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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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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与城市的“双向奔赴”:大湾区要素改革破除壁垒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9-19 11:54
南方财经记者郑玮 广州报道 新一轮重磅改革正在开启。 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粤港澳大湾区内地 九市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简称:《方案》)也随之公布。其中,"引导人力资源 要素畅通流动"成为《方案》布局重点之一。 作为支撑科技创新、产业创新的关键要素,今年以来广东已多次瞄准人才发力,2月部署实施"百万英才 汇南粤"行动计划,4月"北上"京沪杭等8城揽才,截至7月底广东全省已吸纳超100万名高校毕业生在粤 来粤就业创业。而自9月中下旬开始至年底,广东还将继续开展"百万英才汇南粤"秋季招聘活动,携万 企奔赴覆盖全国21省份的超100所高校。 具体来看,《方案》提出,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在除广州市、深圳市外的城市开展户籍准入年限同城 化累计互认,同时明确将逐步向试点城市事业单位和科技型企业下放高级职称评审权限,通过破除人才 流动障碍、优化人才评价标准等举措,推动实现人才要素高效配置。 一些城市已经开始行动。9月12日,惠州发布《惠州市户口迁入登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拟全 面放宽落户限制,取消市辖区与市辖县差别化落户条件。据南方财经记者不完全统计 ...
这些城市,正在集体“降门槛”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17 16:47
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加速落地 - 国务院批复10个地区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 重点引导人力资源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3] - 试点地区包括苏南重点城市 杭甬温 长株潭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 重庆市 福厦泉等[3] - 福厦泉将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全面放开落户限制[3] 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 苏南重点城市 杭甬温 长株潭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 重庆市探索开展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3] - 7地试点方案提及"以常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安排 包括苏南重点城市 杭甬温 合肥都市圈 福厦泉 郑州市 重庆市 成都市[3] - 以常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是户籍制度最终改革目标 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按常住人口配置[3] 城市落户政策差异化实施 - 城区常住人口100万至300万的Ⅱ型大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5] -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Ⅰ型大城市全面放开放宽落户条件 取消重点群体落户限制[5] - 惠州城区人口266.9万人属Ⅱ型大城市 但全市常住人口达604.29万人 城区人口占比不高[7] - 厦门城区人口436.4万人属Ⅰ型大城市 人口密度达每平方公里6580.6人 高于广州(6377.1人)和上海(3923.1人)[8] 常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推进 - "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12] - 公民在非超大城市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并满足就业或住所条件可申请户口迁移[12] - 郑州市在放宽中心城区落户条件同时试点以常住地登记户口[13] - 制度覆盖范围不包括北京 上海等个别超大城市[13] 区域协调发展机制 -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明确不抢挖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合同期内高层次人才[18] - 深圳通过高薪酬全球引进高端人才 哈工大深圳校区录取分数线高于本校[18] - 人口流动推动区域提升公共服务标准 形成"用脚投票"机制约束地方政府低效问题[20] - 通过全国统一规范的公共服务政策标准降低地区间政策协调难度[20]
落户规则改了!长三角、大湾区、成渝等城市,将互认居住、社保年限
第一财经资讯· 2025-09-16 15:04
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政策 - 国务院批复10个地区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 包括北京城市副中心 江苏苏南重点城市 浙江杭甬温等城市群或都市圈 试点实施期限为2年 预计2027年完成试点任务[2] - 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指都市圈或城市群内部实行居住年限 社保缴纳年限等户籍准入条件的跨城市累计互认制度 减少城市间户籍壁垒[3] - 试点覆盖长三角 珠三角 成渝等重点区域 具体包括苏南五市(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镇江) 杭甬温三市 长株潭三市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广州/深圳除外)及成渝双城经济圈[3][4][5] 区域试点具体实施方案 - 苏南试点方案要求实现五市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居住和社保缴费年限可跨市累计[3] - 杭甬温试点开展三市户籍准入年限互认 试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杭州市区除外) 全面推行电子居住证 公共服务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4] - 粤港澳大湾区试点在除广深外七市开展户籍准入年限互认 探索居住证互通互认 加快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4] - 成渝试点推动双城经济圈户籍准入年限互认及居住证互通互认[5] 政策演进与地方实践 - 政策最早于2019年由国家发改委提出 近年来江苏 浙江等省份已开展地方探索[5] - 浙江省2023年明确实行户籍准入年限累计互认 长三角城市群内社保缴纳年限可合并计算 居住年限开展同城化累计互认[5] - 苏州市2023年规定申请落户前12个月在长三角三省一市(除苏州)缴纳社保的期限可累计合并计算 视同苏州连续缴费[6] 改革核心目标与配套机制 - 改革核心是破除要素自由流动障碍 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 提高人才集聚能力[7] - 通过户籍制度改革打破人员流动制度障碍 将公共资源和服务配置与常住人口规模挂钩 保障流动人口权益[7] - 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扩大居住证持有人权益范围 推动公共服务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 建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 住房供应 编制等保障机制[8]
落户规则改了!长三角、大湾区、成渝等城市,将互认居住、社保年限
第一财经· 2025-09-16 14:25
2025.09. 16 苏南重点城市包括江苏省南京市、无锡市、常州市、苏州市、镇江市全域,也就是说,居民在这五个 城市内部进行迁移时,它的居住和社保缴费年限能够进行累计互认,不需要在新城市"从头再来",这 将减少城市间的户籍壁垒,使居民享受到更为便捷和公平的公共服务。 本文字数:2438,阅读时长大约4分钟 作者 | 第一财经 郭晋晖 以"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为代表的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正在我国多个城市群或都市圈加速 落地,居住及社保年限可以实现城市间的互认。未来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圈里跨市工作和生活的 人们将能更方便地在大中城市落户。 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的10个地区,包括北京城市副中心、江苏 苏南重点城市、浙江杭甬温等10个发展基础较好、经济增长支撑作用强的城市群、都市圈或者中心 城市。 第一财经从国务院批复的地方试点改革方案中看到,引导人力资源要素合理流动是试点方案的七大内 容之一。在苏南重点城市、杭甬温、长株潭、成渝、粤港澳大湾区试点方案中都明确提出要开展或是 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试点方案自批复起实施2年时间,预计2027年完成试 ...
