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002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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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川智慧(002930) - 关于“宏川转债”回售的提示性公告
2025-09-07 07:45
回售信息 - “宏川转债”回售价格100.312元/张(含息税)[4] - 回售条件触发日2025年8月27日[4] - 回售申报期2025年9月12日至18日[4] 资金时间 - 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年9月23日[4] - 回售款划拨日2025年9月24日[4] - 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年9月25日[4] 利率与所得 - 第6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2.0%,计息天数57天[9] - 个人和基金回售实际所得100.250元/张[10] - 合格境外及其他持有者回售实际所得100.312元/张[10] 其他 - 回售期内“宏川转债”暂停转股[4]
宏川智慧: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4 16:20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1] -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 [1] - 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1] - 关联董事黄韵涛、甘毅回避表决 [1] - 表决结果为赞成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信息披露情况 - 详细公告刊登于2025年9月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2] - 公告编号为2025-110 包含激励对象名单核查意见 [2] - 律师事务所就股票期权授予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2]
宏川智慧: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之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9-04 16:20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核查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合规性核查 [1] - 266名激励对象获授予合计1,227.00万份股票期权 [2] - 授予日确定为2025年9月4日 [2] 激励对象资格合规性 - 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禁止情形 [1]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1]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及行政处罚记录 [1] - 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要求 [2] 激励计划合法性结论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激励计划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2] - 该计划符合公司持续发展需求且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2]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2]
宏川智慧: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之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5-09-04 16:20
公司治理与激励计划 -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规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合规性核查 [1] - 激励对象均不涉及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形 [1] - 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要求 [2] - 本次授予266名激励对象合计1,227.00万份股票期权 授予日为2025年9月4日 [2] 激励计划合规性结论 - 监事会认定激励计划内容及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 -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条件 [2] -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推进 [2]
宏川智慧: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4 16:20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全体监事 [1] - 会议于2025年9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1] - 应出席监事3名 实际出席监事3名 由监事会主席刘彦主持 [1] - 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1] 股票期权授予议案审议 -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1] - 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 [1] - 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 [1] -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全部成就 [1] 信息披露文件 - 详细内容参见2025年9月5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1] - 监事会出具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1]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就授予事项发表法律意见书 [1] 表决结果 - 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宏川智慧: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9-04 16:20
本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 公司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包括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激励对象名单 [3]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包括授予股票期权的具体安排 [3][4]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完成授予程序 [4] 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 公司向266名激励对象授予1,227.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价格为11.55元/份 [4] - 授权日确定为2025年9月4日,且该日为交易日 [4][5] - 授予条件需满足《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包括财务报告无否定意见、内部控制无重大缺陷等 [5][6] 授予条件的合规性 - 公司及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性情形的,如最近12个月内被监管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6] - 授予条件已满足,包括公司未出现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6] 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已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监事会决议及授予股票期权相关公告 [7] - 公司需继续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9] 法律结论 - 本次授予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4][6][9] - 授权日确定、授予数量及价格均符合激励计划要求 [4][6]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 [9]
宏川智慧: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9-04 16:20
股权激励计划概述 - 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向266名激励对象授予1,227.00万份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为11.55元/股 [1] - 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占公司2025年7月18日总股本457,489,639股的2.68% [2]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权完成登记日起至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48个月 [3] 激励对象构成 - 激励对象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266名 [1][12] - 不含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 [2] - 高管获授情况:黄韵涛35.00万份 甘毅32.00万份 李小力35.00万份 吴志光32.00万份 卓乃建12.00万份 [12] 行权安排 - 行权分三个期间:第一行权期33% 第二行权期33% 第三行权期34% [4][13] - 等待期不少于12个月 首次行权需在授权日起12个月后 [3][12] - 行权需避开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业绩预告前5日及重大事件敏感期 [3][13] 业绩考核指标 - 营业收入考核以2024年为基数:2025年增长率目标30%-35% 2026年45%-50% 2027年55%-60% [5] - 净利润考核以2024年为基数:2025年增长率目标45%-50% 2026年55%-60% 2027年65%-70% [6] - 实际可行权比例取营业收入完成度D1和净利润完成度D2中较高值 [7] 个人绩效考核 - 个人考核分五等级:优良(90%-100%) 良好(70%-89%) 合格(50%-69%) 待改进(20%-49%) 不合格(0%-19%) [7] - 实际行权数量=可行权额度×业绩完成度×个人行权系数 [7] - 未行权期权将由公司注销 [7] 财务影响 - 股票期权总摊销成本预计2025年-2028年分期确认 [14] - 授予所筹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5] - 激励对象行权及纳税资金全部自筹 公司不提供财务资助 [14] 合规性说明 - 计划已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9][10] - 授予条件满足 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无不符情形 [11][16] - 法律意见书确认程序合法合规 [16]
宏川智慧: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证券之星· 2025-09-04 16:20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总体情况 - 公司向5名高管及261名核心员工授予总计1227万份股票期权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68% [1] - 董事兼总裁黄韵涛获授35万份期权 占个人获授权益数量的285% 占股本总额的008% [1] - 董事兼副总裁甘毅获授32万份期权 占个人获授权益数量的261% 占股本总额的007% [1] - 高级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李小力获授35万份期权 占个人获授权益数量的285% 占股本总额的008% [1] - 副总裁吴志光获授32万份期权 占个人获授权益数量的261% 占股本总额的007% [1] - 董事会秘书卓乃建获授12万份期权 占个人获授权益数量的098% 占股本总额的003% [1] 激励对象构成 - 核心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261人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1] - 所有激励对象合计获授权益数量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68% [1] - 公告注明表中数据因四舍五入导致分项与合计值存在尾数差异 [1] 信息披露主体 - 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由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