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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00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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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002930)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5-08-11 11:16
股权激励基本信息 - 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1227万份,约占2025年7月18日公司股本总额457489639股的2.68%[6][36] - 若激励计划顺利实施并全额授予,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为2520.5万股,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7][36] - 激励对象共计266人,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员工总数1721人的15.46%[30] - 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11.55元/股[8][50]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8][42] 行权安排 - 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三期行权,每期行权比例分别为33%、33%、34%[8][47] - 授权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44] 业绩考核指标 -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 2027年预设最高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分别为35%、50%、60%,预设基础指标分别为30%、45%、55%[8][61] - 以2024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 2027年预设最高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分别为50%、60%、70%,预设基础指标分别为45%、55%、65%[11][59] - 各考核年度公司实际可行权比例为营业收入增长率指标完成度D1、净利润增长率指标完成度D2中较高者[13] 激励对象考核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分为五个等级,对应行权系数区间分别为优良90% - 100%、良好70% - 89%、合格50% - 69%、待改进20% - 49%、不合格0% - 19%[63] 数量与价格调整公式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公式为Q=Q0×(1+n)[68] - 配股时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公式为Q=Q0×P1×(1+n)/(P1+P2×n)[68] - 缩股时股票期权数量调整公式为Q=Q0×n[68]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公式为P=P0÷(1+n)[70] - 配股时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公式为P=P0×(P1+P2×n)/[P1×(1+n)][71] - 缩股时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公式为P=P0÷n[72] - 派息时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公式为P=P0–V[73] 财务相关 -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227万份,预计本次授予的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总额为1914.92万元[83] - 假设2025年8月授予股票期权且全部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并全部行权,2025 - 2028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分别为356.88万元、909.01万元、476.67万元、172.35万元[84] 流程与规定 - 激励计划公示期不少于10日[33]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监事会及薪酬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33]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等相关程序[16][43][88] - 董事会根据规定调整股票期权授予数量及行权价格后,应及时公告并通知激励对象[75] - 授权日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斯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公允价值,授权日不进行相关会计处理[78] - 等待期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算为基础,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 - 其他资本公积”[79] - 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80] - 行权日达到行权条件可结转“资本公积 - 其他资本公积”,未行权失效或作废按规定处理[81] - 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内与董事会确认行权数量、行权价格等信息,行权申请经确认并交付款项后,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92] 变更与终止 - 公司变更已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变更方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得加速行权和降低行权价格[97] - 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前终止激励计划,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审议通过后终止,应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98] 激励对象特殊情况处理 - 激励对象行权后离职,2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工作,否则公司有权要求返还收益并承担违约金[106] - 激励对象职务变更仍在本公司或子公司任职,已获授股票期权按原程序进行[113] - 激励对象担任监事等不能持有股票期权的职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113] - 激励对象离职,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114] - 激励对象退休返聘,已获授权益按退休前程序进行;拒绝返聘或退休离职,未行权股票期权注销[115] - 激励对象因工受伤丧失劳动能力离职,由薪酬委员会决定已获授权益处理[116] - 激励对象主动辞职或非因工受伤丧失劳动能力离职,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未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117] - 激励对象因执行职务身故,已获授股票期权可由继承人代为享有,或未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118] - 激励对象非因执行职务身故,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未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118] - 激励对象所在子公司控制权变更且仍留任,已行权股票不作处理,未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119]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况,不得被授予股票期权[54]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未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121]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因重大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处罚或市场禁入,未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121] - 激励对象具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高情形,未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121] - 激励对象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股权激励,未行权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123] 其他情况 - 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形,激励计划终止实施[110] - 公司发生合并、分立或控制权变更,董事会在5个交易日内决定是否终止激励计划[111][112]