国家发展改革委专家:要素配置改革试点若成功,可能有更多城市放开户籍限制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15 17:43
政策动态 - 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全国部分地区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 多个试点地区均提到户籍制度改革 [1] - 若试点成效显著 其他地方可能复制试点地区成功经验并放开户籍限制 [1] - 放开落户限制可引导劳动力向劳动力短缺地区集聚 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1] 劳动力市场影响 - 目前不少地方面临劳动力供给不足问题 劳动力短缺推高企业用工成本 [1] - 通过户籍改革解决劳动力短缺问题 有利于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 [1]
多地取消出租车司机户籍限制,政策“松绑”会带来哪些影响?
央广网· 2025-09-14 04:02
政策修订进展 - 全国已有14个地方人大常委会修订出租汽车管理条例 取消出租车司机户籍限制 包括昆明 上海 大连等地 [1] - 大连市在2016年就取消了出租车司机户籍限制 2023年又在地方性法规中再次明确取消 [2] - 政策调整主要依据交通运输部2016年修订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 [2] 市场影响 - 大连市出租车从业资格证考取总量从4万人左右增长到7万多人 基本实现翻番 [3] - 取消户籍限制后出租车和网约车从业人员大幅增加 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3] - 外地司机主要来自河南 安徽等周边省份 在上海开出租车的外地司机越来越多 [1] 行业准入管理 - 虽然取消户籍限制 但行业准入管理并未放松 严格执行三年以上驾驶经历要求 [2][3] - 加强驾驶员条件审核 包括无交通肇事犯罪 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 无吸毒记录 无饮酒后驾驶记录 [3] - 要求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且无暴力犯罪记录 [3] 行业竞争与发展 - 网约车进入出租市场对传统巡游车行业造成驾驶员分流 [2] - 取消户籍限制使行业得到充分竞争和发展 倒逼行业提升服务水平 [1] - 大连市实现从业资格互认 取得资格后既可开出租车也能开网约车 [3] 专家观点 - 取消户籍限制有利于促进公平与融合 满足市场需求 适应劳动力市场结构性变化 [3][5] - 短期可能增加本地司机竞争压力 但长期可能因市场扩大形成薄利多销效应 [5] - 外地司机加入可能促使本地司机向高端化 专业化服务转型 如商务接送 旅游导览等 [5] - 政策变化体现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的政策导向 有助于形成统一的出租车市场 [5] 未来建议 - 建议设立以驾驶技能+服务能力+安全意识为核心的新市场准入标准 [6] - 要求通过本地路况考试 急救知识培训 应急处理演练等 [6] - 针对外地司机增设城市文化与服务规范专项课程 包括方言基础 旅游景点知识等 [6] - 推动巡游车与网约车驾驶员资格互认 运力调度协同 减少恶性竞争 [6]
惠州拟全面放宽落户限制
券商中国· 2025-09-13 15:07
户籍政策调整 - 惠州市拟于2025年12月1日起实施新户籍制度 取消市辖区与市辖县差别化落户条件 全面推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1][5] - 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条件统一调整为:持有自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 或无产权房屋但参保且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即可申请落户[2][7] - 引进人才入户取消年龄45周岁以下限制 取消劳动合同及参保时长要求 学历门槛降至大专及以上 职称要求降至初级及以上[3] 人才引进优化 - 新增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毕业5年内"先入户后就业"政策 无需人社部门核准可直接申请落户[3] - 新增中央省属驻惠单位干部职工及部队文职人员录聘用入户政策 系统整合录聘用、调动等入户渠道[4] - 基于全面放开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入户 不再单设投资入户和购买商品房落户条款 同时取消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迁入条款[4] 人口与经济目标 - 新政策依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制定 惠州市城区常住人口为267万人 属于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城市[1] - 政策目标为促进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优化人口结构[5] - 旨在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推动惠州市打造广东高质量发展新增长极[5]
专家:“十五五”时期财税体制改革可从四方面发力
中国新闻网· 2025-08-25 02:42
