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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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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老人扣除如何申报?丨个税扣除信息确认系列热点问答之六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1 07:55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网友安然 ,根据规定,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 前扣除,配偶的父母不在扣除范围。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正在进行,有不少网友留言咨询相关问题,也有热心网友分享自己的经验。 有的是首次填 报,有的是无变动,有的是今年信息需要修改或删除,具体操作 详见 《事关工资,今起确认!》 。今天,我们 梳理了 赡养老人 专项附加扣除 首次填报的操作步骤及一组热点问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首次填报如何操作?手把手教你 第一步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选择"办&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第二步 选择"赡养老人 "之后,选择相应的扣除年度点击"确认"; 点击"选择被赡养人",填写被赡养老人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第六步 第三步 确认材料完备后,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第四步 "电子邮箱"和"联系地址"为选填,可直接点击"下一步",阅读提示内容后点击"我知道了"; 第五步 选择"申报方式",点击"提交"即可。 相关热点问答 1.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 答: 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 ...
一问一答 | 12月办税注意事项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20 01:20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 Q1 —— 明年购买新能源汽车还能享受车购税免税政策吗? 一问一答 12月办税 注意事项 答: 不能享受免税政策。 注意 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 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 过1.5万元。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 —— Q 2 —— 我是个体工商户,之前核定了定期定额,跨年后定期定额会自动延续吗? 答: 不会, 定期定额到期后系统不会自动延续,可以向 主管税务机关 提出申请,由 主管税务机关 核实判断是否继续将该户核 定为定期定额户。 注意 纳税人变更为查账征收后,需要自行申报。 政策依据 《个体工商户税收 定期定额征收 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 —— Q3 —— 临近年底,我公司个别费用单据没有取得发票,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吗? 答: 可以。 注意 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
一文了解年会相关涉税问题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9 01:20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暖心服务多样化 谱写为民新篇章 每到岁末,企业年会就像一场温暖又欢乐的盛宴,不仅传递着企业的关怀与温度,更成为凝聚团队力量、表彰优秀员工的重 要时刻。企业年会从精心筹办到奖品发放,税务处理可是一门大学问。 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 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 的活动,按照 " 会议展览服务 " 缴纳 增值税 并 开具对应发票;如果 酒店仅提供场地 ,应当开具 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发票。同时根据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 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岱岳区税务局 编发: 国家税 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办公室 制作: 王江宁 编审:王 羽 邵洋洋 责编:桑 军 来源 山东税务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前言 01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 有关的其他所得。因此,优秀员工取得的现金奖励应 按" 工资、薪金所得 "项目缴纳 个人所得税 。 如果奖励 具有年终性质,在2027年12月31日前,可以适用" 全年一次 ...
增值税法系列宣传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9 01:20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发生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日,若先开具发票则为开具发票当日 [3] - 发生视同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完成视同应税交易的当日 [4] - 进口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报关进口的当日 [5] -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日 [6]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资格认定 - 父母和子女共同购房,产权和贷款合同均登记为双方,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应由主贷款人享受,不能由双方重复扣除 [10][11] - 父母为子女购房,但贷款合同借款人为父母,因所购房屋非为纳税人本人或配偶购买,父母和子女均不可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20] - 纳税人未申报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其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12] - 采用组合贷款方式购房,只要公积金中心或商业银行其中之一按首套贷款利率发放贷款,即可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17] - 商业住房贷款还清后,同一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继续偿还,在符合政策条件下仍可抵扣个税 [26]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操作细则 -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贷款全部归还或合同终止后不能再享受 [14][22][23] - 扣除实际可扣除时间为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在不超过240个月的期限内,纳税人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开始办理扣除的时间 [21][22][23] -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可选择其中一套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100%扣除,或双方对各自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50%扣除,扣除方式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15] - 判定婚前分别购买住房,以婚前开始归还贷款或缴纳契税办理房产证为准 [25] -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享受 [16]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信息填报 - 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房屋证书号码应填写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上载明的号码 [20] - 若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可填写房屋买卖合同或房屋预售合同上的编号 [21]
近期12366热点问题解答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8 09:31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 点 蓝字 关注 "蓝色柳林财税室" 数电发票:通过电子发票服 务平台开具红字发票有哪些 注意事项? (一)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在所对 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红字发 (二)在开具蓝字数电发票当月开具 红字数电发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同步增加其剩余发票额度;跨月开具红 字数电发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 增加其剩余发票额度。 (三)在开具蓝字纸质发票当月开具 红字纸质发票,或者作废已开具蓝字 纸质发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 增加其剩余发票额度;跨月开具红字纸 质发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 其剩余发票额度。 例一:纳税人U公司,2024年10 月发票总额度为750万元。 2024年10月1日至5日U公司开票 累计金额100万元,10月6日开具红字 数电发票金额10万元(对应2024年8月 25日开具的蓝字数电发票,金额10万 元),10月7日开具红字数电发票50万 元(对应2024年10月3日开具的蓝字数 电发票,金额50万元),则10月8日剩 余发票额度为700万元(750万元-100 万元+50万元=700万元)。由于跨月 开具红字数电发票不增加剩余发票额 度,10月6日 ...
社保知识小课堂|一图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基础知识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8 08:30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下 八 下 中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 ● 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每人每 年不低于400元,财政补助 每人每年不低于700元。 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以及成年人和未成 年人等不同人群的基本医疗消费需求,同时考 虑当地居民家庭和财政负担能力,合理确定筹 资水平,并随着客观情况的变化适度调整。 征收方式 0 0 0 0 0 0 ● 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采取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 配合、税务集中征收或委托代征等方式征收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费。 ● 城乡居民可以按照本地税务部门公 布的缴费方式,选择在手机上使用 微信、支付宝、电子税务局App、 合作银行App、地方政务App等方 式便捷缴费,也可以到办税服务厅、 政务服务大厅、合作银行柜台、社区 服务网点现场缴费,具体缴费渠道 可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 在开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地区 可以咨询当地医保部门,通过个人账户为近亲属缴纳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征期安排 000000 u usu u u 城乡居民可按照本地规定, 在集中征缴期内缴费。 预算管理 0 0 0 0 0 0 e 0 U U C C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 ...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如何申报?丨个税扣除信息确认系列热点问答之四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2-16 01:28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2026年度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信息确认正在进行,有不少网友留言咨询相关问题,也有热心网友分享自己的经验。 准备好"产权证明""贷款合同"等相关资料,点击"准备完毕,进入填报"; 第四步 根据相关规定,仅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利息支出,方可在申报时予以扣除; 有的是首次填报,有的是无变动,有的是今年信息需要修改或删除,具体操作详见 《事关工资,今起确认!》 。今天,我们梳理了 住 房贷款利息 专项附加扣除首次填报的操作步骤及一组热点问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想了解具体政策请查看 《最全!7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一 图搞定》 。 首次填报如何操作?手把手教你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选择"办&查"—"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第一步 第二步 选择"住房贷款利息"和"扣除年度",选择"2026",点击"确认"; 第三步 第五步 确认"本人信息",填写"配偶信息",选择"产权证明",完善"房贷信息",点击"下一步"; 第七步 填写"本人是否借款人",选择"扣除比例"; 第八步 选择申报方式,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或"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点击"提交"完成操作。 选择"贷款方式", ...
