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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钟股份(30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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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钟股份(30113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08-28 10:57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工作制 度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 ...
金钟股份(301133)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08-28 10:57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 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投资风险,保证公司资产、财产的安全,维护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和投资风险能有效控 制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公司委托 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 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进行的委托理财。 第二章 委托理财原则 (一) 公司委托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百分 ...
金钟股份(30113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8 10:57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及时、 互信的良好沟通关系,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 ...
金钟股份(301133) - 印章管理制度
2025-08-28 10:57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 章管理,明确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审批权限,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 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其分公司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印章使用范围及管理职责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适用范围: (一) 公司公章:适用于以公司名义上报国家机关、市区政府部门的重要 公函和文件、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函件、下发的各类内部文件及以公司名义 签订的各类协议、合同等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等; (二) 法定代表人印章:适用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他需要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文件; 1 (六) 其他根据公司经营需要 ...
金钟股份(30113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8 10:57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 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及时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是指信息披露工作中 有关人员或外部中介机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 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 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各子公司、分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 ...
金钟股份(30113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8 10:57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职责及分工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 第四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 事会负责。 (二)依法根据董事会或法定代表人的合法授权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文件; (三)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七)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1 ( ...
金钟股份(30113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08-28 10:57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市金钟 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市金钟汽车零 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 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 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 ...
金钟股份(30113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8 10:57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 息披露行为,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广 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者 投资者决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公司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按 ...
金钟股份(30113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8 10:57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依法及时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 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市金钟汽车 零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根据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创业板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应当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将要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
金钟股份(301133) -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08-28 10:57
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只允许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 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交 易,不得与前述金融机构之外的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交易。 1 第六条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 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在此基础上衍生的外币银行存款、借款,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存款或外币付款、存款 预测金额,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 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金钟汽车零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防 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 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