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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现有监管制度确保客户按需提取和支付自有资金
北京商报· 2025-12-16 11:24
现有监管制度是否确保客户在合理情况下,按需提取和支付自有资金?对此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表示,电 子支付用户存放在电子支付服务提供商的合法资金受我国法律保护。《商业银行法》《储蓄管理条例》 《支付结算办法》充分保障用户存取款和转账支付的自由,要求商业银行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存款本金 和利息的支付。《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支付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占用、借用备 付金,不得以备付金为自己或者他人提供担保。 为防范流动性风险、保障客户资金安全,监管制度进一步细化了针对不同风险等级和交易类型的限额管 理。例如,《电子支付指引(第一号)》规定,银行应根据审慎性原则并针对不同客户,在电子支付类 型、单笔支付金额和每日累计支付金额等方面作出合理限制;《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规定,银 行、支付机构应根据客户风险防范能力分级,对客户条码支付业务进行限额管理;《中国银监会、中国 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业务管理的通知》要求,商业银行应设立与客户技术 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支付限额,包括单笔支付限额和日累计支付限额。 北京商报讯(记者 岳品瑜 董晗萱)12月16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官微发布关于我国电子支 ...
传化支付更换长期牌照
新浪财经· 2025-12-05 10:29
央行发布支付牌照续展公示 - 中国人民银行于2025年12月5日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支付业务许可证》续展(换证)公示信息(2025年12月批次)[1][2] 传化支付牌照变更详情 - 传化支付有限公司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有效期限变更为长期[1][2] - 该机构的许可文件编号为Z2027123000012[2] - 获批业务范围包括储值账户运营Ⅰ类、储值账户运营Ⅱ类(仅限线上实名支付账户充值)[1][2]
银行取款超5万元不再需要登记!哪些情况取钱还可能被银行问询?
新浪财经· 2025-12-02 00:50
核心政策与生效时间 -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联合发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3] - 该《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1][3] - 核心改革是取消了个人存取现金超过5万元人民币需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的“一刀切”规定[1][2][3] 新规核心原则与管理模式 - 金融机构的客户尽职调查转为基于风险等级的差异化、动态化管理模式[1][3] - 对于洗钱、恐怖融资风险较高的客户和交易,金融机构需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1][3][7] - 强化措施包括获取并核实资金来源用途信息、加强交易监测分析、进行实地查访、需要高级管理层批准建立业务关系等[7] - 对于经评估属于低风险的客户和交易,可根据情形采取简化尽职调查措施[1][3][7] - 金融机构需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风险划分风险等级,并对风险等级最高的客户至少每年进行1次审核[4] 适用机构范围 - 该《办法》不仅适用于银行,还广泛适用于证券、保险、信托、非银行支付机构等多类金融机构[4] - 例如,证券公司在办理经纪、资产管理等业务,保险公司在订立人寿保险等投资性保险合同时,均需开展客户尽职调查[4] 政策目标与行业影响 - 政策旨在预防和遏制洗钱、恐怖融资活动,同时规范金融机构的客户尽职调查与信息保存行为[3] - 目标是推动反洗钱监管从“粗放拦截”升级为“精准防控”,更好地平衡金融安全与服务便利的关系[1][12] - 新规要求金融机构建立更精准的风险评估体系,利用大数据等技术识别异常交易[9] - 对于广大守法公民的正当金融活动,例如老年人定期支取养老金,将带来更便捷的体验[8] - 此举被视为一次触及银行传统服务理念与机制的制度创新,将推动客户尽职调查从形式履职向实质履职转变[12] 银行实务与平衡挑战 - 新规并不意味着对现金存取业务放松监管,当怀疑交易涉嫌洗钱、恐怖融资等高风险情形时,金融机构不得采取简化措施[7] - 银行在认为客户资金来源或取款用途可能隐藏风险时,仍有权进行了解与核实[8] - 当出现与日常交易模式严重不符的异常情况时,银行可能会进行问询,例如固定取养老金的老人突然大额取现、学生账户频繁收到大额资金等[8] - 银行需要在风险防控与服务优化间寻求平衡,把握“该严则严、当放则放”的边界,防止“过度执行”行为[13] - 近年来,“网点取现5万元以上需说明用途”的规定屡成舆论热点,部分用户质疑银行询问涉嫌侵犯隐私,而银行员工则面临反诈履职与客户体验的双重压力[11]
取款超5万,不用登记了!
