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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支付遇争议?别慌,这份指南请收好→
金融时报· 2025-12-19 07:45
当然,支付机构要尽到充分的"把关责任",加强电子支付交易指令的授权验证— —比 如验证密码、验 证码等,确保每笔支付都是你本人操作。此外,还有个明确规定:用账户余额付款,还应有交易限额, 这是《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里明确要求的,能进一步降低风险。如果是支付平台自 己的问题(比如内控制度等),导致支付没成功、付错了人,或者钱迟迟没到账,那平台必须赶紧采取 措施纠正,把问题解决好。 扫码付款、转账汇款、线上缴费……近年来,我国电子支付业务呈爆发式增长,这种新兴支付方式已深 度融入日常生活。为规范行业发展、保障用户权益,我国逐步构建起覆盖法律框架、风险管理、资金安 全、纠纷解决等多维度的监管体系,在促进电子支付健康发展的同时,为亿万用户筑牢"安全防线"。 近日,为增进社会公众对电子支付相关政策的了解,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了一个问答。其中,围绕客 户资金保护,费用、条款和机制的透明度等问题进行了解释。 《金融时报》记者帮你划重点啦! 1. 对未经授权或错误执行的电子支付,谁来承担责任? Q 遇到电子支付纠纷,先别慌,先看责任在谁,监管规则早就 划 好了"分界线": 如果是未经授权支付,只要不是你的过错 ...
支付错误能撤回吗?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科普
北京商报· 2025-12-16 11:24
随着移动支付等新兴电子支付方式的不断普及,客户在线上发起支付指令时,可选择实时或延时处理。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银行和支付机 构向存款人提供实时到账、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多种转账方式。对于普通到账、次日到账等延时处理 方式,付款人在资金到账前可以修改、撤销支付指令。对于实时处理的支付指令,不存在取消或修改指 令的情形。对此,监管制度要求支付服务提供商应采取有效措施,在客户发出电子支付指令前,提示客 户对指令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确认,并明确了支付指令异常时的多元补救措施。例如《电子支付指引 (第一号)》《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分别规定了银行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责 任:因客户原因造成支付指令未执行、未适当执行、延迟执行的,银行、支付机构应主动通知客户更改 或者协助客户采取补救措施。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表示,《电子商务法》规定,未经授权的支付造成的损失,由电子支付服务提供商承 担。但是,如果电子支付服务提供商能够证明,未经授权的支付是因用户的过错造成的,那么电子支付 服务提供商不承担责任,而是由电子支付用户承担损失。同时,还规定电子支付服务提供 ...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现有监管制度确保客户按需提取和支付自有资金
北京商报· 2025-12-16 11:24
现有监管制度是否确保客户在合理情况下,按需提取和支付自有资金?对此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表示,电 子支付用户存放在电子支付服务提供商的合法资金受我国法律保护。《商业银行法》《储蓄管理条例》 《支付结算办法》充分保障用户存取款和转账支付的自由,要求商业银行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存款本金 和利息的支付。《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占用、借用备 付金,不得以备付金为自己或者他人提供担保。 为防范流动性风险、保障客户资金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细化了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和交易类型的限额管 理。例如,《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规定,银行应根据审慎性原则并针对不同客户,在电子支付类 型、单笔支付金额和每日累计支付金额等方面作出合理限制;《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规定,银 行、支付机构应根据客户风险防范能力分级,对客户条码支付业务进行限额管理;《中国银监会、中国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设立与客户技术 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支付限额,包括单笔支付限额和日累计支付限额。 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 董晗萱)12月16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官微发布关于我国电子支 ...
