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60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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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被处罚,能源国企公告!
中国能源报· 2025-11-03 12:08
事件概述 -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玉敏因在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期间的事项被处以10万元罚款及警告 [1][2] - 该行政处罚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作出,涉及太原重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1][2] - 事件发生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 [1][2][4] 公司声明 - 山西焦煤公告声明上述行政处罚事项与本公司无关 [2] - 公司认为该事件不会对本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2]
长期财务造假案尘埃落定!太原重工被重罚并实施ST,13名责任人受惩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1-03 02:55
处罚事件概述 -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处罚原因为公司2014年至2018年、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1] - 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1月3日停牌1天,自11月4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简称变更为"ST太重",日涨跌幅限制调整为5%[2] 财务造假具体问题 - 财务数据问题主要涉及拉弹泡风电项目,包括提前确认收入、跨期结转成本及少计财务费用等[1] - 2014年虚增营收7.57亿元,占当期披露收入的8.39%,虚增利润1.55亿元,占比高达763.89%[1] - 2016年虚增营收7.52亿元,占比17.58%[1] - 2018年多计利润占比189.76%[1] - 其余年份存在不同程度少计收入或利润问题[1] - 公司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引用了虚假财务数据[1] 监管处罚措施 - 监管部门对公司责令改正、警告并罚款800万元[2] - 13名相关责任人被处罚,时任董事、总经理范卫民被终身证券市场禁入并罚款30万元[2] - 时任董事长王创民、时任副董事长张志德均被10年市场禁入,分别罚款30万元和200万元[2] - 时任财务总监贺吉被3年市场禁入并罚款25万元[2] - 独立董事李玉敏、时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杜美林等其他责任人均被警告并处以10万元至70万元不等的罚款[2]
太原重工年度报告财务造假:公司及责任人共拟罚1690万元,时任总经理被终身市场禁入
中国能源网· 2025-11-03 01:48
处罚概况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公司拟被处以800万元罚款,13名相关责任人合计拟被罚890万元[1] - 4名责任人将被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中时任总经理范卫民拟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1][4] 违法事实与财务影响 - 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涉及2014年至2018年、2020年至2021年期间[1] - 违法行为主要与公司同黑龙江瑞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的"拉弹泡300MW风电工程项目"相关[2] - 公司通过提前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少计财务费用等方式导致多年年报关键财务指标失实[2] - 2014年多计营业收入7.57亿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8.39%;多计利润总额1.55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63.89%[3] - 2015年至2018年及2020、2021年各年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财务费用及利润总额均出现失实[3] - 2020年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中引用的个别年度财务数据构成虚假记载[3] 具体处罚措施 - 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4] - 对13名责任人区分不同时期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其中张志德拟被罚200万元,韩珍堂拟被罚150万元,陶家晋拟被罚130万元,卜彦峰拟被罚130万元,段志红拟被罚70万元,范卫民、王创民各拟被罚30万元[4] - 市场禁入措施包括范卫民终身禁入,王创民、张志德10年禁入,贺吉3年禁入[4] 公司回应与后续影响 - 公司表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所涉拉弹泡项目已于2021年完工,相关项目资产已于2024年全部剥离,风险已出清[5] - 公司承诺将对相关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并向投资者致歉[5] - 公司股票将因"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5] - 自2025年11月4日起,A股股票简称由"太原重工"变更为"ST太重",日涨跌幅限制调整为5%[5]
独董李玉敏因太原重工旧案被罚,山西焦煤与赫美集团急撇清
中国能源网· 2025-11-02 14:44
处罚事件概述 - 山西焦煤与赫美集团独立董事李玉敏因在太原重工任职期间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1] - 两家公司均紧急澄清处罚事项与本公司无关 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1] - 李玉敏同时担任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1] 太原重工财务造假案详情 - 太原重工通过提前确认收入 结转成本且少计相关费用等方式导致2014年至2018年 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 - 2014年虚增收入达7.57亿元 2016年虚增收入达7.52亿元 [2] - 公司股票自11月4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股票简称变更为"ST太重" [2] - 李玉敏作为时任独立董事被认定未勤勉尽责 未对异常情况保持应有关注 [2] - 太原重工及时任十余名高管拟被合计处以罚金1695万元 并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涉及上市公司回应与关联 - 山西焦煤与赫美集团已发布公告 强调李玉敏当前所受处罚与公司无关 [5] - 在李玉敏担任山西焦煤独立董事前的候选人简历中 未披露其曾在太原重工担任独立董事的信息 [5] 相关公司近期业绩表现 - 山西焦煤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271.75亿元 同比下降17.88% 归母净利润14.34亿元 同比下降49.62% [5] - 山西焦煤第三季度营业收入91.22亿元 同比下降20.84% 归母净利润4.20亿元 同比下降52.24% [6] - 公司共有17座煤矿 上半年临汾地区整合煤矿出现亏损 母公司所属煤矿利润同比下降 [6] - 赫美集团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4.56亿元 同比增长190.21% 归母净利润5174.87万元 同比扭亏为盈 [6] - 赫美集团扣非净利润仍亏损3157.3万元 但较上年同期亏损有所收窄 [7] 公司市场表现 - 截至10月31日收盘 山西焦煤股价报7.32元/股 总市值约415.56亿元 今年以来股价累计下跌约7% [7] - 赫美集团股价报收3.48元/股 总市值45.63亿元 [7]
太原重工业绩双增:处罚落地轻装上阵 战略转型成效显现
