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生物(30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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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生物:2025年上半年归属净利润5748.19万元,同比增长10.73%
财经网· 2025-08-28 14:05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18亿元,同比下降15.62% [1] - 归属净利润5748.19万元,同比增长10.73% [1] 经营状况 - 营业收入出现下滑但净利润实现增长 [1] - 盈利能力有所改善 [1]
三元生物: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0.73%
证券日报之声· 2025-08-28 13:19
财务表现 - 2025年半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18亿元 同比下降15.62%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48.19万元 同比增长10.73% [1]
三元生物(30120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8 10:52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切实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 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 ...
三元生物(30120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0:52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完善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及其成员的组织和行为,保证董事会议事程序及其决议的 合法性,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公司职工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 董事为自然人,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全体董事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三条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1/3以上独立董事, 其 ...
三元生物(30120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28 10:52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决策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者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 除外); (十八)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发生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公司 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人发生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相关财务公司应当具备相 2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 (四)提供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含对控 ...
三元生物(301206) -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2025-08-28 10:52
对外投资分类 - 分为短期投资(持有时间不超一年)和长期投资(投资期限超一年)[5] 审议标准 - 提交董事会: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10] - 提交股东会: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11] 投资实施 - 短期投资由财务部预选等并按权限实施[14] - 长期投资由财务部评估等按权限审批[17] 投资处置 - 出现经营期满等情况可收回投资[19] - 有悖经营方向等情况可转让投资[20] 人员管理 - 对外投资派出人员由总经理提意见,决策机构决定[22] - 派出人员应履职,签责任书并提交述职报告[22] 财务管理 - 财务部负责投资档案整理归档[18] - 财务部对投资全面记录和核算[23]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解释[25]
三元生物(301206) -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2025-08-28 10:52
担保审批 - 董事会权限内对外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批[7]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审批[7]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审批[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后担保须审批[7]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7]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须审批[9] 担保要求 - 为控股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9] 信息披露 - 独立董事应在年报中对担保情况做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7] - 公司应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展期需重新审批披露[23] 资料管理 - 公司需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相关原始资料[25] 风险监控 - 发现未经审议的异常合同应及时报告董事会[25]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定期分析财务及偿债能力[25] - 被担保人经营恶化或发生重大事项责任人应报告董事会[25] - 董事会有义务采取措施将损失降到最小[25] 债务处理 - 对外担保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履行偿债义务[25] - 被担保人未按时履行义务公司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 -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7] - 本制度与相关规定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7]
三元生物(301206)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28 10:52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1 | | --- | --- | | D | D | | 1 | œ |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以下合称"专门委员会")。 第三条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主要职责是协助董事会对需决策事项提供咨询和建议,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应 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履行对其下属委员会的监督职能,不得因权利交由下 属委员会行使而免除其应尽的义务。 第五条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 ...
三元生物(301206)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08-28 10:52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1 | | --- | --- | | 1 | A | | 1 | . | | | |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秘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及《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 会秘书对董事会和公司负责,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 ...
三元生物(30120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8 10:52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 | |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证 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来访、回答咨询(质询)、联系股东、向 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等服务工作。 第四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 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后,方可对外 报道、传送。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 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