尼各银行大城市网点面临难以关闭局面
商务部网站· 2025-12-16 06:23
过去,尼泊尔银行业为争夺市场,在加德满都、博卡拉等大都市密集设立分支机构。数据显示,全国共 有5104家商业银行分支、1134家发展银行分支和291家金融公司分支,其中加德满都、拉利特普尔、博 卡拉、巴拉特普尔、比拉特纳加尔和比尔甘杰六个大都市就集中了1690个分支网点。但随着数字银行和 电子支付迅速发展,实体网点客流下降,高昂的房租、人力和管理成本逐渐成为负担,银行开始面 临"想关却难关"的困境。为降低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尼泊尔央行已允许银行合并距离较近的分支机 构。银行普遍认为,精简实体网点、加快数字化转型,已成为行业调整的必然方向。 ...
非现金支付再提速!银行卡交易回暖,但信用卡又减800万张
南方都市报· 2025-12-04 10:50
文章核心观点 - 2025年第三季度中国支付体系运行呈现结构性分化:非现金支付业务(特别是电子支付与贷记转账)实现显著增长,而传统银行卡(尤其是信用卡)业务持续收缩,行业正从规模扩张转向价值深耕 [5][7][10][12] 银行卡总体情况 - 截至三季度末,全国共开立银行卡101.49亿张,其中借记卡94.42亿张,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7.07亿张 [2] - 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数量较二季度末的7.15亿张减少800万张,同比减少3000万张,已连续12个季度下跌 [5][10] - ATM机具数量为76.09万台,较二季度减少1.48万台,较去年同期减少4.68万台 [5] 银行卡交易规模 - 三季度全国共发生银行卡交易1652.78亿笔,金额234.92万亿元 [2] - 交易金额较二季度的226.7万亿元和2024年三季度的226.9万亿元小幅回暖 [5] - 交易结构:消费业务1035.94亿笔,金额33.19万亿元;转账业务595.78亿笔,金额188.58万亿元;取现业务13.01亿笔,金额6.71万亿元;存现业务8.04亿笔,金额6.43万亿元 [2] 非现金支付业务 - 三季度全国银行共办理非现金支付业务1685.08亿笔,金额1503.36万亿元 [7] - 同比2024年三季度(1545.16亿笔,1322.42万亿元),笔数增长约9.06%,金额增长13.7% [7] - 环比2025年二季度(1497.89亿笔,1365.36万亿元),笔数增长12.5%,金额增长9.9% [7] - 增长主要动力来自贷记转账和电子支付,原因与央行松绑转账额度限制、整合支付清算系统及企业支付数字化加速有关 [7] 电子支付业务 - 三季度银行共处理电子支付业务834.55亿笔,金额945.40万亿元,较去年同期的775.54亿笔、822.97万亿元明显扩容 [8] - 网上支付业务193.93亿笔,金额792.59万亿元,去年同期为181.40亿笔、677.97万亿元 [9] - 移动支付业务606.31亿笔,金额137.53万亿元,去年同期为556.94亿笔、129.96万亿元 [9] 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 - 三季度非银行支付机构处理网络支付业务3380.19亿笔,金额85.28万亿元 [9] - 同比2024年三季度(3448.77亿笔,81.87万亿元),笔数下降1.99%,金额增长4.17% [9] - 呈现“金额增长、笔数微调”态势,表明线上大额网络支付交易规模持续增加,网络支付场景不再局限于小额高频 [9] 信用卡业务转型 - 多家银行年内停发部分信用卡产品,如大连银行将停发“中华保险联名信用卡”,招商银行将停发38款信用卡 [10][11] - 停发原因多为“市场情况变动”、“业务调整”和“合约到期” [11] - 行业在收缩低效业务(如关停信用卡分中心)的同时,加速产品迭代,推出精准匹配需求的新联名卡(如兴业银行熊猫主题卡、招商银行保留的热门IP卡) [11] - 行业正从“跑马圈地”式规模扩张转向“精耕细作”式价值深耕,经营策略从狠抓发卡获客转向精耕存量,更看重客户质量与价值贡献 [12] - 未来零售融合发展思路将更普及,通过融合储蓄、理财、贷款、信用卡等业务提升高端客群综合金融服务质量与效率 [12]
东盟自贸区进入新发展阶段
经济日报· 2025-10-28 22:20
