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概况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 - 公司拟被处以800万元罚款,13名相关责任人合计拟被罚890万元[1] - 4名责任人将被实施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其中时任总经理范卫民拟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1][4] 违法事实与财务影响 - 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涉及2014年至2018年、2020年至2021年期间[1] - 违法行为主要与公司同黑龙江瑞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作的"拉弹泡300MW风电工程项目"相关[2] - 公司通过提前确认收入、结转成本、少计财务费用等方式导致多年年报关键财务指标失实[2] - 2014年多计营业收入7.57亿元,占当期披露营收的8.39%;多计利润总额1.55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63.89%[3] - 2015年至2018年及2020、2021年各年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财务费用及利润总额均出现失实[3] - 2020年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中引用的个别年度财务数据构成虚假记载[3] 具体处罚措施 - 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4] - 对13名责任人区分不同时期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其中张志德拟被罚200万元,韩珍堂拟被罚150万元,陶家晋拟被罚130万元,卜彦峰拟被罚130万元,段志红拟被罚70万元,范卫民、王创民各拟被罚30万元[4] - 市场禁入措施包括范卫民终身禁入,王创民、张志德10年禁入,贺吉3年禁入[4] 公司回应与后续影响 - 公司表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所涉拉弹泡项目已于2021年完工,相关项目资产已于2024年全部剥离,风险已出清[5] - 公司承诺将对相关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并向投资者致歉[5] - 公司股票将因"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5] - 自2025年11月4日起,A股股票简称由"太原重工"变更为"ST太重",日涨跌幅限制调整为5%[5]
太原重工年度报告财务造假:公司及责任人共拟罚1690万元,时任总经理被终身市场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