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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质服务风起:产业转型升级催生万亿市场需求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05 10:55
文章核心观点 - 在政策支持下,中国产业呈现创新能力提升、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和未来产业布局的趋势,服务业务迎来重要发展机遇,形成的新质服务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 [1][2] - 新质服务是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聚焦产业痛点形成的场景化、智能化服务形态,其核心价值体现在推动传统产业设备迭代、加速数字化转型与绿色化升级的全链条中,当前市场已进入万亿级爆发期 [6] 政策背景与宏观趋势 - **新质生产力政策支持**:“十五五”规划建议将“发展新质生产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取得重大突破”作为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 [4] - **“两新”政策驱动需求**: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进入全面深化阶段,通过“加力扩围”释放出万亿级市场动能,为新质服务直接带来市场需求 [5] - **“两新”政策具体内容**:扩大设备更新支持范围至电子信息、安全生产、设施农业等领域;提升新能源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简化设备更新审批流程 [6] - **产业发展成就**:“十四五”以来,规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年均增长9.2%,2024年占全部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16.3%;2024年,我国在全球新公开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中占比61.5%,居世界第一;人工智能产业规模、企业数量、算力规模均居世界第二;与“十三五”末相比,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强度下降11.6% [5] 新质服务的特点与定义 - **三大特点**:一是新动能,通过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创新性生产要素激活服务新动能;二是新生态,依托合作伙伴生态圈实现多维度覆盖和协同赋能;三是新范式,推动产业深度融合,构建经济与社会价值协同发展的服务新模式 [2] - **核心定义**:新质服务是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聚焦产业痛点形成的场景化、智能化服务形态 [6] 重点行业应用与市场机遇 - **工业领域**:以石油化工、冶金为代表,设备更新需求直接牵动新质服务市场根基,政策推动工业母机、高端装备迭代升级,叠加数字化改造与绿色低碳要求,形成“设备替换+服务升级”的双重增长极 [6] - **电子领域**:新质服务以数字技术为核心,涵盖智能运维、数据治理、信创服务等多元场景,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核心引擎,市场潜力持续释放 [6] - **医药领域**:新质服务关乎设备智能化升级、诊疗数字化转型、医院绿色建设三大方向,已形成“设备服务+数字诊疗+绿色建设”的多元业态 [7] - **交通领域**:是设备更新与双化转型的重点应用场景,新能源车辆替代、智慧物流建设、绿色交通网络完善共同推动新质服务市场爆发 [7] - **建筑领域**:新质服务聚焦老旧建筑改造、智能楼宇建设、绿色建材应用三大方向,政策推动的城市更新行动与碳中和要求叠加,催生了万亿级服务需求 [7] - **报告案例参考**:《领航未来——新质服务标杆案例集》聚焦产业升级下的服务转型,选取石化、电子、交通、商建、医药等领域具体案例,为新质服务场景化落地提供经验参考 [2] 相关ETF产品数据 - **食品饮料ETF (515170)**:跟踪中证细分食品饮料产业主题指数,近五日涨跌-2.43%,市盈率20.32倍,最新份额110.1亿份,增加8250.0万份,净申赎4624.1万元,估值分位19.24% [10] - **游戏ETF (159869)**:跟踪中证动漫游戏指数,近五日涨跌-2.48%,市盈率35.18倍,最新份额79.5亿份,减少6800.0万份,净申赎-9334.6万元,估值分位49.61% [10] - **科创50ETF (588000)**:跟踪上证科创板50成份指数,近五日涨跌0.07%,市盈率149.33倍,最新份额516.4亿份,增加4050.0万份,净申赎5592.1万元,估值分位94.78% [10] - **云计算50ETF (516630)**:跟踪中证云计算与大数据主题指数,近五日涨跌0.51%,市盈率93.24倍,最新份额2.8亿份,增加0.0份,净申赎0.0元,估值分位79.80% [10][11]
应用:绿氢远期需求超9400万吨,绿氨、交通领域预计率先平价
2025-12-04 15:36
行业与公司 * 行业涉及绿氢(可再生能源制氢)及其下游应用,包括合成氨、甲醇、炼化、轻冶金(钢铁)、交通(道路、航空、船舶)和建筑领域[1][3][13] 核心观点与论据 * **远期需求总量**:绿氢在各应用场景下的总体潜在消纳能力超过9400万吨[1][3][14] * **存量替代需求**:在合成氨、甲醇、炼化等工业领域,绿氢替代灰氢的存量需求共计约1800万吨,其中绿色甲醇934万吨、绿氨698万吨、炼化145万吨[13] * **新增增量需求**:主要来自轻冶金(约1000万吨)、道路交通商用车(4569万吨)、航空航天(200万吨)、建筑(1163-8145万吨)及船舶(769万吨)等领域[13][14] * **合成氨领域**:绿氢制合成氨成本为4139元/吨,较传统工艺(考虑碳成本后约3400元/吨)高22%-36%[1][2] 实现平价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碳价升至192元/吨(目前高点80元/吨)或绿氢成本降至13.7元/千克;或碳价涨至100元/吨且绿氢成本降至15元/千克[1][2] * **绿色甲醇领域**:绿色甲醇生产成本约3900元/吨,比传统灰色甲醇(考虑碳成本后2800元/吨)高42%[1][4] 实现平价需碳价涨至100元/吨、绿氢成本降至9.5元/千克,且电力成本降至0.08-0.1元/千瓦时,短期内实现难度大[1][4] * **炼化行业**:对绿氢需求较少,因多数炼厂位于东部且有副产蓝氢,经济性更优[1][5] 中短期内,仅在缺乏蓝氢支持时才可能出现部分绿氢需求[1][5] * **轻冶金(钢铁)领域**:到2050年绿氢需求预计超900万吨[1][6] 钢铁行业碳排放占全国总量15%,全球钢铁业60%以上[6] 2050年实现碳中和需发展氢冶金,预计其比例需提升至10%-11%,对应氢气需求量为903-1053万吨[1][8] 目前氢冶金成本比传统技术高80%-100%[8] 实现平价需碳价涨至100元/吨且氢气成本降至10.5元/千克[1][8] 气基直接还原竖炉减碳幅度可达54%,宝武湛江正推进相关项目[1][6] * **交通领域**:远期氢气需求有望达9400万吨,其中道路交通占4700万吨[1][3] 燃料电池车优势在于续航和耐低温,在重卡领域渗透率更高[3][9] 目前燃料电池重卡百公里耗氢10千克,运营成本比传统燃油重卡高30%[9][10] 实现平价需碳价涨至100元/吨且终端用氢价格降至28.1元/千克[3][10] * **航空与船舶领域**:航空领域到2060年氢气需求约2000万吨(对应5%能源需求)[3][11] 船舶领域到2030年绿色甲醇需求约2240万吨(假设占绿色燃料的80%)[3][11] * **建筑领域**:作为分布式热电联产,在1%-5%渗透率下,潜在氢气需求为1163-8145万吨[3][12] 但使用纯氢需改造或新建锅炉,成本较高[12] 其他重要内容 * 2030年轻冶金渗透率达到7%-10%时,对应197-271万吨氢气需求[7] * 2025年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目标为5万辆,但目前实际进度远不及预期,对应氢气需求仅20-30万吨[9] * 根据远期不同渗透率假设(10%、15%、30%、50%),燃料电池大型客车和重型货车的氢气需求体量在900万至4600万吨之间[9] * 到2030年建筑部门终端能源消耗量预计达7.9亿吨标煤[12]
