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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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中心”聚能 谱写现代化大武汉新篇(续)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05 07:27
武汉市委全会部署与城市发展战略 - 中共武汉市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对扩大内需、提振消费、金融改革及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新部署[1] - 全会提出坚持扩大内需战略基点,以新需求引领新供给,打造国内大循环重要枢纽,全面推动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数据流在汉集散[1] - 商贸物流、对外开放和金融赋能被视为武汉链接内外、激发活力的“软纽带”,为打造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区域金融中心描摹落地路径[1] - 面向“十五五”,武汉将以融入双循环、提升全球链接能力为关键抓手,以金融赋能实体经济发展为新引擎,推动经济能级跃升和城市创新转型[1] 商贸物流中心建设与枢纽经济 - 武汉依托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和高效物流枢纽体系,重塑“货到汉口活”的荣光[2] - “十四五”期间,沿江高铁武汉至宜昌段投入试运行,合肥至武汉段加快建设,武汉天河机场第三跑道建成投用[2] - 花湖机场新开12条国际货运航线,17条低空航线投入运营,中欧班列线路拓展至58条,辐射亚欧大陆40国120城[2] - 武汉获批全国14个中欧班列集结中心之一,并于2025年6月纳入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成为全国第二个集齐“五型”国家物流枢纽的城市[2] - 打造国家商贸物流中心的路径中,基础在交通,关键在物流,重点在消费[2] 消费市场活力与提质升级 - 2025武汉(汉口北)商品交易会吸引3000余家中外企业、超万名采购商,观展人次超过20万,线上线下总成交额突破1800亿元[3] - 2025年前三季度,武汉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6299.7亿元,同比增长5.5%,增速在19个副省级及以上城市中位居第三[3] - “十四五”以来,武汉新开业武汉SKP、武商梦时代、万象城、杉杉奥特莱斯等新型消费地标,新引进丽思卡尔顿等优质商业项目[5] - 近三年引进各类首店超千家、总数全国第六,培育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4个、国家级电商示范企业5家[5] - 武商集团2025年1-8月共引进首店123家,首展201场,首发304个[5] - 2025年11月,武汉同时入选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试点城市和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城市[5] 对外开放与外贸增长 - 2024年,武汉市外贸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4000亿元,占全省比重达57.1%,“十四五”以来年均增长10.5%,居全国19个副省级及以上城市第四、中部第一[7] - 2025年前三季度,全市进出口总额3369.6亿元,同比增长15.8%,保持副省级城市前列[7] - 武汉市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着力打造更具竞争力的内陆开放高地[7] - 法国、美国、韩国、英国已在汉设立总领事馆,俄罗斯驻武汉总领馆进入筹备阶段,实现联合国四大常任理事国均在汉设领[8] - 武汉已与全球65个国家的127个城市建立友好关系,其中国际友好城市29个、友好交流城市98个,总量位居全国同类城市前列[8] - 2025年4月,全国首家突尼斯国家馆在武汉金控华中贸易服务区开馆[8] - 武汉全市三大综保区进出口额突破千亿元,近三年年均增长29.6%,其中东湖综保区跻身全国及中部地区“双A类”综保区[9] 区域金融中心与金融创新 - 在2025年第16期“中国金融中心指数”中,武汉位列全国第10,在2025年“全球金融中心指数”中排名第79位,相较“十三五”末大幅提升32位[9] - 武汉市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建设全国科技金融中心、全国碳金融中心的目标[10] - 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中心(“中碳登”)落户武昌,形成环沙湖双碳经济带,已集聚涉碳企业超460家,营收规模达100亿元[10] - 自2021年中碳登落户以来,环沙湖双碳经济带碳金融创新规模突破80亿元,武碳通平台带动绿色信贷投放超300亿元[10] - 2025年沪上招商签约23个项目,引入碳投资超67亿元,涉碳产业总营收突破百亿元[10] - 2025年6月,武汉出台《武汉市推动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全国科技金融中心行动方案(2025—2027年)》[11] - 截至2025年8月末,武汉落地AIC基金5只、规模56亿元,排名全国第5,发行科创债32只、规模284亿元,排名全国第5[11] - “十四五”期间,武汉市科技型企业贷款年均增速20%,是全部贷款平均增速的2.5倍[11] 产业发展与资本市场 - 2024年,武汉新增境内外上市公司8家,诞生了国产数据库、智能汽车AI芯片、电竞游戏、交互式AI等四个新兴产业的“全国第一股”[12] - 2025年,宏海科技在北交所上市、元光科技成为港交所智能时序数据服务“第一股”[12]
