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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艾可蓝艾可蓝(SZ:300816)2025-08-28 09:5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以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六)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八)修改本章程及其附件(包括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九)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做出决议;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 和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以及《安徽艾可蓝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时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对与会股东、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会的有关 工作人员、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四条 公司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