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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欣电子(301107) - 承诺管理制度
2025-09-09 11:17
承诺管理 - 制度加强公司及承诺人承诺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2] - 承诺事项需明确履约时限,不得用模糊词语[5] 信息披露 - 公司应对承诺事项充分信息披露[3] - 承诺无法履行应及时披露信息[7] 审议规定 - 董事会关注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差异单独审议[5] - 变更、豁免承诺方案一般需股东会审议,承诺人回避表决[12] 其他规定 - 追加股份持有期限承诺需满足条件[6] - 股份非交易过户受让方遵守原股东承诺[7] - 公司未履行承诺需披露原因及法律责任[10]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批准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3][14]
瑜欣电子(30110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09 11:1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原则上最多在3家上市公司兼任[3] - 公司设3名,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6] - 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得担任[6]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罢免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质疑或罢免[1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4] 独立董事职责与工作要求 - 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成员二分之一以上[16]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7] - 专门会议原则上至少每年召开一次[18] 独立董事信息披露与资料保存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 公司提供资料,公司及本人至少保存10年[21] 独立董事薪酬与责任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2] - 擅自离职造成损失应赔偿[24] - 董事会决议违规应担责[24]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取消和收回当年奖励性薪酬或津贴[24] 股东定义与制度生效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股东[1]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任董事和高管股东[1]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
瑜欣电子(30110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9 11:17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一次,临时会议由委员提议[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2]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可被撤销职务[12] 董事回避与审议 - 讨论董事报酬时该董事回避[14] - 无关联委员不足半数提交董事会审议[14] 资料保存与结果上报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3] - 议案和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15]
瑜欣电子(30110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9 11:17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规定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2] -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等,可通讯表决[18]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可撤销职务[17] - 工作组负责人等可列席会议[19]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3]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4]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6]
瑜欣电子(30110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09 11:17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和高管股份不得转让[3]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3]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 [8] - 离任后六个月内,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8]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4]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董事和高管不得买卖股票[4] 股份锁定规则 - 上市一年后,董事和高管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8] - 上市一年内,董事和高管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股份计算基数[9]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和高管应在任职等相关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5] - 计划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10]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需在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0] - 买卖本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需在两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董事会在深交所网站公告[10] - 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规定,应按《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1] 违规处理措施 - 违规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并披露相关情况[11] - 未按规定减持股份,深交所视情节采取监管和纪律处分措施,严重时限制交易6个月或12个月[13] - 未按规定披露信息或信息存在问题,中国证监会依《证券法》给予行政处罚[13]
瑜欣电子(301107) - 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2025-09-09 11:17
控股股东相关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 - 控股股东投入公司的资产应独立完整、权属清晰,不得违规占用支配[13] - 控股股东等应保障中小股东权利,不得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8] 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多流程审议[5] -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按规定权限审议批准关联交易事项[7] 资金管理 - 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等提供财务资助,不得被占用资金[3][4] - 财务部门定期自查上报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5]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检查一次[6] 违规处理 - 若公司因关联方占用资金受损,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性措施[6] - 董事会知悉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事实起五日内锁定相关股份[15] - 董事等协助侵占财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相关责任人[16]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亦同[1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0]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规定不一致时依法规或章程执行[18]
瑜欣电子(30110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9 11:1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会议安排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7]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召开前两天通知全体委员,主任委员主持,不能出席可委托其他独立董事[15] 监督检查 - 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8]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8] 职责权限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督促提交审计报告[13] - 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表决,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13] - 可聘请中介机构为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公司支付[16]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部成员可列席,必要时可邀请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16] - 会议程序、表决方式和通过议案遵循相关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决议交董事会秘书处理[16] - 由董事会秘书安排,有记录,含时间、地点等信息,委员签名,资料保存不少于十年[16] - 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提交董事会[17] - 出席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保密[17] 细则说明 - 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以上”含本数[19]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抵触时亦同[19]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9]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9]
瑜欣电子(30110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9-09 11:1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提名与选举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两日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11] - 董事会等提议应开临时会议,主任委员三日内召集主持[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1]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等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2] 表决回避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不足法定人数有处理办法[14] 委员职责 - 闭会期间跟踪董事和高管工作情况[17] - 对董事和高管上一年度工作作出评估[17] 细则说明 - 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19]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19]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9]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19] 公司信息 - 公司为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 - 时间为二零二五年九月[20]
瑜欣电子(30110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9-09 11:17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2]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出席股东会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2]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13] 担保相关要求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原则上应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15] - 可对两类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审议通过额度[15] - 交易完成后原有担保形成对关联方担保,需及时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未通过则采取措施避免违规[1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按规定执行,以金额履行程序和披露义务,自身债务担保的反担保除外[16] 信息披露与监督 - 保荐或财务顾问在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除外)发表意见,必要时核查,发现异常报告公告[16] - 公司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需在指定报刊披露多项内容[17]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未还等情况,公司应了解并向股东披露[17] 担保操作流程 - 担保须订立合同,由董事长或授权人签字,责任人审查,不符要求可拒绝并汇报[19] - 财务部负责担保登记注销,设置台账,督促还款,展期需重新审批披露[22] - 财务部收集被担保方资料,分析财务和偿债能力,发现重大事项报告董事会[22] 债权与责任 - 债权人转让债权,公司拒绝对增加义务担责;未约定保证期间的连续债权保证,风险大时通知终止[23] - 公司全体董事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责任人违规担责[26]
瑜欣电子(30110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09 11:17
辞职规定 - 董事和高管辞职提交书面报告,收到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特定情形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公司60日内补选[4][5] 解任与赔偿 - 股东会解任董事,董事会解任高管,无理由解任可索赔[6] - 擅自离职或违规致损需担责赔偿,涉犯罪移送司法[11] 离职手续 - 离职5日内办妥移交手续,未履行承诺需书面说明[8]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2交易日内申报信息[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