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仪股份(301270)
搜索文档
汉仪股份(30127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11 11:17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2]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6]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候选人[9]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超期36个月内不得提名[12]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 - 辞职致比例不足,报告在下任填补缺额后生效[12]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18] - 2名以上认为资料问题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9][22]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独立董事资料保存 - 公司提供资料公司及本人至少保存五年[19]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22] 独立董事其他规定 - 应建立专门会议制度[24]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21] - 辞职或届满后对商业秘密保密义务仍有效[22]
汉仪股份(301270)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11 11:17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7]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7] 股东会召集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10]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4] 通知相关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1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需召开临时股东会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7]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7] 投票相关 - 股东会采用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决议通过条件 - 发行类别股的公司,特定事项除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外,还应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30]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0] 主持相关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6]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7]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28] 会议报告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应作出述职报告[29] 普通决议事项 -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等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32]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33] 关联事项决议 - 股东会关联事项普通决议需出席的持有过半数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的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非关联股东通过[33] 决议撤销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轻微瑕疵未产生实质影响除外)[43] 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9]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议案,公司应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46] 回购决议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股东会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6] 数字定义 - 本议事规则“以上”“以内”“以下”含本数,“超过”“低于”“少于”不含本数[45] 其他 - 股东会决议及法律意见书应在股东会结束当日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5] - 股东会应聘请律师事务所对会议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7]
汉仪股份(30127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9-11 11:17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5] - 交易成交金额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及金额,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披露[5][6][8]
汉仪股份(301270)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11 11:1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两天通知[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职责与其他 - 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 审查被提名人任职资格并形成意见[6] - 超半数董事有异议可提书面反馈[13]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29] - 会议记录由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20]
汉仪股份(301270)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11 11:1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相同,届满连选可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议有明确工作程序[16] - 审议并对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提建议,董事会方可审议[14] 内审部职责 - 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编制实施等事项[6] - 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进行检查并提交报告[8] - 为审计委员会决策提供公司相关书面资料[13]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两天通知全体委员[17]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可通讯表决[21] - 内审部成员可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和高管列席[21] 其他规定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审计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21]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1] - 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应披露情况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表决[23]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原规程同时作废[23] - 工作细则中“以上”“以内”“以下”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3] - 委员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出席会议,董事会可免去其委员职务[18]
汉仪股份(30127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11 11:1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3]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3]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3] - 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3]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13] 减持规定 - 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应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10]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六个月[10] 信息申报与公告 - 董事和高管应在任职等特定时间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7]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交易日内公告[9] 增持规定 - 拥有公司已发行股份30%-50%的,一年后每十二个月内增持不超2%[18] - 拥有公司已发行股份超50%的,继续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18] - 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得超六个月[20] - 集中竞价每累计增持2%股份,应披露增持进展公告[21] - 增持股份比例达2%或全部增持计划完成时,需通知公司并披露结果公告和律师意见[22] 股份锁定与额度计算 - 公司上市满一年,董事和高管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26] - 公司上市未满一年,董事和高管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26]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25%计算董事和高管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26] - 账户持有公司股份余额不足1000股时,可转让额度为持有股份数[26] - 董事和高管在定期报告发布时增持计划未完成,需在报告中披露实施情况[31] - 公司董事和高管可转让股份额度随本年度股份变化相应变更[27] - 董事和高管多个证券账户应合并为一个,合并前各账户分别处理[27] - 当年可转让但未转让股份计入年末持股总数,作为次年可转让计算基数[27] 其他规定 - 涉嫌违规交易的董事和高管,名下股份可被锁定[27] - 限售股份解除条件满足后可申请解锁,剩余额度内股份自动解锁[27] - 董事和高管离任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27] - 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追究违反制度董事和高管责任[31] - 深交所可对减持违规董事和高管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31]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2]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33]
汉仪股份(30127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11 11:1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独立董事任召集人[3]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 薪酬方案审议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实施[9]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两天通知委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1][12] 工作细则 - 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14] 员工持股计划 - 董事会审议通过草案后两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内容[9]
汉仪股份(301270)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9-11 11:17
人员设置 - 兼任高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2]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4] 职责分工 - 总经理主持日常业务,对董事会负责[4]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5] - 财务总监协助管理财务,对总经理负责[5] 任职要求 - 总经理需具备经济、管理等知识和能力[11] - 特定情形者不得担任总经理[12] 聘任解聘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2]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12] - 总经理解聘包括董事会决议和解聘主动辞职[17] 权限任期 - 总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审批事项,超权限报董事会[15]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7] 薪酬及其他 - 总经理等可实行年薪制,报酬由董事会决定[17]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8] - 细则解释权属于董事会[17]
汉仪股份(30127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9-11 11:17
董事会秘书聘任 - 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及深交所指定联系人[4] - 拟聘任前5个交易日报送资料至深交所,5个交易日未提异议可聘任[13]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4]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 任职限制 - 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得担任[6]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6] 职责履行与解聘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14]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1个月内解聘[15] - 解聘应具充分理由,不得无故解聘[13] 工作职责 - 负责董事会、股东会筹备等多项工作[17]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18] 细则说明 - “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19]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 - 解释权属于董事会[19]
汉仪股份(30127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11 11:17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 投资者关系工作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7]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多方面[7] - 沟通方式包括指定媒体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7][8] 信息披露要求 - 应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披露法定信息[10] - 重视网络沟通平台建设,及时更新网站内容[10][11] 业绩说明会规定 - 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年度报告说明会通知,时长不少于2小时[12] - 年度报告披露后10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13] 其他活动规定 - 特定情形下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8] - 进行业绩说明会等活动时应确定提问可回答范围[21] 股东沟通事项 -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方案审议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17] - 制定涉及股东权益重大方案时,公告后至股东会召开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22] 工作部门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工作[24] - 证券部为投资者关系工作专职部门[25] 档案与记录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20]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编制活动记录表并刊载[2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29]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