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可蓝(3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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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30081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会议通知与举行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原则上提前三日发出,全体同意可免除[3]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4] 会议召集与主持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5] 会议表决与审议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关联交易等需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5][10]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需全体过半数通过[6] 会议记录与档案 - 应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签字确认,档案保存十年[6][7] 其他 - 独立董事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含专门会议工作情况的述职报告[7]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8]
艾可蓝(300816) -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 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 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促进企业效能提升,保障企业发 展。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 (一)行为合规性目标。合理保证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遵守法律法规、监管 规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诚信准则; (二)资产安全性目标。合理保证公司资产安全可靠,防止公司资产被非法 使用、处置和侵占; (三)信息真实性目标。合理保证公司各类业务、财务及管理信息报告的真 实、准确、完整;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 制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公司经营管理 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依据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 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政策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四)经营有效性目标。增强公司决策执行力,提高管理效率,改善经营效 益; (五)战 ...
艾可蓝(300816)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及《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行为和信 息披露等相关工作。本规范中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所有规定,均同样适用 于其关联方。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 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 接持有的股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 ...
艾可蓝(300816) -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和推广行为,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媒体等特定对象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诚信自律、 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艾 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特定对象是指比一般中小投资者更容易接触到信息披 露主体,更具信息优势,且有可能利用有关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传播有关信息的 机构和个人,包括又不限于: (一)从事证券分析、咨询及其他证券服务业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二)从事证券投资的机构、个人及其关联人; (三)持有、控制公司总股本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 ...
艾可蓝(30081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设三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11] - 候选人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11]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一年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3]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19][20] - 审计委员会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19]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 行使特别职权中前三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召集人主持[22]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任职后不符资格,应一个月内辞职,否则公司两个月内完成补选[1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4] - 辞职致相关比例低于要求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5]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6] - 保证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7]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7][28]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不得阻碍[28]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28]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28] - 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8] - 给予独立董事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8] - 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9] 提名相关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0]
艾可蓝(30081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按规定时间披露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8]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8]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净利润变动超50%需在1个月内预告[9]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1]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经高管编制、董秘送达、董事长召集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董秘组织披露[20] - 临时报告由信息披露义务人报告董秘,重大事项提请会议审议,董秘协调编写审核[20] - 对外发布信息经董事会办公室制作、董秘审核、交易所审核登记、指定媒体公告等流程[20]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25] - 董事、高管应保证报告按时披露,审计委员会监督职责履行[27] - 股东、实际控制人特定事件发生时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0] 信息披露监管 - 公司追究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法律责任,对违规有关责任人纪律处分[41] - 信息披露违规被谴责,董事会应检查制度并采取更正措施[41] 其他要点 -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应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37]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内部控制制度[38] - 董事、高管履职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所有信息披露文件由董秘保存[32]
艾可蓝(300816) -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资金管理制度 - 适用于大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资金管理,子公司参照执行[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情况[2] - 控股股东等不得多种方式占用公司资金[5] 监督与处理 - 财务部门定期检查,发现占用当天汇报[8] - 注册会计师审计出具专项说明并公告[8] - 违规占用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0] 责任追究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视情节处分或罢免[10] - 非经营性占用造成不良影响,处分责任人,严重追究法律责任[10] 资金清偿 - 董事会建立“占用即冻结”机制,用现金清偿占用资金[10] 生效时间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3]
艾可蓝(30081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选聘规则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3] - 采用公开选聘方式,发布含评价要素等内容的选聘文件[8]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任期与费用 - 连续聘用同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开展审计业务不得超过5年[10] - 承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2年[10] - 聘任期内可调整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9] 流程与改聘 - 选聘流程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议、事务所报送资料等多环节[11] - 会计师事务所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情况时公司应改聘[12] -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3] 关注与保存 - 审计委员会应对五种情形保持谨慎关注[16][17] - 对选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定,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0]
艾可蓝(300816) -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应急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分公司遭遇突发事件时的处理[2] 治理类突发事件定义 - 治理类突发事件涉及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等情况,大股东指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4] 应急领导小组构成及职责 - 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信息披露负责人[7] -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包括决定启动和终止处理系统等[7] 预警与信息传递 - 公司各部门等负责人是预警、预防工作第一负责人[9] - 预警信息传递由各部门等负责人向董事会秘书汇报[10] 突发事件处理措施 - 发生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要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并启动应急预案[12] - 治理类突发事件对大股东重大风险应约见其代表了解情况[12] - 经营类突发事件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审计或评估[13] - 环境类突发事件需结合影响程度制订应对措施[14] - 公司受行政处罚应积极整改,杜绝再次发生[15] - 公司应对信息类突发事件需自查、核实股价异动和不实报道等并披露信息[15] - 公司可邀请专业机构协助解决突发事件[16] 后续工作安排 - 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情况修订应急预案[16] - 应急领导小组拟定善后处置意见,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执行[16] - 突发事件处置相关人员要恪守保密原则,服从公司安排[16] - 公司应及时向辖区证监局及有关政府部门上报突发事件情况[16][17] - 突发事件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应消除影响,分析总结经验[17] 档案管理与奖惩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建立突发事件内部信息报告档案,保存时间不低于10年[17] - 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失职渎职者给予处分[19]
艾可蓝(30081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董事会组成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 会议召开规则 - 定期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原则上每半年一次[11] - 五种情形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1] 会议通知要求 - 定期董事会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6] - 临时董事会会议至少提前三日通知,特殊情况除外[18] - 董事长十日内签发临时会议通知并提前三日送达[18] - 定期会议变更事项提前三日发变更通知[18] - 临时会议变更事项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19] 会议表决规则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9][25] - 董事回避时,无关连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决议经其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6] - 提案未通过,一个月内条件未变不再审议[29]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会议暂缓表决[4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28] - 表决一人一票,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26]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建议撤换[32]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31]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提请批准[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