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秘书的设立与定位 -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 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1] - 董事会秘书属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1] - 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可兼任董事会秘书 但需避免以双重身份作出需分别履行的行为[1] 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 - 任职资格要求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及良好职业道德 存在六类禁止情形包括被证监会行政处罚、交易所公开谴责等[2] - 公司需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 并在董事会秘书无法履职时代行职责[2] - 解聘需有充分理由 出现资格不符、连续三个月无法履职、重大工作失误或违规造成损失等情形时必须在一个月内解聘[4] - 空缺期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 需指定董事或高管代职 超期后由董事长代职并在六个月内完成聘任[4] 信息披露与履职保障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协调投资者关系 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5] - 需关注公司传闻并求证 督促回复交易所问询 组织董事及高管培训[5] - 有权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 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部门提供资料 遇阻挠可直接向交易所报告[6][7] - 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履职提供便利 董事、财务总监及其他人员须配合支持其工作[7] - 董事会秘书任职期间需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后续培训[7] 聘任程序与资料报备 - 正式聘任后需及时公告并向深交所提交聘任书、简历、学历证明及通讯方式等资料[3] - 通讯方式变更需及时向交易所报备更新[3] - 聘任时需签订保密协议 要求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4] - 离任前需接受董事会审查并办理工作移交[4]
苏宁环球: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