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可蓝(3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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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 - 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交易目的 - 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目的为套期保值等[2] 审批规则 - 单笔或累计投资低于净资产50%或不超3000万由董事会审议[5] - 单笔或累计投资超净资产50%且超3000万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5] 流程管理 - 交易结束1日内操作小组传递单据给领导小组审核,财务部存档[9] - 会计核算岗位每月末核对保证金余额[9] - 操作小组每月汇总持仓、结算盈亏状况[14] 风险控制 - 风险测算系统包括资金和保值头寸价格变动风险测算[14] - 合约市值损失接近或突破止损限额启动止损机制[14] - 审计部特定情况向领导小组报告[14] - 出现风险事项领导小组开会分析并采取对策[15] 制度相关 - 制度按国家规定执行,抵触时按新规执行并由董事会修订[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艾可蓝(3008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信息报备要求 - 内幕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1] - 披露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时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3]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知情人档案及进程备忘录[15] 管理与责任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秘为保密负责人[2] - 董事等应配合保密,不得泄露和内幕交易[3] - 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4] - 发现知情人违规,二日内报送安徽证监局和深交所[20] - 知情人违规造成影响或损失,董事会处分并追究赔偿[20] 其他规定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并督促人员签名确认[13] - 与知情人签署保密协议或承诺书[17] - 内幕信息难以保密应立即披露[18] - 各部门做好管理并履行内部报告义务[14] - 及时记录并完善知情人档案及进程备忘录信息[15]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行[22]
艾可蓝(30081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升公司的投 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 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 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 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 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 ...
艾可蓝(300816) -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第四条 本公司作为子公司的股东,按公司投入子公司的资本额享有对子公 司的资产收益权、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经理层)的选举 权和财务审计监督权等;分公司作为本公司的下属机构,本公司对其实行统一管 理,具有全面的管理权。 第五条 本公司对分、子公司实行集权和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原则。对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免、重大投资决策(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 重大项目投资等)、年度经营预算及考核等将充分行使管理和表决权利;同时, 赋予各分、子公司经营者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自主权,确保其有序、规范、健康 发展。 第六条 本公司加强对分、子公司的资本投入、运营、收益和风险的监控管 理,提高本公司的资本运营效益。在本公司统一调控、协调下,分、子公司按市 场需求和本公司的管理规定,组织生产和经营活动,努力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和经 济效益,提高劳动效率。 1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分、 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分、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艾可蓝(30081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大审计监督力度, 明确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及规范审计工作程序,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 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 及《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部门(含分支机构)、全资 或控股子公司及其直属分支机构(含控股子公司),上述机构相关责任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 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单 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 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 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 实现发展战略。 第十条 审 ...
艾可蓝(30081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五类交易行为需股东会审议[5]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2] 融资授权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5]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 - 董事人数不足5名等情形下,临时股东会应于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9]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9]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需书面反馈[8]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8] - 年度股东会需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需在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应发补充通知并公告内容[14]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5] 会议变更与秩序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7] - 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应保证股东会正常秩序,制止干扰等行为并报告有关部门[19] 委托出席 - 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需载明委托人、代理人等相关信息[21]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需公证,且与投票代理委托书需备置于指定地方[21] 会议要求 - 股东会要求董事、高管列席会议的,其应列席并接受股东质询[22]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每名独立董事应述职[23] 选举规则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25]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的上市公司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4] 决议通过条件 - 关联股东回避由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2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1]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上市公司股东会决议主动撤回其股票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除特定股东外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2] 方案实施与决议撤销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3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36] 其他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9] - 因召开股东会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股东个人支出自行承担[41] - 按日计算期间从发出通知或公告当天开始[43] - 公司修改规则情形包括法规章程修改抵触及股东会决定[43]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43] - 修改规则由董事会提出修正案提请股东会批准[44] - 规则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44] - 公司董事会对规则有解释权[44]
艾可蓝(30081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相关 - 常规会议每年两次,提前3天通知[14] - 提议时召开临时会议,3日内召集主持[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附反对意见[14] 其他 - 总经理等可列席会议[15] - 议案及结果3日内书面呈报董事会[16]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18]
艾可蓝(300816)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重大事项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3]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6] - 重大交易标的营收占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6] - 重大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7]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7]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及时报告[7]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7] - 重大诉讼或仲裁涉及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8] 重大风险与变更事项 - 董事、高管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属重大风险[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属重大变更[10] 信息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当日向董秘报告并送达文件[13] - 公司及下属公司签重大信息文件前知会董秘[13] - 董秘分析判断上报信息,需披露时向董事会等汇报[13] 保密与责任 - 相关人员在信息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15] - 报告人未履行义务致公司违规将受处分并担责[15]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8]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8] - 制度落款时间为2025年8月[19]
艾可蓝(30081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会议召开规则 - 常规会议每年召开2次,提前3天通知委员[12] - 临时会议由2名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认为必要时召开,主任3日内召集主持[12] 会议举行与决议要求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议案与表决结果报送 - 会议通过的议案和表决结果3日内书面报公司董事会[14]
艾可蓝(30081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制度内容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 - 申请暂缓披露需符合未泄露等条件[4] - 相关股东申请需提交书面至董事会办公室[6] - 经深交所同意可暂缓或豁免,登记保存不少于十年[7] - 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9]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11] 知情人要求 - 知情人需遵守制度并保密[20] - 主动填写登记表并备案[20] - 保密不当需担责[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