财税体制改革背景与挑战 - 前两轮财税体制改革奠定现行体制基础 "十四五"时期需推进更深层次结构性改革 更加重视公共服务供给和社会公平 [1] -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 目前面临财政收入增长放缓等挑战 [1] - 2024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万亿元 同比增长仅1.3% 显示财政收入总量增长放缓 [1] - 间接税(增值税 消费税)占税收总收入比例较高 直接税占比偏低 税制结构需优化 [1] - 个人所得税收入占比偏低 企业所得税收入占比偏高 不利于收入分配改善和消费提升 [1] 改革方向与具体措施 - 增强税收能力 维持适当税收占GDP比重 在保持适当税率同时扩大税基 提高公众纳税意识 [1] - 建议在商品标价中标注税费 借鉴部分国家做法 [1] - 以社会保障统筹为核心完善中央事权 建立权责清晰的中央地方财政关系 明确中央事权及支出责任 [2] - 通过税收结合国有资本等多种方式充实社保基金 考虑建立"公共服务个人账户"实现纳税缴纳社保领取社保等公共服务直达民众 [2] - 适当扩大债务规模 增加政府赤字率 增发国债 形成完善国债收益曲线 带动金融市场发展 [2] - 配合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户籍制度改革等其他相关结构性改革 [3]
21专访|尹艳林:推进深层次改革,“十五五”目标可定5%左右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07-17 12:17
中国经济回顾与展望 - "十四五"前四年中国经济平均增速为5.5%,2024年上半年增长5.3%,预计全年经济总量达140万亿元[1] - 新能源、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取得显著进步[1] - 民营经济促进法出台、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持续缩减、全国统一大市场加快建设[1] - "十五五"期间建议设定5%左右的增长目标,以匹配2035年人均GDP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要求[8] 扩大内需政策 - 房地产市场深度调整导致居民消费意愿下降,需推动市场止跌回稳[9] - 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扩大以工代赈规模、盘活农村资产[9] - 清理汽车限购等消费限制措施,创新消费场景[10] - 户籍制度改革可释放2.5亿城镇消费潜力,进城新市民人均消费支出比农村居民高35%[11][12] 服务业发展 - 需破除服务业仅是事业的观念,按产业发展规律推进[13] - 减少文化演出、教育等领域前置审批,吸引社会资本进入[14] - 对养老托育企业免征增值税,服务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提至120%[15] 房地产行业调整 - 2024年1-6月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和销售额同比分别下降3.5%和5.5%,但降幅收窄[16] - 建议取消限购、限售等政策,降低首付和利率[16] - 推进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优化预售资金监管[17] - 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将建立"保障+市场"体系,租购并举[18][19] 市场竞争与改革 - "内卷式"竞争导致企业非理性降价,需规范政府行为、打击地方保护[21] - "十五五"重点改革包括深化国企改革、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扩大制度型开放[23][24] - 主动对接CPTPP等国际经贸规则,调整国内数据跨境流动等政策[25]
两会|专访全国政协委员、上海交大中国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陆铭:推进“人财地”改革 助力新型城镇化
证券时报网· 2025-03-04 04:36
宅基地闲置现状与影响 - 全国农村宅基地闲置率可能高于2019年农业农村部公布的18.1% [1] - 闲置导致土地利用效率下降和区域资源错配 人口流出地区宅基地闲置与人口流入地区建设用地指标不足形成矛盾 [1] - 宅基地使用权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同村村民外流导致缺乏本地市场需求 [2] 现行制度限制与弊端 - 外部人员无法通过购买获得长期稳定住房 制约农村产业发展人群需求 [2] - 宅基地租赁最长20年期限难以保障 实际租约短期化现象普遍 影响长期投资稳定性 [2] - 城郊结合部宅基地转居住用地潜力受限制 供需双方需求难以通过市场机制满足 [3] - 宅基地翻建更新审批流程严格 阻碍家庭投资意愿与乡村振兴推进 [3] 盘活利用方式与改革建议 - 允许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闲置宅基地 [1][4] - 对已用于民宿、餐饮等经营性用途的宅基地纳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交易 [4] - 人口流失严重地区闲置宅基地可复耕为农业用地 通过全国统一市场交易补充耕地指标 [5] - 建立跨地区建设用地指标交易市场 允许指标有偿转让并由县级政府与农民按比例分配收益 [5][8] - 加强村集体在宅基地监管和权益处置中的主体作用 通过民主协商确定具体规则 [5] 配套制度改革需求 - 需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降低大城市积分落户门槛并实现城市群积分互认 [6][7] - 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农村宅基地资格权、承包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受影响 [6] - 财政转移支付需实现"钱随人走" 根据人口流动调整公共服务资金分配 [8] - 建设用地指标应随人口流动跨地区配置 人口流出地区减少指标并转让给流入地区 [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