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智医药(300149)

搜索文档
睿智医药(300149) - 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调整会议召开时间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5-05-19 11:38
证券代码:300149 证券简称:睿智医药 公告编号:2025-38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关于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调整会议召开时间暨股东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现因公司工作安排需要, 会议召开时间调整为 2025 年 5 月 30 日,股权登记日不变。 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董事会接到股东 MEGA STAR CENTRE LIMITED 提 交的《关于提请增加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其从提高公司决策效率的角度考虑, 提议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的 ...
睿智医药(300149) -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5-05-19 11:38
证券代码:300149 证券简称:睿智医药 公告编号:2025-40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4 年年度 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睿智医药(300149) -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5-05-19 11:38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得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 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出现严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独立董事和保荐人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行使监督权。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勤勉尽责 ...
睿智医药(300149) - 分红管理制度
2025-05-19 11:38
(2025年5月修订)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1、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红行为,推 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政策 2、资产负债率高于 70%; 3、经营性现金流为负。 (四)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 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第一条 公司应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努力实施积 极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的条件及方式: (一)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 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现金分配条件情况下,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 利润分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采用股票股 利进行利润分 ...
睿智医药(300149)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5-19 11:38
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会的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制订《睿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是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行使 股东会表决权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包 括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网 址 : http://wltp.cninfo.com.cn)。 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票数据,并委托深圳证 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会网络 投票服务。 第四条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 ...
睿智医药(30014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5-19 11:38
委员会组成与会议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人组成,独立董事须过半数[4]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0] - 会议应于召开3日前发出通知,紧急情况除外[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13]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4] 决议规则 - 所作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5]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传真等方式作决议时为签字方式[16] - 议案获规定有效表决票数、主持人宣布后形成决议,决议经出席委员签字生效[18][19] 方案审批 - 拟订的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15] - 制订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直接报董事会批准[15] - 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16] - 形成的提案应报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7] 决议通报与保存 - 委员或董事会秘书应在决议生效次日向董事会通报决议情况[19] - 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9][21] 利害关系处理 - 委员或其直系亲属等与议题有利害关系时应披露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与[21][22]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会议记录和决议应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未参与情况[22] 委员职责 - 闭会期间可跟踪董事和高管业绩,公司部门应配合提供资料[24] - 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相关资料[27] - 根据掌握情况评估董事和高管业绩指标、薪酬方案等[24]
睿智医药(300149)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5-19 11:37
担保制度 - 公司制定制度规范对外担保,控制资产运营风险[2] - 担保方式为保证、质押或抵押,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4] 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8] - 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等多种情况需股东会审议[8] - 董事会审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股东会需过半数通过[9]
睿智医药(30014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05-19 11:37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设1名,为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工作[2] - 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5] - 应由董事等担任,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资格证书[6] -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相关处罚或批评的人士不得担任[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人员证券业务知识培训[8] - 审查认可公司人员拟发表的未披露信息[11] 公司相关安排 - 设立证券事务管理部门,配备专职助理,落实预算[13] - 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相关人员履行报告义务[13] 薪酬与责任 - 享有对等薪酬福利,纳入中长期激励计划[14] - 履职违法需担责,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16] 聘任与解聘 - 聘任后向深交所提交相关文件,签订保密协议[18] - 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18] - 解聘需理由充分,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8] 空缺处理 - 空缺先由董事长代行,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并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9] 工作细则 - 以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为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睿智医药(30014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5-19 11:37
董事会设置 -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三名,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11] - 董事会设立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10] - 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等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10][11] -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8][11]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分别于上下半年度召开,提前10日书面通知[1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3] -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需提前3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并立即召开[17]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不足3日需顺延或获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8]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采用电子通信等非现场方式[20] 董事相关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应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一名董事接受委托不得超两名[21]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或不采用电子通讯方式参加,视为不能履职,应建议股东会撤换[22]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需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35] - 董事任期内连续12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其间董事会总次数的二分之一需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36] 交易规定 - 重大交易事项需满足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条件[5] - 关联交易事项为与关联自然人发生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6] - 董事长批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 [29]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或绝对金额1000万元[29]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或绝对金额100万元[29] - 交易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或绝对金额1000万元[29] - 交易产生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或绝对金额100万元[29]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低于绝对金额30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30]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低于绝对金额300万元或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事项[30] 其他 - 各专门委员会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11] - 董事会会议准备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议案经董事长审阅同意方可提交讨论[19] - 董事会应向董事提供会议资料和业务进展数据,董事应考虑中小股东利益[20]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关联关系董事不参与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22] - 董事会做出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4] - 过半数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情况,可要求暂缓表决并明确再次审议条件[25]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32]
睿智医药(300149) -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5-05-19 11:37
股份信息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3800万股[2]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497,963,992股[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3]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诉讼[3] 担保与股东会审议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 - 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 股东会召开条件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2/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 临时股东会提议与通知 - 独立董事、监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书面反馈[6]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5日内发出通知[6] - 董事会同意审计委员会提议,5日内发通知且变更提议需其同意[6] - 董事会不同意或10日内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主持[6] 股东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6]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公告内容[6]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通知应包含会议时间、地点和期限[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8]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8] - 股东会议事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批准[8] - 股东会以普通决议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等事项[8] - 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事项[8] - 股东会审议提案时变更视为新提案,不能本次表决[8] - 出席股东会股东对提案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8]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推举主持人[7] -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7] 董事任职资格与任期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能担任董事[9]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 - 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选举产生和罢免[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职有关情况[10] - 董事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1年内仍然有效[10] -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10] - 董事会中有独立董事3人,非独立董事3人(包括1名职工董事)[10] - 公司设首席执行官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1]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3人的,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1]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2]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1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至少保存10年[12] -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12]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分红与监督 - 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审议前,公司应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交流[12] - 监事会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情况及决策程序[13]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清算 - 公司自作出合并、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系统公告[13]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自股东会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系统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4] - 公司减资后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最低限额,违反规定减资股东应退还资金等[14] - 公司弥补亏损后仍有亏损可减资弥补,减资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4] - 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一般不享有优先认购权[14] -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指定媒体或系统公告,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4] 公司定义相关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股东,或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股东[14] - 公司定义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5] - 公司明确实际控制人指非股东但能支配公司行为的主体[15] - 公司界定关联关系及国家控股企业关联关系的特殊情况[15]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中“以上”“以内”含本数,“过”“低于”等不含本数[15] -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无实质性修订,删除“监事”“监事会”表述[15] - 公司章程条款序号及援引条款序号自动顺延[15] - 公司章程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