自贸区升级核心内容 - 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于10月28日正式签署,旨在为区域一体化注入新动能并提振亚太一体化势头[2] - 新版协定在原有协定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基础上实现了9个领域升级,标志着自贸区进入新发展阶段[2] - 协定表明双方支持和维护全球多边自由贸易的态度,以应对全球经贸秩序面临的不确定性[2] 历史发展进程 - 自贸区1.0版于2010年全面建成,实现了90%以上产品零关税[3] - 自贸区2.0版于2015年签署,目标是到202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1万亿美元、双向投资额1500亿美元,重点提升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3] - 2.0版虽包含服务贸易和投资协议,但仍以货物贸易为主[3] 供应链互联互通 - 3.0版明确列入供应链互联互通议题,旨在共同构建安全、稳定、畅通、高效的区域供应链体系[4] - 协定涵盖促进关键产品和服务自由流通,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互联互通,协同应对供应链中断[4] - 世界银行研究表明,辅以贸易便利化等软性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其贸易拉动效益和经济增长收益均将翻番[5] 数字经济合作 - 3.0版新增数字经济合作内容,包括促进数字贸易“无缝”衔接的便利化措施,如电子发票、电子支付、无纸化贸易等[6] - 协定涵盖政府对数据管理和隐私的条款,如个人信息保护、电子交易框架和跨境数据流动[6] - 包括在网络安全、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等方面的合作,并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数字经济以解决“数字鸿沟”问题[6] - 2023年中国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进出口额为3859亿美元,东盟智慧城市建设为具有技术优势的中国企业提供机会[7] 绿色经济合作 - 3.0版新增绿色经济合作,包括环境产品和服务条款以及8个优先合作领域,旨在推动绿色、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和区域能源转型[7] - 双方同意在绿色投资、可持续融资和绿色技术方面加强沟通和经验交流[7] - 中国和东盟可加强在新能源汽车、光伏等领域合作,新兴议题有助于培育经济新增长点和打造新竞争优势[7] 制度化水平提升 - 3.0版首次将标准和规制的互融互通、竞争和消费者保护列为单独章节,反映双方在提升自贸区制度化水平上的努力[8] - 标准和规制的互融互通促进双方在标准、技术法规等方面的统一,并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定[8] - 在竞争和消费者保护方面,新制定了保护在线消费者和旅游消费者的规则,以打造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8]
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解读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
中国能源报· 2025-10-28 03:53
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升级议定书签署意义 - 议定书签署是落实中国与东盟领导人在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30周年纪念峰会上共识的标志性成果[3] - 以实际行动坚定支持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抵制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3] - 标志着自贸合作从传统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拓展至数字、绿色、标准、产供链等新兴领域[4] 中国-东盟经贸关系背景 - 中国与东盟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已连续16年保持东盟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连续5年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5] - 2024年双方贸易额达9823亿美元,比2002年自贸区建设之初增长17倍[5] - 中国—东盟自贸区1.0版于2010年全面建成,2.0版升级议定书于2019年全面生效[5] 议定书谈判历程 - 2021年11月提出启动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建设,2022年11月正式启动升级谈判[5] - 历经近两年时间、9轮正式谈判及120余场工作组会议,于2024年10月宣布实质性结束谈判[5] - 