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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胜微: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证券之星· 2025-06-30 17:06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持股超过50%或作为第一大股东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方式定义控股子公司 [1] - 子公司需独立经营但服从公司总体战略规划 公司通过股东权利及提名董事、监事、高管实现管理 [1] - 关联交易需按市场公允价格进行 并依法通过各自决策机构审议 禁止利益输送或避税行为 [1] 重大事项管理 - 子公司发展计划、预算、借款、金融投资等重大事项需事先报告公司证券投资部 并按公司决策权限审批 [2] - 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需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公司备案 议事规则需符合《公司法》及子公司章程 [2] - 未经公司批准 子公司不得进行对外投资、担保、借款或关联交易 [2] 财务管理规范 - 子公司会计核算需遵循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并按要求报送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报表至公司 [3] - 子公司需参与公司预算管理 并接受公司定期审计 包括经济效益、工程项目、经济合同等审计内容 [3] - 审计意见书和决定送达后 子公司必须执行 [3] 信息披露要求 - 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 需按《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信息 [4] - 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需将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 禁止内幕交易或操纵股价 [4] 人事管理制度 - 子公司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薪酬方案需经公司批准后实施 中层管理人员需报公司备案 [5] - 公司提名的董事、监事、高管由总经理办公会确定 子公司依法选举或聘任 禁止同业竞争行为 [5] - 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由公司推荐 董事会聘任 经营班子考核办法需参照公司董事会要求制定 [5][6] 附则 - 管理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解释权归董事会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6]
卓胜微: 内部审计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30 17:06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 公司制定内部审计制度旨在规范审计工作、提升审计质量并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包括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 [1] - 内部审计定义为对公司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信息真实性及经营效率的系统性评价活动 [1] - 内部控制目标涵盖合规经营、资产安全、运营效率及信息披露真实性四大维度 [1] 审计机构设置与独立性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成员需以独立董事为主且含会计专业人士,负责监督内部审计机构 [2][4] - 内部审计机构独立于财务部门,专职人员由审计委员会任免并考核,直接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汇报 [5][6] - 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需配合审计工作,不得干预审计独立性 [7] 审计职责与流程 - 审计委员会核心职责包括审批年度审计计划、监督整改、协调内外部审计关系及向董事会报告重大事项 [8][9] - 内部审计机构需每季度提交工作报告,重点审查财务合规性、反舞弊机制及高风险事项(如关联交易、对外投资) [10][11][13] - 审计工作底稿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且需定期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并提交年度报告 [11][12] 高风险事项监管 - 审计委员会需每半年专项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担保、关联交易等高风险事项,发现违规需向交易所报告 [14] - 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时,董事会须及时披露并制定整改措施,审计委员会监督落实进度 [15][16] 内部控制评价与披露 -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内容涵盖缺陷整改、有效性结论等 [17][18] - 公司需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内部控制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19] 消费电子ETF动态 - 国证消费电子主题ETF(159732)近五日上涨4.24%,市盈率36.61倍,但份额减少4200万份且主力资金净流出211.3万元 [9] - 当前估值分位数为43.83%,显示行业估值处于中位数水平 [10]
卓胜微: 独立董事工作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6-30 17:06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的定义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 [2]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需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影响 [2][4] -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 [5]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需具备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及法律法规 [6] - 独立性要求包括不得与公司存在持股、任职、业务往来等关联关系 [7] - 会计专业人士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等条件之一 [8] 提名与选举机制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股东会选举且实行累积投票制 [9][12]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得超过六年,连续任职满六年者36个月内不得再提名 [13] - 提名需提交声明与承诺文件,交易所提出异议的候选人不得提交股东会选举 [10][11] 职责与职权 - 独立董事需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 [17] - 特别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 [19] - 对关联交易、承诺变更等重大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0] 履职保障与工作条件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保障知情权和沟通渠道 [35][36]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可通过多种方式履行职责并保存工作记录至少十年 [28][29]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并支付津贴 [39][41] 监督与报告机制 - 独立董事需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违规情形需及时报告并要求说明 [25] - 在免职理由不当、公司妨碍履职等情形下,独立董事需向监管机构报告 [32] - 年度述职报告需包含履职情况、沟通记录及特别职权行使详情,并在股东会前披露 [34]