把握我国碳金融发展的未来方向与政策路径
中国银行· 2025-10-11 01:15
我国碳金融发展现状 - 碳金融整体处于起步阶段,融资规模严重不足,例如上海碳市场累计碳配额质押融资仅16笔,金额4100多万元;广东碳市场累计31笔,金额9300多万元,相比我国超40万亿元的绿色贷款体量微不足道[8] - 全国碳市场目前覆盖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四大行业,年碳排放量约80亿吨,是全球覆盖碳排量最大的市场,但交易主体受限,金融机构难以参与[10][8] - 碳衍生品发展迟缓,碳期货尚属空白,地方碳市场的远期、期权等产品因成交量小而已有暂停[9] 未来发展方向与原则 - 未来碳金融发展应优先聚焦融资工具,如碳质押融资、碳回购等,以撬动绿色投资;预计全国碳市场碳资产规模在当前碳价下可达近万亿元,每年可能撬动数万亿绿色融资[10][12] - 碳金融发展需坚持服务实体经济,避免过度金融化;《意见》未提及衍生品,强调不急于推出碳期货,防止碳价对标欧盟(欧盟碳价超中国8倍)而快速上涨[17][23] - 金融机构参与碳交易应以服务实体企业为首要目的,而非投机套利,避免重蹈欧盟碳期货交易火爆(衍生品占比超95%)但绿色融资增长迟缓的覆辙[17][20] 具体政策路径与创新 - 重点发展碳质押融资,需明确采用质押模式并配套实时冻结碳资产机制,同时突破履约周期对贷款期限(目前不超过1年)的限制,支持配额清缴后新配额接续质押[26] - 构建多元化融资产品体系,包括碳回购(提供短期资金)、碳债券(如固定利率+浮动利率模式)和碳基金(为CCER项目提供10-40年长期股权资本)[27][28] - 适时推出碳期货等衍生品,但需严格控制杠杆率,执行保证金和持仓限额制度,确保服务于实体企业套期保值需求,避免市场大幅波动(如欧盟碳价16个月激增近400%)[29][24] - 建立配额储备和市场调节机制(如借鉴欧盟MSR机制),并动态调整CCER抵消比例(当前上限5%),可在市场过热时提高至20%以上,利用林业碳汇等对冲碳价上涨[30][31]
上海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市以来连续十二年实现100%履约 累计成交金额55.44亿元
中国新闻网· 2025-09-22 10:51
上海碳市场历史表现与规模 - 上海碳市场自2013年开市以来现货累计成交2.65亿吨 累计成交金额55.44亿元[1] - 市场是全国唯一连续十二年实现100%履约的试点地区[1] - 市场覆盖钢铁 化工 汽车 航空 水运等28个行业400余家企业 碳配额总量约1亿吨[1] 市场机制与交易创新 - 上海推出电-碳协同机制 2025年1月至9月上海绿电交易超过80亿千瓦时[1] - 创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激励机制 对表现突出企业给予0.3%或0.5%的免费配额奖励[1] - 至2025年8月底共举行配额有偿竞价发放16场 有偿发放总量2668万吨 竞买成交总量1045.71万吨 总成交金额6.28亿元[2] 碳金融产品与服务发展 - 初步形成碳现货+碳远期联动模式[2] - 在碳远期 碳质押 碳回购 碳保险 碳中和指数等方面形成一系列实践案例[2] - 推出碳基金 碳信托 配额质押贷款保证保险 草原碳汇遥感指数保险 碳回购履约保证保险等产品[2] 碳普惠机制建设 - 建成碳普惠管理运营平台 创新开展一键式碳账户管理体系[2] - 碳普惠专区累计吸引超20万名民众开户 近500个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参与 签发10万多吨减排量[2] 未来发展规划与重点任务 - 未来将聚焦实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提质增效行动等三大行动 提出16项重点改革任务[3] - 重点任务包括建立健全配额总量管理制度 健全碳普惠可持续运行管理机制 丰富碳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等[3] - 在有序发展碳金融方面重点围绕三大方向突破 包括适时丰富市场参与主体 支持碳资产纳入金融机构合格担保品范围 推动建立碳市场与绿色金融市场信息互通互认机制[3]
碳资产或成为人民币国际化的“新资产锚”丨杨涛专栏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11 23:02