2025年10月28日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召开的第28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期间正式签署[6] 议定书核心特点 - 新增数字经济、绿色经济、供应链互联互通、竞争和消费者保护、中小微企业5个新兴领域[7] - 在货物、服务、投资市场准入已达高水平基础上,作出中国和东盟各自自贸实践的最高水平承诺[7] - 纳入竞争和消费者保护、中小微企业等领域,促进区域经济包容发展[8] 数字经济领域合作 - 建立最高水平的规则体系及合作安排,暂免电子传输海关关税,保障数据跨境流动[9] - 加强在网络安全、反网络欺诈等监管合作,推动物流、数字基础设施等"硬联通"和单一窗口等"软联通"合作[9] - 深化数字身份、金融科技、人工智能、数字贸易标准等新兴细分领域合作[9] 绿色经济领域合作 - 首次对绿色经济、新能源、清洁能源、可持续金融、绿色技能等作出明确定义[10] - 承诺不将环境标准作为贸易保护主义手段,消除环境产品和服务相关贸易壁垒[10] - 确立绿色贸易、绿色投资、循环经济等8大优先合作领域,贯穿研发、融资、生产、消费、回收全链条[10] 供应链互联互通领域合作 - 首次在自贸协定中纳入供应链合作单独章节,共同作出高水平承诺[11] - 促进关键产品和服务自由流通,利用数字技术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增强区域供应链韧性和连通性[11] - 强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解决物流和交通瓶颈,构建安全、稳定、畅通、高效的区域供应链体系[11] 标准与技术法规领域合作 - 首次明确在制定自身标准时可考虑参考对方标准,鼓励承认彼此合格评定结果[11] - 优先推进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等领域标准合作,允许彼此企业依法参与标准制定并给予国民待遇[11] - 依托中国—东盟标准化合作论坛,加强双方标准合作机制化建设[11] 海关与贸易便利化领域合作 - 利用数字化技术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加强"智慧海关"合作,提升海关监管智能化、数字化水平[12] - 优化货物放行、快件等规定,简化通关程序,纳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相关规定[12] - 降低企业成本,提高通关效率,增强通关流程透明度,优化企业营商环境[12] 中小微企业领域合作 - 充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针对性措施,提升其参与国际贸易的能力和机会[13] - 促进中小微企业使用电子商务,提升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利用,支持数字化转型[13] - 为中小微企业在不同成长阶段提供促进融资信息,加强专精特新能力,提高竞争力[13]
【世界投资者周】科技金融,为我们带来了什么?
华夏时报· 2025-10-24 03:37
科技金融的核心驱动力与影响 - 科技金融是金融领域创新变革的核心驱动力,正以前沿科技改变金融业务的各个环节 [3] - 科技金融支撑了便捷的金融体验,如手机扫码付款、APP理财、快速跨境转账等 [3] - 科技金融在全球范围内引发广泛的关注与变革 [3] 科技金融的发展历程 - 早期金融行业借助计算机技术实现交易记录与账务管理的电子化,大幅提升基础业务效率 [5] - 互联网兴起后,电子支付、网络银行普及,使人们无需频繁前往银行网点即可办理业务 [5] - 当前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成为核心驱动力,全方位赋能金融领域 [5] - 区块链凭借去中心化、不可篡改等特性,革新跨境支付与结算流程,缩短结算时间并降低成本 [5] - 人工智能在智能投顾、信用评估、反欺诈等场景表现卓越,能为投资者提供个性化理财方案 [5] 全球科技金融的区域发展格局 - 全球科技金融市场呈现蓬勃且多元的发展态势,不同地区凭借自身优势形成独特发展模式 [6][7] - 欧美地区金融科技企业与传统金融机构呈现"竞争与合作并存"的格局 [7] - 欧美大量创新型金融科技企业聚焦支付处理、金融基础设施优化等领域,推出高效解决方案助力银行间交易 [7] - 亚洲地区发展路径多样,部分区域将支付、电商与金融服务深度整合,借助庞大用户基础快速扩张 [7] - 亚洲部分地区依托政策支持与优越地理位置,吸引国际金融科技公司设立区域总部,推出数字银行服务 [7] 科技金融的未来发展方向 - 技术融合加速推进,如人工智能与区块链结合可保障数据安全并提升智能合约的执行效率与可信度 [8][9] - 服务向普惠化迈进,通过数字金融服务覆盖此前难以获取信贷、储蓄等基础服务的群体,推动金融公平 [9] - 全球监管协调将加强,各国监管机构在鼓励创新与防控风险间寻求平衡,构建健康有序的科技金融生态 [9]