破解赤泥综合利用难题 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和循环经济发展
郑州日报· 2025-12-04 00:54
政策核心目标 - 河南省六部门联合印发《河南省赤泥综合利用实施方案》 旨在系统破解赤泥综合利用难题 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和循环经济发展 [1] - 方案设定了分阶段目标 到2027年新增赤泥综合利用率达到15% 到2030年新增赤泥综合利用率提升至25% [1] 源头控制攻坚行动 - 推动氧化铝企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和智能化管控以降低赤泥产出率 通过精细化管理和降碱干化技术提升赤泥可利用性 [2] - 明确到2027年底全省相关企业完成技术改造 2030年底力争赤泥产出率较2024年下降不低于5% [2] 综合利用扩容增量行动 - 扩大现有利用规模 支持赤泥提铁、生产建材及在工程建设领域应用 并在郑州、洛阳、焦作、三门峡等地布局产业化示范工程 [2] - 积极发展赤泥基新材料 拓展在化工、土壤改良、生态修复等领域应用 并探索提取稀有金属等新场景 [2] 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 - 聚焦赤泥源头减量、性质调控、低成本脱碱、高效提铁及规模化利用等关键共性技术 组织联合攻关 [2] - 完善创新体系 搭建产学研用平台 建设中试验证和产业化孵化平台以加速成果转化 [2] 产业协同发展行动 - 要求相关地市统筹布局赤泥综合利用产业 探索“产用挂钩”模式 [2] - 强化氧化铝、钢铁、建材、化工、交通等产业间协同 推动固废跨行业、跨区域协同利用与信息共享 [2]
四季度以来一批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证券日报· 2025-12-02 16:17
文章核心观点 - 2025年四季度以来,多地通过密集组织重大项目集中开竣工活动,加快项目建设步伐,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旨在促进年末经济稳增长、优化供给、提振信心,并为来年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1] 重大项目开竣工情况 - 福建省漳州市于11月28日举行2025年第四季度项目集中开竣工活动,涉及项目共130个,总投资701.26亿元,其中开工项目65个,总投资482.34亿元,竣工项目65个,总投资218.92亿元 [1] - 重庆市于11月26日举行2025年第三批重大项目开工暨投产活动,共开工投产177个项目,总投资超过1800亿元,涉及现代产业、基础设施、社会民生、生态环保等多个领域 [1] 重大项目投资进展与影响 - 2025年广东省安排省重点建设项目1500个,年度计划投资1万亿元,1月份至10月份已完成投资9598亿元,为年度计划投资的96.0% [2] - 重大项目投资可直接拉动经济稳增长,成为年末经济“压舱石”,并通过带动钢铁、机械、建材等上游供给以及物流、运维等下游服务,形成“投资—生产—营收”闭环,激活产业链协同效应 [2] - 基础设施项目持续完善交通、能源等硬支撑,社会事业项目补齐公共服务短板,既可改善民生体验,又为后续产业落地、经济升级奠定基础 [2] 政策建议与未来发力方向 - 政策可围绕“要素保障、审批提效、资金赋能、环境优化、机制护航”五大核心精准发力,以提升重大项目开工率、投资完成率和竣工达产率 [3] - 可持续推进审批流程高效化,实行“并联审批+容缺受理”,简化立项、用地等环节,建立重大项目“绿色通道” [3] - 提高产业链配套精准化,鼓励本地企业参与项目分包、原材料供应,搭建供需对接平台,降低项目建设成本 [3]
中央财政出资优化消费供给 “发钱”之外提振消费政策还能做什么?