中金在线· 2025-11-02 12:04
财务业绩表现 - 前三季度营收70.28亿元,同比增长9.98% [1] - 前三季度净利润8506.35万元,同比增长21.8% [1] - 上半年营收47.59亿元,同比增长30.81% [1] - 上半年归母净利润4384.83万元,同比增长5.92% [1] - 前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5.34亿元,同比增长34.41% [1] - 前三季度利润总额1.99亿元,同比增长4.83% [1] 公司治理与股东信心 - 公司信息披露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已正式落地并完成整改 [1] - 控股股东太重集团计划增持8000万元至1.6亿元公司股份 [1] 战略转型与产能升级 - 公司完成退城入园搬迁升级改造项目,仅用19个月建成智能高端装备产业园区 [2] - 实现从传统工厂到智能工厂、从单件小批量到一体化协同的转变 [2] - 公司聚焦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2] - 公司拥有各类生产设备2500余台套,具备完整的核心制造能力 [2] 行业前景与公司定位 - 中国智能制造装备市场规模从2017年1.27万亿元增长至2024年3.6万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11.5% [3] - 公司在轨道交通、风电设备、矿山设备等领域的业务布局与国家发展战略高度契合 [3] - 公司以精细化、国际化、高端化、智慧化为发展方向 [3] - 公司产品定位为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国产化 [3]
财报造假“雷爆”!太原重工“戴帽”倒计时,或面临投资者索赔
搜狐财经· 2025-11-02 11:13
公司风险警示与停牌 - 公司因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1] - 公司股票于2025年11月3日停牌一天并于2025年11月4日起简称变更为“ST太重”[2][3] - 公司表示所涉项目2021年已完工相关项目资产2024年已全部剥离风险已出清不会对未来生产经营产生影响[3] 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详情 - 公司涉嫌违法事实涉及2012年合作的拉弹泡300MW风电工程项目通过多种方式虚增或虚减财务数据[4] - 财务造假行为导致公司2014年至2018年2020年和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4] - 公司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引用了部分虚假财务数据构成虚假记载并于2025年7月被证监会立案[4] 投资者索赔与公司经营状况 - 律师认为在2025年7月26日前买入股票并在该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准备发起索赔[5] - 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70.28亿元同比增长9.98%归属母净利润8506.35万元同比增长21.80%[5] - 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收入22.7亿元同比下降17.54%但归母净利润4121.52万元同比增长25.14%[6] 财务数据与市场表现 - 公司第三季度扣非净利润1575.98万元同比下降42.60%主要因上年同期处置股权产生投资损失而本报告期无此影响导致非经常性损益增加[6][7]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34,089,845.27元同比增长34.41%[6] - 截至10月31日收盘公司股价报2.78元/股下跌1.07%总市值约93.05元年内累计上涨约11%[7]
立案事项尘埃落定 太原重工:将引以为戒积极整改
证券日报网· 2025-11-02 10:11
行政处罚与财务差错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被合计处以罚金1695万元[1] - 公司通过提前确认收入、结转成本且少计相关成本和财务费用等方式,导致2014年至2018年、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 - 具体而言,2014年和2016年分别虚增收入7.57亿元和7.52亿元,其余年度为不同程度少记收入[2] - 公司股票将被实施为期一年的“ST”警示,但未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标准[1] 公司经营与财务表现 - 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信息披露违法所涉及问题为历史原因造成,相关业务资产已剥离[1] - 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0.28亿元,同比增长9.98%;归母净利润8506.35万元,同比增长21.8%[5] - 公司控股股东太重集团拟增持8000万元至1.6亿元公司股份,以传递发展信心[5] 公司转型与资产重组 - 2020年以来公司经历重要人事变动,新管理层提出剥离绩差资产、开启转型发展的清晰方案[4] - 公司自2020年起逐步剥离港口、风场建设运营等绩差资产,通过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财务结构[4] - 公司已完成退城入园搬迁升级改造项目,建成代表行业最先进水平的智能高端装备产业园区,实现向智能工厂的转变[4] 监管环境与行业影响 - 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释放出绝不姑息的信号[2] - 监管部门的密集出击涉及人员广度和惩处力度均大幅提升,对潜在违法违规者形成心理震慑[2][3] - 上市公司需筑牢合规底线,铸就“不因恶小而为之”的合规文化,以实现高质量发展[6]
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太原重工及10余名高管拟被处罚1695万元
中国新闻网· 2025-11-02 09:04
行政处罚与风险警示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山西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拟被合计处以罚金1695万元,并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市场禁入措施,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太原重工”变更为“ST太重” [1] - 公司股票自11月3日起停牌1天,自11月4日起正式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日涨跌幅限制调整为5% [2] - 违法行为未触及重大违法退市标准,公司股票不存在退市风险,但会被实施为期一年的“ST”警示 [2] 财务造假具体内容 - 公司通过提前确认拉弹泡项目风力发电相关设备收入、结转成本且少计相关收入成本和财务费用等方式,导致2014年至2018年、2020年及2021年共7年的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1] - 2014年虚增收入7.57亿元,2016年虚增收入7.52亿元,其余年度为不同程度的少记收入 [1] - 公司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引用虚假财务数据,构成虚假记载 [1] 公司高管处罚 - 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800万元 [2] - 时任董事、总经理范卫民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2] - 时任董事长王创民、时任董事兼副董事长张志德被实施10年市场禁入,时任财务总监贺吉被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相关人员同时被处以警告及罚款 [2] 公司现状与经营情况 - 公司发布差错更正公告,显示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相关信息披露违法所涉及的问题为历史原因造成,相关业务资产现已剥离,此次处罚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造成影响 [2] - 公司发布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70.28亿元,同比增长9.98% [2] - 公司于1998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其前身为始建于1950年的太原重型机器厂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