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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集团(002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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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集团(00290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1:50
(一)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 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二) 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 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 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五) 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 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 平等性原则。 ...
华阳集团(002906)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1:50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2] - 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2] 独立董事补选 - 任期届满前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补选[13] - 辞职致人数或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补选[1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8]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9] - 部分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独立董事会议 - 专门会议提前3天通知并提供资料,紧急可随时通知[23] - 需过半数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24]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9]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召开会议原则上提前3日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10年[31] - 两名及以上独董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1]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股东[34]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人员股东[34]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董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35]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6] 信息披露与报告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及时披露,否则独董可申请或报告[32]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3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改,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6] - 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为准,不一致按新规定修订[36]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 制度于2025年8月18日发布[38]
华阳集团(002906)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19 11:5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10月13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7310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524917041元,已发行股份数为524917041股[8][18] 股东信息 - 江苏华越投资持股67.7128%,中山中科持股20.1700%,珠海横琴中科持股12.1172%[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10%[16]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21]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25%[23] - 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5]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会计账簿等[28]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3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43] - 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8]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8]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69]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8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89]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78] - 兼任高管的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78]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0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30] - 满足条件下原则上每年现金分红一次[135]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35]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30]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42]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51]
华阳集团(002906) -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1:50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 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等[2] - 交易额度动用保证金等上限有审议规定[7] 业务管理 - 设立业务小组,组长为财务负责人[9] - 审计部每季度或不定期核查[10] 风险应对 - 汇率波动业务小组分析报告[13] - 出现重大风险管理层商讨措施[13] 信息披露 - 业务亏损达规定需及时披露[15] - 披露定期报告可全面披露效果[15]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修改,解释权归董事会[18] - 生效日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日[18]
华阳集团(002906)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9 11:50
提名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确定[5] 会议相关规定 - 提前5日书面或邮件通知,紧急可随时通知[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全体过半通过[11] - 委员连续三次未出席可撤销职务[12]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5]
华阳集团(002906)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9 11:50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以总裁为代表的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 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二章 聘任程序及任职资格 第四条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总裁 1 名,全面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副总裁若干名、财务负责人 1 名,协助、配合总裁的工作并对其 负责。 第五条 公司总裁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由总 裁提名,董事会聘任。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与董事会届期一致。 董事可以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 ...
华阳集团(00290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1:50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 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 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 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 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秘书的审核同意,并视重要程度 ...
华阳集团(002906)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19 11:50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 资金往来适用本制度。 第六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应当严格防止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 第七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关联方使用: 第八条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按照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根据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章 责任和措施 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下属各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维护公 司资金和财产安全负有法定义 ...
华阳集团(002906)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9 11:50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至少有 1 名 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 人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确定。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 ...
华阳集团(002906)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19 11:50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及可持续发展能力, 健全决策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环境、社会、治理管理水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 下 简 称 "《 公 司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重大事项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1 名。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 (二)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 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