卓胜微: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30 17:06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份管理总则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包括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股份 以及信用账户内的股份 [1][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前需知悉《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内幕交易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并严格履行持股比例、期限等承诺 [2] 股份转让限制情形 - 禁止转让的情形包括:上市后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公司/个人涉及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调查或处罚未满六个月、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三个月等 [2][3] - 禁止买卖股票的期间包括: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公告前5日、重大事件发生至披露期间等 [3]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持有≤1000股可一次性转让) 违反《证券法》六个月买卖限制的收益需由董事会收回 [3][4] 内幕信息管控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确保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及控制的法人组织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 [4][5] - 持有5%以上股东买卖股票需参照短线交易(六个月内买卖)规定执行 [4] 信息申报与披露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任职/离职/信息变更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含近亲属身份及账户) [5] - 股份变动需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 内容包括变动前后持股数量、日期、价格等 [7] - 减持计划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 内容含数量、来源、时间区间(不超过3个月)等 重大事项发生时需同步说明关联性 [7][8] 账户与股份锁定机制 - 上市满一年后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 未满一年按100%锁定 [9][10] - 每年首个交易日以上年末持股为基数解锁可转让额度 权益分派导致持股变化时额度相应调整 [10] - 离任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及新增股份 锁定期间保留收益权、表决权等权益 [10] 制度执行与修订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股份数据及信息披露 发现违规需向监管机构报告 [8][9]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11]
卓胜微: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30 17:06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总则 - 制度目的为加强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确保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维护投资者权益 [1] - 适用范围涵盖公司、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1]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董事、高管、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等六类主体 [1] 重大信息范围 - 需报告事项包括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独立董事声明、交易事项(如资产交易、对外投资、担保等)、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变更(如章程修订、经营计划调整)等 [2] - 交易事项报告标准:资产交易占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营收占比10%且超1000万元、净利润占比10%且超100万元等 [2] -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或净资产0.5%以上 [2] - 诉讼仲裁报告标准: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或可能对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 报告程序 - 报告义务人需在知悉重大信息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董事会秘书 [4] - 证券投资部与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组织编公告并按程序审核 [5] - 未达披露标准的信息由专门委员会跟踪,达到标准后及时披露 [5] 管理责任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 [7]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配合信息披露,指定专人沟通联络并保证材料真实性 [7] - 信息瞒报、漏报导致违规的,追究责任人并可能给予处分或索赔 [8] 其他规定 - 董事/高管买卖股票需提前3日报备董事会秘书核查 [3] - 重大事件进展需持续报告,如协议变更、逾期付款、标的交付延迟等 [4] - 定期报告(年报、半年报、季报)由证券投资部统筹资料收集 [7] 消费电子ETF数据 - 产品代码159732,跟踪国证消费电子主题指数,近五日涨幅4.24% [11] - 当前市盈率36.61倍,最新份额23.8亿份(减少4200万份),主力资金净流出211.3万元 [11] - 估值分位43.83% [12]
卓胜微: 股东会议事规则
证券之星· 2025-06-30 17:06
股东会议事规则总则 - 公司股东会职责权限明确,组织行为规范,确保依法行使职权并维护股东权益,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1] - 股东会召开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通知确定的地点,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结合形式,网络投票视为出席 [3] - 股东会坚持朴素从简原则,不得给予股东额外经济利益,且需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结果等出具法律意见 [4][5]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股东会分为年度会议(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和临时会议(特定情形发生后2个月内),临时会议触发条件包括董事不足法定人数、亏损达股本1/3、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等 [6] -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意见;持股10%以上股东可书面请求召开,若董事会未回应,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可自行召集 [8][10] -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审计委员会或股东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交易所备案,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11][13] 提案与通知要求 - 提案需属股东会职权范围且符合法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持股1%以上股东有权提出提案,临时提案需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 [14][15] - 年度股东会通知需提前20日公告,临时会议提前15日,通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审议事项、股权登记日、网络投票程序等 [16][17] - 董事选举提案需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包括教育背景、持股情况、关联关系及处罚记录等 [18][19] 会议召开与表决机制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早于网络投票,主持人需宣布表决结果;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 [48][61] - 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普通决议需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关联交易决议需非关联股东过半数或2/3通过(依章程规定) [58][17] - 累积投票制适用于董事选举,持股30%以上股东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强制采用,独立与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开进行 [49][14] 决议执行与争议处理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执行,新任董事决议通过后立即就任,利润分配方案需在2个月内实施 [73][74][75] - 决议内容违法则无效,程序或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轻微瑕疵除外 [76][23] - 公司需及时公告决议内容,包括会议信息、表决结果及法律意见;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的需特别提示 [70][71][72] 重大事项审批权限 - 交易金额超最近经审计总资产30%、营收50%且超5000万元、净利润50%且超500万元等需股东会2/3表决通过 [77][22] - 对外担保中为股东/实控人提供、资产负债率超70%主体担保、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等需股东会审议 [77] - 关联交易金额超净资产0.5%或3000万元且超净资产5%需股东会审批,关联担保无论金额均需股东会通过 [77]
