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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远气体(002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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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远气体(002971) - 和远气体《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08-18 10:31
财务资助制度 - 制度于2025年8月18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定义及除外情况[2] 审议规则 - 三种情形下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 - 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等条件并及时披露[3] 资助对象限制 - 不得为规定的关联法人和自然人提供资助[4] 资助原则 - 对控股、参股公司资助其他股东原则上按比例提供[5] 职责分工 - 财务中心负责风险调查等工作[6]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审计部门负责合规监督[7][8] 披露与追责 - 应充分披露风险防范措施,特定情形需及时说明[9] - 违规造成损失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1]
和远气体(002971) - 和远气体《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18 10: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与程序,提高董事会议事效率,保证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切实行使董事会的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湖 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订本规则。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8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行使职权。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 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聘任,并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内容履行信息披露、会议筹备等工作职责。 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 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 第五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 ...
和远气体(002971) - 和远气体《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18 10:31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同时, 为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审查批准关联交易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公司关联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协议,签订关联交易书面合同/协议 必须取得公司有权机构的批准与授权; (四)必须履行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原则; (五)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应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经独立董事专门 会 ...
和远气体(002971) - 和远气体《保密制度》
2025-08-18 10:31
制度概况 - 保密制度于2025年8月18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 - 适用于公司及各类相关主体和人员[3] - 总经理统一领导秘密保护工作[6] 秘密分类 - 公司秘密分绝密、机密、秘密三类[13] - 明确各类秘密涉及事项[13][14] 管理措施 - 不同级别秘密有不同保管要求[17][18] - 与员工签保密条款或协议[19] - 离职员工有资料交回等规定[19][20] 违规处理 - 对违规员工视情节处罚[22] - 强制他人违规视同本人违规[22] 制度生效 - 分公司可制定细则报公司批准[24] - 制度自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
和远气体(002971) - 和远气体《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2025-08-18 10:31
资金占用管理 - 2025年8月18日审议通过防范控股股东等资金占用管理制度[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非经营性含多种方式[3][4] 关联交易规定 - 实施关联交易应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经营性资金占用[6] 长效机制与责任 - 建立防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定期检查[7]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工作第一责任人[9] 审计与审议 - 注册会计师对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公司公告[10] - 股东会等按权限审议关联交易,提供资金严格执行规定[10] 侵占处理措施 - 发生关联方侵占资产,董事会采取措施,必要时诉讼[11] - 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依法制定清欠方案[11] - 董事等协助侵占,董事会视情节处分或追究刑责[13]
和远气体(002971) - 和远气体《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18 10:31
内幕信息范围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负责人[3] - 首次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1] - 选定《中国证券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6] 保密与档案保存 - 发生重大事项做好保密预案并签保密协议[12]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等至少保存10年[13] 自查与交易限制 - 报告和公告后5个交易日自查知情人买卖情况[15] - 5%以上股份股东不得滥用权利获取内幕信息[17] - 特定知情人在特定时间内不得买卖股票[17] 违规处理与制度实行 - 知情人买卖股票前咨询董事会秘书[18] - 与知情人签保密协议告知责任[19] - 违规视情节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24]
和远气体(002971) - 和远气体《公司章程》
2025-08-18 10: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1,235,000元[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11,235,0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 股权结构 - 截至2012年7月11日,杨涛持股44,228,225股,比例49.14%[13] - 截至2012年7月11日,杨峰持股14,694,061股,比例16.33%[13] - 截至2012年7月11日,长阳鸿朗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9,507,926股,比例10.57%[13] - 截至2012年7月11日,长阳鸿翔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7,504,306股,比例8.34%[13] - 截至2012年7月11日,杨勇发持股6,965,075股,比例7.74%[13] - 截至2012年7月11日,武汉火炬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000,000股,比例3.33%[13] 股份限制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4]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公司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2]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方诉讼或直接诉讼[27] - 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关人员违规或权益受损,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按规定诉讼[28] - 公司股东滥用权利给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应赔偿,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有限责任逃避债务应承担连带责任[2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10日内反馈[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7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81]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和主持[82]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7]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7]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8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2] - 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下,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4]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1]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13]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19]
和远气体(002971) - 和远气体《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18 10:31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8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依法对本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含占控股或者主导 地位的单位)的财务收 ...
和远气体(002971) - 和远气体《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2025-08-18 10:31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2025 年 8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公司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 保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和本制度的规定,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 风险,并对违规或失 ...
和远气体(002971) - 和远气体《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18 10:31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 年 8 月 1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议事程序,确保独立董事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履职指引》《独立董事促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独立董事应按 照国家相关法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