15日,地点在天津[17] 公司信息 - 公司地址、电话、传真、邮箱及邮编[19]
中源协和: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11-08 07:52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 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 9:15-15:00。 会议地点:天津市滨海高新区华苑产业区梅苑路 12 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资料 2024 年 11 月 18 日 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出席人: 1、2024 年 11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3: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 会议议程: 四、审议各项议案,股东提问与解答; | 编号 | 议案内容 | | --- | --- | | 1 |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五、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 | | 六、宣 ...
中源协和: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29 08:38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4点30分[3]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11日[16]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6] 投票及登记时间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15 - 15:00[6] -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9:15 - 15:00[6]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30 - 17:00[17] 其他信息 - 异地股东登记信函等应不迟于2024年11月15日17点[17] - 议案于2024年10月30日刊登在相关网站及报纸[8] - 公司联系电话为022 - 58617160[21] - 公司传真为022 - 58617161[21]
中源协和(600645)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9 08:37
营收与利润情况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4.04亿元,同比减少0.17%;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12.06亿元,同比增加0.29%[2]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32.78万元,同比减少3.03%;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34亿元,同比增加0.76%[2]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639.37万元,同比减少0.06%;年初至报告期末为1.30亿元,同比增加4.18%[2]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11元/股,同比增加10.00%;年初至报告期末均为0.29元/股,同比增加3.57%[4]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12.0590231099亿元,较2023年同期的12.0236155462亿元略有增长[14][16]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成本为10.1090859906亿元,较2023年同期的10.1485874467亿元有所下降[16] - 2024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1.3532711877亿元,较2023年同期的1.1750349016亿元增长[16]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为1.7701140935亿元,较2023年同期的1.7228509377亿元有所增长[16] -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为1.7661819032亿元,较2023年同期的1.7371107115亿元略有增长[16] - 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1.325亿元,2023年同期为1.294亿元[17]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24年前三季度为1.335亿元,2023年同期为1.325亿元[17] - 2024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29元/股,2023年同期均为0.28元/股[17] 现金流情况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7亿元,同比减少4.45%[2] - 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2.36亿元,2023年同期为12.63亿元[18] - 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73亿元,2023年同期为1.856亿元[18] - 2024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70.61万元,2023年同期为1577.54万元[18][19] - 2024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5307.85万元,2023年同期为 - 6195.93万元[19] - 2024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0元,2023年同期为1855万元[19] - 2024年前三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2.648亿元,2023年同期为 - 986.20万元[19] - 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 1.428亿元,2023年同期为1.288亿元[19] 资产与权益情况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52.80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2.4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36.16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1.84%[4] - 2024年9月30日货币资金为1,438,428,600.64元,2023年12月31日为1,581,245,197.15元[11] - 2024年9月30日应收票据为10,806,324.25元,2023年12月31日为598,339.25元[11] - 2024年9月30日应收账款为638,842,642.46元,2023年12月31日为567,097,330.17元[11] - 2024年9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2,454,434,396.91元,2023年12月31日为2,508,499,909.86元[11] - 2024年9月30日长期应收款为28,403,231.83元,2023年12月31日为37,450,216.35元[11] - 2024年9月30日长期股权投资为210,900,102.12元,2023年12月31日为216,938,901.85元[11] - 2024年第三季度末资产总计为52.8048363269亿元,较之前的54.1135524474亿元有所下降[12] - 2024年第三季度末负债合计为16.0064709673亿元,较之前的16.1274395598亿元略有下降[13] - 2024年第三季度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6.7983653596亿元,较之前的37.9861128876亿元有所下降[13] - 2024年第三季度末固定资产为5.4715589075亿元,较之前的5.8537789862亿元有所下降[12] - 2024年第三季度末合同负债为11.4318141092亿元,较之前的11.3421617842亿元略有增长[12]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5801户[7] - 天津德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678.75万股,持股比例12.14%,处于质押状态[7] - 深圳嘉道成功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494.38万股,持股比例9.60%[7]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2,052,740股,持股比例为2.58%[8] 股份回购情况 - 2024年2月17日公司决定回购股份,资金总额1 - 2亿元,截至7月31日完成回购[10] 基金持股情况 - 招商银行南方中证1000基金期初普通及信用账户持股459,000股,比例0.10%,期末持股4,400,200股,比例0.94%[9] - 招商银行华夏中证1000基金期初普通及信用账户持股430,300股,比例0.09%,期末持股2,386,000股,比例0.51%[9] 净资产收益率情况 - 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34%,同比减少0.01个百分点;年初至报告期末为3.66%,同比增加0.01个百分点[4]
中源协和:中源协和细胞基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稿
2024-10-29 08:3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2年5月5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0万股[3] - 公司于1993年5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67,948,890元[4] - 公司股份总数为普通股467,948,890股[9] 股份管理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特定情形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2]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25%[14] - 公司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4] - 公司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4] 股东权益与诉讼 - 公司董事会不按规定执行收回相关人员股票买卖收益,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15] - 公司董事会未在30日内执行,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16]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0]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24]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之五十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6] - 为资产负债率超百分之七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6] - 按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6] - 重大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五十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6] 股东大会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8]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3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32]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百分之十[3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35]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3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35]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6]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变更现场会议地点,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交易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7]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39]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需记载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44]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4]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6]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6]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7]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8] - 股东大会关联交易决议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49] -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名单可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出[50] - 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可由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出[50]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53]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5] - 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56]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58] - 董事辞职,董事会将在两日内披露有关情况[58]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两人,独立董事三人,其中一人为会计专业人士[61] - 董事会决定成交金额超5000万但未达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等事项[63] - 董事会决定公司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但低于50%的融资、授信等事项[63] - 董事长决定成交金额超500万但不超5000万的对外投资等事项[64] - 董事长决定公司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但低于10%的融资、授信等事项[6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65]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65] - 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需提前3日,通知方式多样[65]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66]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7]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71] - 总经理决定成交金额不超500万元的对外投资等事项[72] - 公司发生涉及金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融资等事项由总经理负责[72] - 副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73] - 监事每届任期3年[76]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7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79] - 监事会会议记录至少保存10年[79]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8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82] - 公司年度分配现金红利总额与净利润之比不低于10%[84] - 公司年度现金红利总额与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之比不低于10%[85] -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重大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时可不现金分红[85] - 调整或变更《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87]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91]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十天通知[91] - 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发出,一经公告视为相关人员收到通知[93] - 公司以邮件送出通知,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七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9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自决议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公告[97][98] - 债权人接到合并、减资通知三十日内,未接到自公告日起四十五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97][9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00]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101] - 债权人接到通知书30日内、未接到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101]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07] - 公司有三种情形应修改章程,包括法律变更、情况变化、股东大会决定[105] - 股东大会决议修改章程需审批的报主管机关批准,涉及登记事项办理变更登记[105] - 清算组职责包括清理财产、通知债权人、处理未了结业务等七项[103] -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依法申请宣告破产[107]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报告,报确认后申请注销登记[102] - 章程修改事项属披露信息按规定公告[105] -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