中国基金报· 2025-11-29 06:34
核心监管变化 - 取消个人现金存取款超过5万元人民币需登记资金来源的“一刀切”规定,改为基于风险状况采取差异化的尽职调查措施[2][4][6] - 新规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 - 此次调整是对2022年版监管规则的修订,与今年8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保持一致,旨在减少业务办理繁琐性并改善用户体验[4][6][7] 客户尽职调查原则 - 金融机构需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风险状况采取相应尽职调查措施[6][16] - 对于较高洗钱、恐怖融资风险的情形,需采取强化尽职调查措施,包括了解资金来源和用途[6][16][28] - 对于较低风险情形,可采取简化尽职调查措施,如延长客户定期审查周期、降低尽职调查频率和强度[6][29][33] 适用范围扩大 - 新规覆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非银行支付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12][16] - 证券公司办理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用交易类业务等需开展客户尽职调查[12][21] - 保险公司订立人寿保险合同和具有投资性质的保险合同时需开展客户尽职调查,保险费金额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财产保险合同也需尽职调查[12][22] 跨境业务要求 - 金融机构为客户向境外汇出资金单笔人民币5000元或外币等值1000美元以上的,需核实汇款人信息的准确性[13][38] - 重申执行20余年的国际规则,即1000美元以上跨境汇款需传递真实汇款人信息,确保身份真实准确以防范风险[13][14] - 金融机构作为跨境汇款中间机构时,应完整传递汇款人和收款人信息,发现信息缺失需要求补充[38][39] 记录保存规定 - 金融机构需按照安全、准确、完整、保密的原则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确保足以重现每笔交易[12][17][45] - 客户身份资料自业务关系结束后至少保存10年,交易记录自交易结束后至少保存10年[46] - 涉及反洗钱调查的可疑交易活动,相关记录需保存至调查工作结束[46] 过渡期安排 - 新规施行前已建立业务关系的存量客户,金融机构需在半年内完成较高风险以上客户的尽职调查,2年内完成全部存量客户的尽职调查[53] - 本办法施行后,2007年和2022年发布的同名管理办法同时废止[54]
月内多家支付机构重大事项变更许可信息公示
证券日报· 2025-11-24 16:42
行业监管动态 - 2023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公布近10家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变更许可信息[1] - 变更事项主要涉及公司名称、董监高人员、注册资本等[1] - 监管推动行业合规化、集中化发展[3] 公司名称变更 - 北京中投科信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北京安心支付有限公司[1] - 北京雅酷时空信息交换技术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酷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1] - 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环迅支付有限公司[2] - 公司名称变更旨在满足监管要求标明"支付"字样并体现业务属性[3] - 名称中加入"科技"标签反映行业从支付通道向技术驱动服务平台转型的趋势[3] 注册资本变动 - 迅付信息科技注册资本由1.05亿元增加至1.25亿元[2] - 证联支付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至2亿元[3] - 增资为满足监管资本门槛、支撑新业务发展及应对备付金管理要求[3] 董监高人员调整 - 北京中投科信变更叶泽锋为董事(董事长)王玟为监事(监事会主席)[1] - 北京市政交通一卡通支付有限公司任命郝艳阳等四人为董事潘冲为副总经理陈怡为合规风控负责人[1] - 联通支付有限公司变更吴子华为副总经理[1] - 迅付信息科技变更王冬等多人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 - 上海汇付支付变更沈皓旻为副总经理兼技术负责人杉德支付变更陈兵为副总经理和董事等[2] 行业发展趋势 - 行业未来将深化合规监管推动机构从"量增"转向"质升"[3] - 科技赋能成为重点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将重塑支付体验[3] - 生态整合加速头部机构搭建"支付+金融+场景"生态体系中小机构深耕垂直领域[3]
人民银行同意甬易支付股东变更
北京商报· 2025-11-01 12:05
公司股权与控制权变更 - 人民银行同意浙江甬易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主要股东由余姚中国塑料城物流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津凯科技有限公司 [1] - 公司实际控制人由余姚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变更为自然人沈志刚 [1] 行业监管动态 - 人民银行官网更新了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变更许可信息 [1]
人民银行同意新生支付主要股东变更及增资事项
北京商报· 2025-11-01 12:05