碳市场建设进展 - 全国碳市场于2021年7月16日上线 覆盖电力行业2200余家重点排放单位 截至2025年8月22日累计成交量6.8亿吨 总成交额达474.1亿元[2] - 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CCER)于2024年1月22日启动 截至2025年8月22日累计成交核证自愿减排量249万吨 成交额达2.1亿元[2] - 地方碳市场自2011年开始试点 涵盖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湖北 广东 深圳 福建 四川等9个地区[2] 碳金融市场结构 - 碳市场融资工具包括碳债券 碳资产抵质押融资 碳资产回购 碳资产托管等[2] - 碳市场交易工具包括碳期货 碳期权 碳远期 碳掉期(互换) 碳借贷等[2] - 碳金融支持工具包括碳指数 碳保险和碳基金[2] - 碳中和债券自2021年全国首发至2024年末累计发行8057.39亿元[2] 市场发展挑战 - 全国碳市场纳入行业仍不足 碳市场扩容已"箭在弦上"[3] - 市场交易量价稳步提升但流动性仍显不足[3] - 交易结构有待优化 需完善价格形成机制[3] - 碳市场数据治理存在诸多挑战[3] - 碳金融市场发展尚处起步阶段[3] 政策指导方向 - 推动全国碳市场 CCER和地方碳市场协调发展[3] - 以丰富交易产品 扩展交易主体 加强交易监管为抓手提升市场活力[3] - 完善管理体制和支撑体系 加强碳排放核算与报告管理[3] - 严格规范碳排放核查 加强数据质量全过程监管[3] - 加强技术服务机构监管 完善信息披露制度[3] - 在健康有序发展碳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试 实现碳现货与碳金融产品协同发展[3] 国际发展机遇 - COP29达成的《巴黎协定》第六条第四款机制共识允许国家间减排成果转移和认定 为全球碳市场奠定基础[4] - 未来几年全球碳市场互联互通将加快推进[4] - 需推动技术 方法 标准 数据国际互认以提升中国碳市场全球影响力[4] - 碳市场国际化可支持人民币国际化与金融开放 碳资产可能成为人民币国际化的"新资产锚"[4] 清算机制改革 - 现有全国碳市场清结算模式延续地方碳市场银行账户模式 难以适应市场快速发展需求[4] - 在人民银行和证监会发布《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背景下 需提升清算基础设施安全性与合规性[4] - 需探索构建相对独立的碳市场资金清算机构与制度安排[4]
中金 | 目标明确,蓄势以发:全国碳市场指导性文件发布
中金点睛· 2025-09-01 23:41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总体要求、具体目标与重点任务,强化碳市场作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政策工具的基本定位[2][6][7] - 文件设定了2027年和2030年两个关键时间节点的建设目标,旨在扩大行业覆盖范围、完善交易制度、加强碳排放核算和金融产品创新,以推动碳市场健康发展并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达成[2][7][13] - 通过借鉴欧盟碳市场发展经验,文件强调有偿分配机制、行业扩容和配额总量收紧的重要性,以提升碳价和交易活跃度[2][8] 全国碳市场建设目标 - 到2027年目标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基本覆盖工业领域主要排放行业,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2][13] - 到2030年目标为建成以配额总量控制为基础、免费和有偿分配相结合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形成减排效果明显、规则体系健全的碳定价机制,并与国际市场接轨[2][13] - 目标设定体现了与碳排放双控体系构建的协同性,2024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工作方案》明确"十五五"时期实施以强度控制为主、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2][16][17] 强制与自愿碳市场发展 - 强制碳市场已覆盖发电、钢铁、水泥、电解铝四个行业,2096家重点排放单位2024年配额清缴完成率接近100%[7][18] - 生态环境部要求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民航等行业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及以上的企业纳入排放报告与核查范围,这些领域可能成为未来扩容重点[3][19] - 自愿碳市场于2024年1月重启,截至2025年8月发布六项CCER方法学终稿和四项征求意见稿,涵盖电力、油气、煤炭、林业、交通等领域,并新增与绿证衔接的机制以避免重复获益[3][20][21] 碳金融产品创新与交易主体扩充 - 文件鼓励开发碳债券、碳抵押、碳期货、碳基金等金融产品,支持银行开展碳质押融资业务,并引入非履约主体和自然人参与交易[4][22][23] - 碳金融产品分为融资工具、交易工具和支持工具,目前以地方试点为主,北京、上海、深圳、广东在碳资产回购、碳期权等领域有布局,碳期货尚在筹备阶段[4][23][24] - 广东省2025年8月出台全国首个碳排放配额质押融资司法保障文件,上海市2025年7月发布改革方案,计划扩大参与主体和建立碳资产担保品机制[24] 碳排放核算与核查加强 - 文件要求加快修订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指南,完善排放因子体系和计量技术规范,实施关键参数月度存证[5][25][26] - 生态环境部已发布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四个行业的核算指南,但以八大重点排放行业为基准,过半行业仍需修订指南[5][26] - 碳计量方面,市场监管总局2030年底目标建设一批国家碳计量中心和完善量值传递体系,2024年发布《碳排放计量能力建设指导目录》提供技术指导[26] - 碳核查方面,已发布通用技术规范和四个行业指南,地方如北京和湖北也出台了相关技术规程[5][27]