证券时报· 2025-12-02 00:55
试点政策核心与财政支持新思路 - 试点旨在解决高品质消费供给不足问题,通过财政支持优化消费供给结构,而非直接补贴居民或降价商品[1] - 财政政策思路转变,中央财政统筹承担优化消费供给结构的外部性成本,激发地方政府和企业参与动力[1] - 中央财政直接出资支持消费“软环境”建设,在地方财政紧平衡背景下被视为促消费政策创新之举[6] - 财政支持从需求侧转向供给侧,逻辑是通过创造新场景、新服务激发潜在需求,并推动产业链升级[10] 试点内容与支持方向 - 试点支持三大方向:首发经济、多元服务消费场景、IP跨界联名,直指消费升级瓶颈问题[3] - 政策聚焦避免资源分散,通过支持国内外品牌开设高能级首店等举措,推动消费从规模扩张向质量跃升转型[3] - 试点城市建设考虑丰富高品质服务供给并发挥消费联动作用,成功场景可促进本地文旅、交通等关联产业发展[3] - 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占比从2015年提升5个百分点至2024年的46.1%,2024年前三季度进一步升至46.8%[3] 试点城市布局与差异化发展 - 50个试点城市涵盖4个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市及41个其他城市[4] - 不同能级城市有差异化发展建议:直辖市与计划单列市聚焦高能级消费资源与全球影响力;省会及区域中心城市打造区域性消费枢纽;特色资源型城市侧重文旅与现代消费场景结合[4] - 苏州、佛山等城市可通过开发“老牌新品”“国潮汉风”等IP,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消费竞争力,避免盲目追求高端业态[4] 财政资金规模与分配 - 政策实施期两年,超大特大城市每个城市补助4亿元,大城市每个补助3亿元,其他城市每个补助2亿元[6] - 中央财政试点资金补助总额约170亿元,相当于2024年3000亿元消费品以旧换新“国补”资金的5.6%[6] - 资金规模略高于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后者两批40个城市获中央财政补助合计约118亿元[6] 政策目标与长期影响 - 政策目标是通过专款专用和绩效考核,引导地方财政资源投向服务消费和新场景建设,实现由“输血式支持”向“造血式发展”过渡[7] - 供给端政策有助于提升消费潜在增长率与长期韧性,当前单纯依赖补贴的边际效应已逐步递减[10] - 财政支持同时需推动制度环境优化,如“轻许可、重监管”实验、优化场地供给方式,以扩大消费供给有效空间[13]
中央财政出资优化消费供给 “发钱”之外提振消费政策还能做什么?
证券时报· 2025-12-02 00:48
试点政策核心思路与财政支持 - 拟入选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的50个城市正式揭晓,政策旨在解决高品质消费供给不足、激发消费领域创新动能 [1] - 财政支持政策体现新思路,不再通过补贴、减免直接干预价格,而是统筹承担优化消费供给结构的外部性成本,激励地方政府和企业参与 [1] - 中央财政直接出资支持“软环境”建设,在地方财政紧平衡背景下被视为促消费政策的创新之举 [6] - 政策实施期内,超大特大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4亿元,大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3亿元,其他城市每个城市合计补助2亿元,总补助资金约170亿元 [7] - 170亿元资金规模相当于2024年3000亿元消费品以旧换新“国补”资金的5.6%,且高于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118亿元的补助总额 [7] - 政策逻辑从“直接补贴给消费者”转向培育创新消费供给和打造高质量消费体系,通过创造新场景、新品类、新服务来激发潜在需求 [12] 试点支持方向与消费趋势 - 试点支持首发经济、多元服务消费场景、IP跨界联名三大方向,直指消费升级中的瓶颈问题 [3] - 服务消费规模占比持续提升,2024年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占比达46.1%,较2015年提升5个百分点,2024年前三季度进一步提升至46.8% [3] - 打造首发中心、集聚区,支持国内外品牌开设高能级首店、旗舰店,旨在推动消费从规模扩张向质量跃升转型 [3] - 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具有较强辐射性和跨区域性,能促进本地文旅、交通、住宿等关联产业发展,并带动周边消费 [3] 试点城市布局与发展策略 - 50个试点城市涵盖4个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市及41个其他城市 [4] - 不同能级城市有差异化发展重点:直辖市与计划单列市应聚焦集聚高能级消费资源与提升全球影响力;省会及区域中心城市应强化承上启下功能,打造区域性消费枢纽;文旅资源丰富的特色城市应侧重文化遗产、旅游资源与现代消费场景结合 [4] - 建议苏州、佛山等拥有非遗与传统技艺资源的城市通过“老牌新品”“国潮汉风”等IP开发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消费竞争力,避免盲目追求高端业态,打造“小而美”的沉浸式消费空间 [4] 财政政策转型与长期目标 - 财政支持从需求侧发力(如消费券、社会保障)转向供给侧发力,解决新消费供给有无及优质化问题 [10][11][12] - 供给侧政策旨在形成可复制的商业模式,带动服务业尤其是流量经济、文创经济、体验经济等高成长业态发展,推动产业链整体升级 [12] - 政策目标是通过打造消费生态提升城市竞争力和形成区域特色发展路径,实现由“输血式支持”向“造血式发展”的过渡 [8][12] - 关键挑战包括避免同质化竞争、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实现新业态从财政补贴到自我造血的转变 [15] 配套措施与制度环境优化 - 建议将资金投向消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如改造步行街、商圈、夜间经济街区,完善冷链、仓储、城乡物流和数字消费平台 [16] - 通过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培育供给主体,帮助社会机构在文化、体育、养老等领域度过培育期,形成可持续商业模式 [16] - 部分新消费形态的扩张瓶颈在于制度障碍,需更灵活的场地使用制度、便利的版权授权和数据流通体系 [16] - 建议通过制度安排(如增值税地方分享比例纳入当地消费数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让地方政府从促消费中获得税收增收,形成良性循环 [17]