公司股权与控制权变更 - 新生支付主要股东由海航云付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艺龙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1] - 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变更为同程旅行控股有限公司 [1] - 公司完成高级管理团队变更,董事长兼总经理由杨敏变更为邱晓红、监事由文硕变更为王洁明、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由杨伊变更为季林林 [1] 公司资本与收购交易 - 公司注册资本由1亿元增至3.3亿元 [1] - 艺龙网已完成对新生支付的100%股权收购 [1] - 人民银行批准此次重大事项变更许可,意味着新生支付支付牌照正式易主 [1]
年内多家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变更许可信息“更新”
证券日报网· 2025-10-24 12:27
支付机构重大事项变更概览 - 截至10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官网共披露70条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项变更许可信息 [1] - 2025年内以"银许准予决字〔2025〕"为编号的变更许可信息为9条 [1] - 2024年内以"银许准予决字〔2024〕"为编号的变更许可信息超过40条 [4] 支付机构增资动态 -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同意网银在线增加注册资本至15亿元 [2] - 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同意唯品支付增加注册资本至2亿元 [2] - 支付机构增资旨在适应监管要求、推动业务扩展和合规发展 [2] - 资本实力成为拓展跨境支付、商户科技服务等高附加值业务的基础 [3] - 充足的资本金是支付机构抵御外部冲击、保障用户资金安全的必要条件 [3] 支付机构其他事项变更 - 网银在线变更高级管理人员,褚天舒为副总经理、赵小玥为风控负责人 [4] - 海科融通支付变更董事,同意王帆、张新、董一进为董事 [4] - 亚科支付变更董事及总经理,同意李亮为董事、总经理 [4] - 拉卡拉主要股东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从23.54%增至23.88% [4] - 上海付费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主要股东变更为上海易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达93.8900% [4] 支付行业发展趋势 - 支付行业盈利模式正从规模驱动转向场景与服务驱动 [3] - 支付行业正经历从"野蛮生长"向"稳健经营"转型,呈现行业集中度提升、头部机构加速增资、业务模式转型、跨境支付加速等特点 [5][6] - 支付机构整体呈现机构数量减少,整体实力增强的趋势 [5] - 支付行业正步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6]
拉卡拉回购注销部分股份减少资本金获批
中证网· 2025-10-14 11:52
公司资本变动与股东回报 - 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78808.25万元减至77666.4942万元[1] - 公司拟注销相应股票1141.75万股[1] - 公司2021年使用6亿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2016.49万股 2023年使用5758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319万股[1] - 2024年及此次预计共注销股票2335.5万股 占注销前总股本比例为2.92%[1] - 自2019年上市以来公司累计分红约24.58亿元 包括2020年8亿元 2021年7.8亿元 2024年5月和9月4亿元及3.2亿元 以及今年5月1.58亿元[1] - 现金分红与净利润比例处于较高水平[1] 公司财务业绩与业务亮点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51亿元 归母净利润2.29亿元[2] - 2025年上半年公司跨境支付交易金额和客户数量分别同比增长73.5%和70.4%[2] - 2025年上半年公司外卡支付交易金额和客户数量分别同比增长210%和72%[2] - 公司重点聚焦餐饮 零售两大领域 支付+SaaS深度服务市场效应明显[2] - 通过战略投资国内餐饮SaaS头部企业天财商龙 公司快速跻身餐饮行业头部数字化服务商行列[2] - 全新餐饮数智化运营平台"青橙云"广受好评[2] - 在零售领域 公司零售SaaS产品服务了超10万家商户 优质客户数量大幅增长[2] 公司战略与未来展望 - 公司战略为"推广数字支付 共享数字科技 兑现数据价值" 以AI与数字化为核心驱动[3] - 公司未来将围绕数字支付 产业数字化 国际化发展加大布局力度[3] - 公司力求在推动行业升级和服务实体经济中创造更多价值[3]
拉卡拉获批减少注册资本1100万余元
北京商报· 2025-10-12 03:45
公司资本变动 - 人民银行同意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788,082,500元减少至776,664,942元 [1] - 注册资本减少金额为11,417,558元 [1] 公司股权结构 - 主要股东联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从23.54%增加至23.88% [1] - 持股比例增加0.34个百分点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