Meridian Corporation Reports Third Quarter 2025 Results and Announces a Quarterly Dividend of $0.125 per Common Share
Globenewswire· 2025-10-23 21:49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第三季度净利润为670万美元,环比增长19% [1][2][5] - 摊薄后每股收益为0.58美元,上一季度为0.49美元,去年同期为0.42美元 [1][5] - 拨备前净收入为1152万美元,环比增长4%,同比增长35% [1][5] - 平均资产回报率为1.04%,平均股本回报率为14.42% [5][31] 净利息收入与息差 - 净利息收入增加196万美元,环比增长9.24%,达到2312万美元 [7][11] - 净息差上升23个基点至3.77%,去年同期为3.20% [2][5][14] - 生息资产收益率上升12个基点,贡献了100万美元的利息收入增长 [11] - 生息资产平均余额增加3830万美元,贡献了89.9万美元的利息收入增长 [11] 贷款增长与资产质量 - 投资组合贷款总额增长5480万美元,环比增长2.6%,达到21.6亿美元 [6][21] - 商业贷款(不含租赁)增加5420万美元,环比增长3% [5][21] - 不良贷款增加480万美元至5540万美元,不良贷款占总贷款比率上升18个基点至2.53% [25] - 净冲销额降至190万美元,占平均贷款总额的0.09%,上一季度为360万美元(0.17%) [26] 非利息收入与支出 - 非利息收入减少133.5万美元,环比下降11.8%,至995万美元 [16][17] - 抵押银行收入增加15.2万美元,财富管理收入增加11.8万美元 [16][17] - SBA贷款收入减少55.7万美元,抵押服务权出售收益减少46.7万美元 [16][17] - 非利息支出增加18.9万美元,环比增长0.9%,至2155万美元 [19] 资产负债表与资本状况 - 总资产增加3020万美元,环比增长1.2%,达到25.4亿美元 [6][20] - 总存款增加2070万美元,环比增长1.0%,达到21.3亿美元 [6][22] - 股东权益增加1000万美元至1.88亿美元,环比增长5.6% [6][24] - 有形普通股权益与有形资产比率(银行)为9.16%,一级杠杆比率(银行)为9.41% [32] 业务部门表现 - 银行部门税前收入765万美元,财富管理部门51.2万美元,抵押部门50.7万美元 [38] - 抵押银行收入591万美元,财富管理收入161万美元,SBA贷款收入143万美元 [16][33] - 银行部门效率比为59%,财富管理部门69%,抵押部门92% [38]
5部门发文支持北京市率先试行世贸组织电子商务协定
新华社· 2025-09-12 09:14
政策方案概述 - 商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支持北京市率先试行世贸组织〈电子商务协定〉工作方案》[1] - 工作方案包含五部分共41条具体措施[1] - 该协定是中国、欧盟、澳大利亚等71个世贸组织成员经过5年多谈判于2024年12月达成的成果[1] 工作方案核心内容 - 第一部分旨在提升贸易数字化水平以提升贸易效率和降低企业运营成本[1] - 第二部分旨在构建规范高效安全的数据要素市场以完善数据治理体系[1] - 第三部分旨在规范市场秩序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以优化数字消费环境[1] - 第四部分优化电信业务开放透明[1] - 第五部分加强数字贸易国际合作[1] 电子商务协定框架 - 协定涵盖数字便利、数字开放、数字信任、数字包容4大支柱[1] - 协定纳入了电子交易框架、电子认证和签名、无纸贸易等数字贸易主要规则[1] - 协定在建立电子传输免征关税长效机制和便利电子支付等规则上实现突破[1] 协定意义与进展 - 该协定是中国在多边数字贸易规则制定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和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里程碑[2] - 协定将为全球数字贸易和数字化转型提供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规则环境[2] - 当前包括中国在内的协定参加方正积极寻求世贸组织全体成员一致同意以推动协定尽快生效实施[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