专访赖晓明:持续推动全国碳市场各项机制发展与完善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7-23 08:44
全国碳市场运行情况 - 全国碳市场累计成交量突破6.7亿吨,累计成交额超459亿元,交易规模持续扩大,交易价格稳中有升 [1][2] - 2024年《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出台,2025年首次扩围纳入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新增单向竞价交易方式 [1][2] - 2024年综合价格收盘价首次突破100元/吨,近期价格在70-80元/吨,年度成交额181.14亿元创历史新高 [3] 上海碳市场发展 - 上海碳市场覆盖全市碳排放总量约2/3,工业领域纳管单位排放量下降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 [4] - 2024履约年度碳普惠减排量使用量达15690吨(同比+72%),绿电消费量增长24%,8家企业获38710吨配额激励 [5] - 现货累计成交2.65亿吨/55.21亿元,连续12年100%履约,推出碳质押等创新产品盘活800万吨碳资产 [5][6] 碳金融创新 - 上海环交所推出碳质押、回购、保险等产品,碳回购业务累计成交18万吨/600万元 [6] - 发布碳中和指数(100家上市公司)及碳价格指数,推出规模最大的低碳主题ETF [6][7] - 计划推出转型金融指数,强化碳市场与绿色投融资联动 [7] CBAM应对策略 - CBAM将影响我国高碳行业出口竞争力,绿电/氢能等技术或迎发展机遇 [8] - 全国碳市场扩容覆盖钢铁/电解铝/水泥行业(均为CBAM重点领域),需加速绿电应用和碳足迹摸底 [9]
我国各省市应做大做强碳金融生态圈
国际金融报· 2025-05-06 09:21
ESG理念推动可持续发展 - ESG理念成为推动经济、环境和社会协调发展的关键力量 [1] - 各省市需结合金融优势和产业集群优势推动可持续信息披露突破 [1] 完善政策与标准体系 - 需构建符合国际规范和国内需求的可持续信息披露政策与标准 [2] - 借鉴GRI、TCFD等国际标准并扩大国际绿色金融标准互认范围 [2] - 出台地方绿色金融标准、行动实施方案等配套政策 [2] - 金融机构需将政策融入业务流程并在项目审批、风险评估中遵循 [2] 加强信息披露机制建设 - 建立协调统一的绿色金融ESG信息披露标准提高规范性和强制性 [3] - 推动绿色金融市场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合作促进衍生产品创新 [3] - 以供应链金融为切入点协助链主企业完善ESG信息披露 [3] - 金融机构需将ESG因素纳入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体系 [3] 发挥金融市场与产业集群优势 - 引导资本流向低碳减排领域做大做强碳金融生态圈 [4] - 开展绿色信贷、绿色普惠金融和绿色科技金融业务 [4] - 绿色金融服务需与产业升级结合推动企业加强信息披露 [4] - 金融机构需加强合作开发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 [4] 创新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 - 推广碳质押、碳回购、碳基金等绿色金融创新成果 [5][6] - 开发碳配额远期交易等标准化碳衍生品 [5][6] - 金融机构需全面准确披露产品环境效益和风险信息 [6] 强化人才培养与合作交流 - 将绿色金融人才纳入紧缺人才目录加大培育力度 [7] - 加强与国际金融中心城市合作引入先进理念和实践经验 [7] - 金融机构需培养既懂金融业务又熟悉ESG理念的专业人才 [7] - 通过国际合作提升区域金融机构国际竞争力 [7]
专访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行长林建华:充分发挥全国碳市场注册登记结算平台作用
证券时报· 2025-03-10 04:03
湖北碳金融发展现状与机遇 - 湖北作为生态大省,绿色低碳已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2021年全国碳市场注册登记结算平台("中碳登")落户武汉,为碳金融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1] - 中碳登建成运营后成为全国碳市场核心基础设施,推动碳债券、碳基金、碳指数、碳回购等创新业务落地,并涌现碳排放权质押贷款、碳汇林业贷等全国首创模式 [2] 碳金融发展面临的瓶颈 - 碳排放权法律属性不明确,《民法典》未界定其作为动产或权利的性质,导致质押存在"先天不足" [2] - 金融机构无法直接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违约时需依赖第三方处置押品,可能引发金融资产受损及碳价负面冲击 [4] 政策建议与解决方案 - 建议出台国家层面碳配额登记、质押、处置管理办法,启用中碳登质押冻结功能以防范重复质押等风险 [3] - 建议允许金融机构参与全国碳市场交易,通过中碳登注册登记确保交易合法性,并利用其结算系统保障交易安全 [4] - 推动筹建武汉碳清算所,吸引碳金融专营机构集聚,打造"中碳指数"品牌以稳定碳价预期并提供定价信号 [5] 碳金融基础设施作用 - 中碳登作为全国碳市场"大脑和后台",为金融产品创新奠定基础,已实现"电—碳—金融"三市场协同交易等突破 [2] - 未来需依托中碳登结算系统实现配额交割与资金划转,强化其在碳资产确权、交易中的核心枢纽功能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