宏川智慧(002930) -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2025-08-11 11:15
会议安排 - 2025年7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8月11日15:30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2] - 7月25日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3] - 现场会议投票时间为8月11日15:30,网络投票时间为8月11日多个时段[3] -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为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公司会议室[3] 参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67名,代表股份235,179,480股,占比51.4065%[5] - 中小投资者164名,代表股份8,465,432股,占比1.8504%[5] 议案表决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多议案同意股数及占比情况[8][10][14][16]
宏川智慧(002930) -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8-11 11:15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代表167人,代表股份235,179,480股,占比51.4065%[8] - 现场出席3人,代表股份226,714,048股,占比49.5561%[9] - 网络投票164人,代表股份8,465,432股,占比1.8504%[10] 议案表决情况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赞成率超99%[12][13][15] - 《为下属公司交割仓库资质提供担保的议案》赞成率99.2764%[18] - 中小投资者对激励计划草案赞成率92.9247%[13] 会议决议情况 -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20]
宏川智慧(002930)8月5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244.33万元
搜狐财经· 2025-08-05 19:08
公司股价及交易情况 - 截至2025年8月5日收盘 宏川智慧报收于11 91元 上涨0 34% 换手率4 12% 成交量17 84万手 成交金额2 13亿元 [1] - 主力资金净流出2244 33万元 占比成交额10 53% 其中超大单净流出983 73万元 占成交额4 61% 大单净流出1260 60万元 占成交额5 91% [1] - 中单净流出932 47万元 占成交额4 37% 小单净流入3176 80万元 占成交额14 9% [1] 公司财务表现 - 2025年一季报营业总收入3 23亿元 同比减少14 98% 归属净利润2095 20万元 同比减少65 10% [1] - 扣非净利润1624 85万元 同比减少71 76% 流动比率0 784 速动比率0 769 资产负债率67 66% [1] 公司基本信息 -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 位于东莞市 从事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 - 注册资本46027 7852万人民币 实缴资本14355 312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为林海川 [1] 公司投资及知识产权 - 公司对外投资15家企业 拥有商标信息8条 行政许可9个 [2]
宏川智慧: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05 16:20
股权激励计划公示情况 -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1] - 公示期为2025年7月25日至8月4日共计10天[1] -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 激励对象资格审查 - 核查内容包括拟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件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2] -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直系亲属[3] - 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2][3] 激励对象合规性确认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市场禁入记录[2]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合法有效[4]
宏川智慧: 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8-05 16:20
股权激励计划公示情况 - 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1] - 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5日至2025年8月4日[1] - 公示渠道包括巨潮资讯网及公司官网[1] - 公示期不少于10天[1] - 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 激励对象资格审查 - 核查材料包括身份证件、劳动合同及职务证明[2] - 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2] - 排除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者[2] - 排除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被行政处罚或市场禁入者[2] - 排除不符合《公司法》董事及高管任职资格者[2] - 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及独立董事[3] - 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直系亲属未参与计划[3] 监事会核查结论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 - 所有列入名单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3] - 不存在重大误解或违反规定情形[3]
宏川智慧: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05 16:20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1] - 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1] - 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含赖丽思通讯参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股权激励计划公示核查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于2025年7月25日至8月4日进行公示 [1] - 公示渠道包括巨潮资讯网及公司官网,公示期持续10天 [1] - 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1] 监事会表决结果 - 全体监事一致通过激励对象资格核查意见议案(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 监事会认定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条件 [2] - 详细核查意见已披露于2025年8月6日巨潮资讯网 [2]
宏川智慧: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8-05 13:41
公司治理动态 - 宏川智慧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8月5日晚间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2]
宏川智慧(002930) - 监事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5-08-05 09:45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流程 - 2025年7月24日公司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 - 7月25日披露激励对象名单并开始公示至8月4日[2] 激励对象核查情况 - 公示期监事会未收到异议,核查后对象资格合法有效[3][6] - 激励对象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等[6]
宏川智慧(002930)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05 09:45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8月1日送达,8月5日召开[3] - 本次会议应到3名监事,实到3名[3] 激励计划 -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对象7月25日至8月4日公示,不少于10天[4][5] - 公示期无异议,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5] - 《核查意见》8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议案表决全票赞成[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