新版基础设施REITs项目行业范围清单发布 商业办公设施、城市更新设施等被纳入
中国证券报· 2025-12-01 20:42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行业范围清单(2025年版)》,进一步拓展基础设施REITs发行范围 [1] - 政策目的在于更好发挥基础设施REITs盘活存量资产、促进投资良性循环的作用 [1] 行业范围扩围详情 - 清单明确,全国各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均可申报,覆盖交通、能源、市政、生态环保、仓储物流、园区、新型基础设施、租赁住房、水利、文化旅游、消费、商业办公、养老、城市更新设施及其他符合国家战略的项目 [1] - 对比前期申报要求,清单将基础设施REITs扩围至更多行业领域和资产类型 [1] - 消费基础设施领域新增体育场馆项目,以及商旅文体健等多业态融合的商业综合体项目、四星级及以上酒店项目 [1] - 新增商业办公设施,包括超大特大城市的超甲级、甲级商务楼宇项目 [1] - 新增城市更新设施,包括老旧街区、老旧厂区更新改造项目,以及涵盖多种资产类型的城市更新综合设施项目 [1] 项目申报与监管要求 - 清单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应严格按照常态化推荐发行阶段有关政策要求进行申报 [2] - 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有关中央企业需坚持“优中选优”,严格把关项目质量,强化风险意识,高质量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2]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加强与证监会的协同配合,进一步优化申报推荐流程,动态完善项目申报要求,提高工作质效 [2] - 监管将在严防风险、严把质量的基础上,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上市,以更好推动基础设施REITs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
新版基础设施REITs项目行业范围清单发布
中国证券报· 2025-12-01 20:25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行业范围清单(2025年版)》,进一步拓展基础设施REITs发行范围,旨在盘活存量资产、促进投资良性循环 [1] - 清单明确,全国各地区符合条件的项目均可申报,覆盖交通、能源、市政、生态环保、仓储物流、园区、新型基础设施、租赁住房、水利、文化旅游、消费基础设施、商业办公设施、养老设施、城市更新设施等十多个行业领域 [1] 行业范围扩围详情 - 对比前期项目申报要求,清单将基础设施REITs扩围至更多行业领域和资产类型 [1] - 消费基础设施领域新增体育场馆项目,以及商旅文体健等多业态融合的商业综合体项目、四星级及以上酒店项目 [1] - 新增商业办公设施,包括超大特大城市的超甲级、甲级商务楼宇项目 [1] - 新增城市更新设施,包括老旧街区、老旧厂区更新改造项目,以及涵盖多种资产类型的城市更新综合设施项目 [1] 项目申报与监管要求 - 清单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项目应严格按照常态化推荐发行阶段有关政策要求进行申报 [1] - 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有关中央企业需坚持“优中选优”,严格把关项目质量,强化风险意识,高质量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1] 后续政策方向 -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加强与证监会的协同配合,进一步优化申报推荐流程,动态完善项目申报要求,提高工作质效 [2] - 在严防风险、严把质量的基础上,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上市,以更好推动基础设施REITs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2]
政策加力持续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央视网· 2025-12-01 12:24
民间投资整体发展态势 - 民间投资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宽,要素保障持续加强,呈现出“向实”“向新”的发展态势,投资增长潜力与市场主体活力加速释放 [1] - 基础设施民间投资今年前10个月同比增长4.5%,占全部基础设施投资的比重为22.6%,较去年同期提高1个百分点 [1] 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情况 - 国家加力破除铁路、核电等领域准入壁垒,民间资本迎来更大发展空间 [1] - 聚焦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已累计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项目超2000个,总投资超2.6万亿元 [1] 民间投资在新兴领域的布局 - 民间投资围绕新领域新赛道布局提速 [3] - 在广东,核电项目里民资参股比例最高已达20% [3] - 河南今年每10亿元民间投资中,有5.3亿元投向了新兴产业 [3] - 今年前10个月,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的民间投资均实现两位数增速 [3]