卓胜微: 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30 17:06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 核心目的是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保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区分经营性/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 - 经营性资金占用指采购、销售等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往来;非经营性包括代偿债务、拆借资金、垫付费用等无商业实质的行为[1] - 要求董事会秘书动态维护关联方清单,财务部需核查支付对象是否在清单内[2] 关联交易管控措施 - 禁止通过垫付费用、预付款、担保等任何形式向关联方输送资金[3][6] - 关联交易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批并签订协议,支付时需附决议文件作为依据[8][15][17] - 财务支付流程需经财务负责人审核、董事长审批,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18][19] 资金占用追责机制 - 关联方侵占资产时董事会需采取诉讼等措施,占用资金原则上需现金清偿[7][23] - 以资抵债需经评估/审计,资产需与主业相关且定价需折扣,股东会表决时关联方回避[23] - 对纵容资金占用的高管可罢免,造成损失需承担民事赔偿及法律责任[24][26] 消费电子ETF数据 - 国证消费电子主题指数ETF(159732)近五日上涨4.24%,市盈率36.61倍[10] - 最新份额23.8亿份(减少4200万份),主力资金净流出211.3万元[10] - 当前估值处于历史43.83%分位[11]
卓胜微: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6-30 17:06
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确保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 [1] - 制度适用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等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人员 [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其他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业绩预告或快报重大差异等情形 [2]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标准 - 涉及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或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相应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3] - 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或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的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3] - 对前期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存在差错进行更正的信息披露需遵照相关编报规则和格式准则执行 [4]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 - 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的认定标准包括关联人提供的任何担保或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其他或有事项 [6] - 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的认定标准包括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不一致或变动幅度超出原先预计范围达20%以上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 [6] - 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的认定标准为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实际数据和指标的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 [6]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时,公司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包括直接相关人员及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主要责任人 [7]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公司内通报批评、警告、调离原工作岗位、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 [8] - 责任追究的结果纳入公司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 [8] 消费电子ETF相关数据 - 消费电子ETF(产品代码:159732)跟踪国证消费电子主题指数,近五日涨跌4.24%,市盈率36.61倍 [11] - 最新份额为23.8亿份,减少了4200.0万份,主力资金净流出211.3万元 [11] - 估值分位为43.83% [12]
卓胜微: 江苏卓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证券之星· 2025-06-30 17:06
公司融资计划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不超过160,457,680股,募集资金不超过347,500万元,用于射频芯片制造扩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1] - 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 [13] - 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规定的投资者,包括基金、券商、保险等机构 [12] 行业背景与机遇 - 全球集成电路产业正经历颠覆性技术变革,中国政策支持集成电路创新发展,强调自主可控 [2] - 中国集成电路产业规模从2018年6,532亿元增长至2024年10,458亿元,年复合增长率显著 [3] - 2024年全球射频前端模组市场规模达265.4亿美元,智能手机出货量同比增长6.4%至12.4亿部 [3] - 折叠屏手机成为新增长点,2023年出货量1,590万部(同比+25%),2024年预计达1,770万部(同比+11%) [4] 市场竞争与国产替代 - 全球射频前端市场80%份额被Broadcom、Qualcomm等5家国际厂商占据,国内自给率低 [5] - 国际厂商多采用IDM模式,国内以Fabless为主,工艺定制化能力不足 [6] - 公司已实现Fab-Lite模式转型,自建产线的高端定制化产品获客户认可,国产替代空间广阔 [7][8] 募投项目必要性 - 扩建射频芯片产线可满足高端模组化、定制化需求,加速工艺迭代 [9] - 补充流动资金因Fab-Lite模式对营运资金需求增加,未来产能扩张将进一步提升需求 [10] - 债务融资会提高资产负债率,股权融资更符合现阶段发展需求 [11] 技术与市场储备 - 公司技术覆盖RF CMOS、RF SOI等多种材料工艺,拥有多项射频领域专利 [25] - 已建立研发设计、晶圆制造到销售的完整产业链,客户包括国内外知名品牌 [26][27] - 人才团队涵盖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通过股权激励保持稳定性 [26] 财务影响与措施 - 2024年公司归母净利润40,182.66万元,发行后每股收益可能短期摊薄 [22] - 公司将通过加速募投项目投产、优化资金使用效率、完善分红政策等措施降低摊薄影响 [27][28][29] - 董事及实控人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确保填补回报措施执行 [31][32]
卓胜微: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30 17:06
股权激励计划调整 - 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54.00元/股调整为53.67元/股,调整原因是2023年和2024年分别实施每股派息0.224元和0.102元 [1][2] - 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共48.1336万股,其中因24名激励对象离职作废9.2420万股,因2024年营业收入44.87亿元未达第一个归属期考核目标作废剩余部分 [1][2] - 股权激励计划考核目标为:2024-2025年累计营收不低于100.07亿元,2024-2026年累计营收不低于158.95亿元 [2] 公司经营情况 - 公司2023年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2.24元,总派现金额1.2亿元;2024年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1.02元,总派现金额5452万元 [1] - 2024年营业收入为44.87亿元,未达到股权激励第一个归属期业绩目标 [2] 行业相关ETF - 消费电子ETF(159732)跟踪国证消费电子主题指数,近五日上涨4.24%,市盈率36.61倍 [5] - 该ETF最新份额23.8亿份,减少4200万份,主力资金净流出211.3万元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