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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欣电子(30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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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欣电子(30110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9-09 11:17
控股股东行为规范 - 控股股东不得利用多种方式直接或间接侵占公司资金、资产[4] - 转让公司控制权前需解决未清偿债务等问题[7] - 应保证公司人员、财务、业务、机构独立和资产完整[8][9][10][11] - 应充分保护中小股东权利[11] 股份买卖限制 - 不得在公司定期报告等公告前特定时间内买卖股份[15] 股份减持规定 - 预计未来六个月出售超公司股份总数5%应提前公告[15] - 未公告任意连续六个月出售不得超5%[16] - 出售后持股低于特定比例等情况应刊登减持计划公告[1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5]
瑜欣电子(30110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09 11:17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财顾问[6] -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时间不得超十二个月[13] - 计划单次使用超募资金达5000万元且超募资金总额1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5,16] - 每十二个月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超募资金累计不超总额30%[15]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需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无法按期归还需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1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1]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项目重新论证[12] - 项目进度延期6个月(不含)以上需董事会决议并公告[20]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23] - 节余募集资金达到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23] 协议与监管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相关方签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签订后可使用募集资金[6] - 公司董事会应每半年度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11]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2] 资金存放与使用限制 - 公司应审慎选择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5] - 公司应保证募集资金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投向和用途[9] -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现金管理除外)、委托贷款等财务性投资及高风险投资[10] - 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16]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8] 实施与管理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董事长负责组织实施[20]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会计部门应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记录支出和项目投入情况[25]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25] - 公司当年有募集资金使用,年度审计时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鉴证[25] - 独立董事经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可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5] 检查与披露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26]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6]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募集资金管理的信息披露义务[28]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2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0]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30]
瑜欣电子(301107)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09 11:1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3月18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37万股,于2022年5月24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418120元[9] - 公司发起人为胡欣睿、胡云平和丁德萍,认购股份数分别为3000万股、1000万股和1000万股,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2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241812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9]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32]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2]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票买卖6个月内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9]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章程,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4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43]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43]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全资子公司相关问题提起诉讼[47] 交易审议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5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5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57]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57]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57] - 公司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并2个交易日内披露[60]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6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63] - 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6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6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之一为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71]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7]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8]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8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84]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8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9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90]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9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06]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09]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0]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114]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求股东投票权[116]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2以上通过[117] - 关联交易特别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以上通过[117] - 董事会换届或增补时,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118]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20]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127]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32]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132]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38] - 公司收到董事书面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138] - 董事因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需履职[138] - 董事辞职生效或者任期届满后三年内,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仍然有效[138] - 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负有的保密义务在任期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商业秘密公开[138]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或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缓刑未逾2年)不能担任董事[131]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等相关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相关事件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董事[131] 董事会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14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5种情况须报董事会批准[149] - 公司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并2个交易日内披露;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5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53] - 未达股东会审议权限的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须经出席董事会的2/3以上董事同意[153]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3] -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并及时披露[15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5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5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除另有规定外,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59]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64]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6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68]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71]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3] 审计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8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82]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2]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规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89][193] -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90][194] -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工程师为高级管理人员[191]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有主持生产经营等12项职权[194] - 总经理可因4种事由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96] - 总经理应制订工作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99] - 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可代行总经理职权[200]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筹备等事宜[200]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185] -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185]
