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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仪股份(30127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汉仪股份汉仪股份(SZ:301270)2025-09-11 11:17

董事会秘书聘任 - 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及深交所指定联系人[4] - 拟聘任前5个交易日报送资料至深交所,5个交易日未提异议可聘任[13]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4]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3] 任职限制 - 最近36个月内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不得担任[6] - 最近36个月内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得担任[6] 职责履行与解聘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14] - 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履职,公司1个月内解聘[15] - 解聘应具充分理由,不得无故解聘[13] 工作职责 - 负责董事会、股东会筹备等多项工作[17]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18] 细则说明 - “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19]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 - 解释权属于董事会[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