国家发改委:储能设施项目可申报基础设施REITs!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 2025-12-01 10:39
政策发布核心 -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于2025年11月15日发布《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行业范围清单(2025年版)》,旨在拓展发行范围、盘活存量资产、促进投资良性循环 [2][5] 政策目标与要求 - 政策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及提振消费等决策部署 [5] - 要求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及有关中央企业坚持“优中选优”,严格把关项目质量,高质量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6] - 发改委将根据新形势新要求适时修订清单,动态完善申报要求,以更好发挥基础设施REITs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作用 [7] 可申报项目行业范围清单 - **交通基础设施**:包括收费公路、铁路、机场、港口项目 [9] - **能源基础设施**: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水力发电、天然气发电、生物质发电、核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储能设施项目;清洁低碳、灵活高效的燃煤发电(含热电联产煤电)项目,其中燃煤发电项目需满足纯凝工况最小发电出力在30%额定负荷及以下、或掺烧低碳燃料热量比例不低于10%、或配备大规模CCUS设备等条件之一;特高压输电项目;增量配电网、微电网、充电基础设施项目 [2][9] - **市政基础设施**:包括城镇供水、供气、供热项目以及停车场项目 [10] - **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包括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固废危废医废处理、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基础设施项目 [10] - **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包括面向社会提供收费储存服务的通用仓库及冷库等专业仓库项目 [10] - **园区基础设施**:位于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新区、国家级与省级开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的研发平台、工业厂房、创业孵化器、产业加速器、产业发展服务平台等项目,若单体建筑中包含产权归属同一发起人且物理不可分割的酒店和配套底商,其面积占比不超过30%可纳入底层资产 [10] - **新型基础设施**:包括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基础设施;5G、通信铁塔、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宽带网络;智能交通、智慧能源、智慧城市项目 [10] - **租赁住房**:包括各直辖市及人口净流入大城市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专业机构自持且长期出租的市场化租赁住房;专门为园区入驻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租赁住房项目 [11] - **水利设施**:具有供水、发电等功能的水利设施项目 [12] - **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包括自然文化遗产、国家5A级和4A级旅游景区项目,景区规划范围内产权归属同一发起人的配套旅游酒店可纳入底层资产 [12] - **消费基础设施**:包括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商业街区、农贸市场等城乡商业网点;各类消费品市场;保障基本民生的社区商业;体育场馆;商旅文体健多业态融合的商业综合体项目,其中产权归属同一发起人且物理不可分割的酒店和商业办公用房,其建筑面积占比原则上不超过30%,特殊情况最高不超过50%;四星级及以上酒店项目 [12] - **商业办公设施**:超大特大城市的超甲级、甲级商务楼宇项目 [13] - **养老设施**:依法登记并在民政部门备案的养老项目 [14] - **城市更新设施**:老旧街区、老旧厂区更新改造项目,以及涵盖多种资产类型的城市更新综合设施项目 [14] - **其他**: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要求的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15] 特定领域申报主体限制 - 对于租赁住房、消费基础设施、商业办公设施、养老设施、城市更新设施等领域项目,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应为开展相关业务的独立法人主体,不得从事商品住宅开发业务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