瑜欣电子(301107)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9-09 11:17
子公司管理规定 - 子公司管理人员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述职报告,连续两年考核不符要求将被更换[8] - 子公司月报、季报、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分别在每月、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每年7月15日前、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上报[12] 子公司指标与交易 - 上市公司向子公司下达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实现利润等经济指标[15] - 子公司发生特定交易事项达到规定金额需经相应程序批准[16] 子公司信息披露 - 子公司信息披露依据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执行[20] - 子公司对重大事项应及时收集资料报告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20] - 子公司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需向上市公司董秘汇报信息[21] 子公司档案管理 - 公司建立档案两级管理制度,子公司和公司均存档[23] - 公司证照变更或年检后,子公司需将复印件提供给证券事务部存档[24] - 股东会资料公司董事会存复印件,子公司留原件[25] - 董事会、监事会资料原件由子公司保存,公司董事会留复印件[25] - 重大事项档案包括募集资金项目、重大合同等[26] 子公司监督考核 - 公司对子公司实施定期报告、实体考核、监督审计制度[29] - 上市公司不定期派审计人员检查子公司财务及经营活动[29] - 上市公司委派人员定期述职,公司根据情况考核其工作[29]
瑜欣电子(30110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09 11:17
会议安排 - 公司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18] - 年度报告说明会应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发布通知,会议时间不少于二个小时[19] 部门职责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负责年报、半年报、季报及临时公告的编制和报送工作[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职责包括组织活动、研究规则、信息沟通等多项内容[9] -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7] -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事务[7] 基本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基本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管理目的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树立公司形象、建立良好关系、改善治理结构等[5] 沟通方式与内容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14][15]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6] 信息披露 - 公司应确保信息刊载时间不早于指定报纸和网站,不应用其他形式代替公告[20] - 公司可自愿披露额外信息,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22] - 公司披露预测性信息要提示风险,情况变化时及时更新[22] 其他要求 - 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沟通,利用互联网提高效率、降低成本[20] - 公司在互动易的行为不能替代信息披露义务,答复要谨慎客观[21] - 公司应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知识培训[21]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要编制记录表并在次日开市前刊载[23]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24] -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特定情形下应向投资者公开致歉[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28][29]
瑜欣电子(301107) -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5-09-09 11:16
人事变动 - 公司2025年9月9日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培海为副总经理[2] - 截至公告披露日,黄培海未持有公司股份[8] 个人履历 - 黄培海1981年6月出生,2002年毕业于重庆师范学院[7] - 2025年8月黄培海加入重庆瑜欣平瑞电子股份有限公司[7]
瑜欣电子(301107) -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5-09-09 11:16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拟续聘立信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2]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均同意续聘[11][13][14] 立信数据 - 2024年业务收入47.48亿元,审计36.72亿元,证券15.05亿元[3] - 2024年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收费8.54亿元[3] - 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296名、注会2498名、从业人员10021名[3] - 截至2024年末,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50亿元[4] 费用情况 - 2024和2025年度年报审计收费均为26万元,内控均为9万元[10]
瑜欣电子(301107) -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9-09 11:16
股本与注册资本 - 2025年6月6日权益分派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02,418,120股,注册资本增至102,418,120元[3] - 《公司章程》修订后注册资本为102,418,120元,修订前为73,400,000元[5]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7] -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734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7]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241812亿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7]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删除“监事”“监事会”等描述,部分由“审计委员会”代替[4] - 《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4] - 《公司章程》第一条修订后增加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内容[5] - 《公司章程》注册登记机构修订后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5] - 《公司章程》公司住所修订后为重庆市高新区含谷镇高腾大道992号,邮政编码为401329[5] - 《公司章程》第八条修订后规定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或罢免[5] - 《公司章程》第十一条修订后规定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发起人胡欣睿、胡云平和丁德萍认购股份数分别为3000万股、1000万股和1000万股,出资时间为2015年8月[7] - 公司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公司股份[9]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9]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0]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股东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高管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等向法院诉讼[12]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诉讼,或30日内未诉讼,或情况紧急,股东有权以自己名义直接诉讼[1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3] 交易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6]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6]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批准[16] 证券投资与融资 - 公司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17] -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17] 担保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会议相关 - 2025年9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 独立董事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9]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以书面形式,董事会按规定处理[19] 利润分配 -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42]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43]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3] 其他 - 公司制定、修订27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7项需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55][56]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全文在巨潮资讯网披露[54] - 制定、修订的内部治理制度全文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56]
瑜欣电子(30110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2025-09-09 11:15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1] - 现场会议下午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5]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2日[8] 会议地点与登记 - 会议地点在重庆高新区高腾大道992号二楼视频会议室[9] - 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26日[15] - 现场会议登记地点在证券事务部[16] 提案与表决 - 提案3.00有8个子议案[9] - 提案2.00等为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2] - 其余提案为普通决议,需半数以上表决通过[12] 投票与材料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1107,简称为瑜欣投票[25] - 授权委托书按指定格式自制有效,单位委托须盖章[32] - 参会股东登记表复印件或自制有效,填写要求与名册相同[35][36]
瑜欣电子(301107)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09 11:15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增加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议案[4] - 审议通过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议案[7] 表决结果 - 两议案表决均为全票赞成,无反对和弃权[5][9] 后续安排 - 两议案均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