电子申报缴款之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缴款篇来啦!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10-08 08:32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流程 - 电子税务局提供三种路径进入申报界面: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菜单、首页搜索关键字、或通过"本期应申报提醒"直接进入 [3] - 系统根据纳税人业务复杂度设立两种办税模式:针对业务简单的确认式申报和针对业务复杂的填表式申报 [3] - 确认式申报模式下,纳税人需对系统预填的税(费)数据进行确认,并可补录未开票收入 [3] - 未开票收入需按货物及劳务销售额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分别进行补录 [3][4] - 确认式申报模式下纳税人可点击"我要填表"切换至填表式申报模式,也可通过"预览报表"查看完整申报表 [4] 填表式申报模式操作细节 - 填表式申报模式下,系统默认获取开票数据并预填表单,纳税人可按实际情况调整 [5] - 如需填写减免信息,纳税人需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选择减免性质代码并输入减免税额 [5] - 申报提交后系统自动进行数据比对,红色感叹号代表强制性比对异常需修改后才能提交,橙色感叹号为提示性比对可继续提交 [5] - 对于强制类比对项目,强制提交后需要输入具体理由并上传比对异常情况说明 [5] 数电发票用途确认要求 - 纳税人收到数电发票后,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成品油消费税或申请出口退税等,必须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用途确认 [13] - 数电发票用途确认有误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 [13]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按照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购买的第二套住房,如纳税人此前未享受过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可以享受扣除 [17] -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婚后可选择由一方按100%扣除或双方分别按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18] -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19] - 住房贷款提前还清或房屋转让后,需及时修改贷款信息,包括确保"首次还款日期"正确并修改"贷款期限(月份)" [21] -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中房屋证书号码应填写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上载明的号码,未取得证书的可填写买卖合同或预售合同编号 [23]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如何税前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25 01:0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的部分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 - 关联企业可通过签订分摊协议将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归集至另一方扣除 另一方在计算扣除限额时不将归集费用计算在内 [2] -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筹办费并在税前扣除 [2] -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需填写《期间费用明细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 [2] 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 - 纳税人出售现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可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 [7] - 退税标准按新购住房金额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计算 新购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时全额退还已缴个人所得税 [7] - 要求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在同一城市范围内且纳税人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7] 契税减免政策 - 自2024年12月1日起个人购买14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按1%税率征收契税 140平方米以上按1.5%税率征收 [9] - 家庭购买14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按1%税率征收契税 140平方米以上按2%税率征收 [9] - 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10] 增值税免征政策 - 自2024年12月1日起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免征增值税 [12] - 原针对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4个城市销售2年以上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停止执行 [13]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首套住房发生的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14] - 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且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15][16]
企业日常申报个税时,系统提示“上一属期未按照6万扣除累计减除费用”,怎么解决?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8-25 01:05
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报错问题 - 系统提示"上一属期未按照6万元扣除累计减除费用"的原因为职工前期按5000元/月累计扣除,但本月选择直接按6万元/年扣除,导致前后扣除方式不一致[1][4][5]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0年第19号公告,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每月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且全年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本年度累计减除费用可直接按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6] 申报问题解决方法 - 选择直接按6万元扣除需先对之前月份申报表进行更正:进入【首页】调整税款所属月份至当年1月,点击【综合所得申报】-【正常工资薪金所得】[8] - 后续操作包括点击【更多操作】-【减除费用扣除确认】,选择需调整职工并将【是否直接按照6万元扣除】栏次从【否】修改为【是】,确认后返回申报界面点击【税款计算】-【重新计算】并发送申报[10][11][12] - 完成更正后需从1月起依次更正申报至上一所属期,再切换至本月所属期正常申报[16][17] - 选择继续按5000元/月扣除需在【首页】调整税款所属月份至当年1月,进入【综合所得申报】-【正常工资薪金所得】,点击【更多操作】-【减除费用扣除确认】后选择【否】并确认,最后调整至本月所属期正常申报[18][20][22] 住房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 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可享受出售现住房已缴纳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时全部退还,反之按新购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28][30][31] - 享受退税优惠需满足出售和重新购买住房在同一城市范围内,且出售住房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产权人直接相关[32][33] - 2024年12月1日起,购买14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按1%税率征收契税,140平方米以上按1.5%或2%税率征收(根据家庭情况区分)[33] - 2024年12月1日起,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住房免征增值税,原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销售2年以上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停止执行[36][37] -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首套住房的贷款利息支出,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且只能享受一次[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