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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未名(002581)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30 13:46
信息管理办法 - 公司2025年7月30日通过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办法[1] - 办法适用于控股股东等相关主体[1] - 信息指对股价有较大影响且未公开信息[1] 管理职责与流程 -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秘负责日常管理[2] - 定期报告编制等期间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2] - 向外部报送信息不得早于公告披露时间[2] - 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需登记内幕知情人[3] - 对外报送信息需逐级审批并报董事会秘书处备案[3] 信息安全 -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漏或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4] - 信息泄露公司应向相关机构报告并披露[5]
ST未名(002581)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30 13:46
担保审议规则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经2025年7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 - 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需提交股东会审议[8] 担保额度与调剂 - 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预计,满足条件可调剂,累计不超预计总额度50%[11] 担保限制 - 对有产权不明等五种情形的申请担保单位不得提供担保[16] 担保流程与管理 - 批准的担保事宜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债权种类、金额等条款[18][19]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收集资料分析并报告[18] - 债务到期督促被担保人偿债,未还款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18][20] - 发现被担保人丧失偿债能力等情况控制风险[20] - 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程序[21] 信息披露与保密 - 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特定情形及时披露[22] - 担保信息未公开前控制知情者范围,知悉者保密[22] 责任追究与办法实施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合同造成损害担责,经办人员失职处罚[24] - 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ST未名(00258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3:46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人等[6] 项目可行性论证 - 超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12]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重新论证[12] 资金置换 - 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3] - 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应在六个月内置换[13]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需董事会审议、保荐人发表意见并披露[13] 协议签订与终止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6]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超募资金使用 - 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4]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须为安全高、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不可质押的非保本型[15]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需董事会审议、保荐人发表意见并披露[16] 流动资金补充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符合条件,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6][17]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等四种情形视为变更,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及保荐人等意见[20]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 - 节余低于项目净额10%,经董事会和保荐人等同意可使用[22] - 达或超10%,还需股东会审议[22] - 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净额1%,可豁免程序,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2] 资金使用管理 - 会计部门设台账记录,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24]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鉴证[24] 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年度实际使用与计划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计划并披露[25] 检查报告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年度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6] 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 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告[13]
ST未名(00258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3:4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2] 召开请求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2]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3] 延期或取消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4] 会议费用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9] 律师聘请 - 公司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对会议相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4]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18]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22] 董事选举 - 董事候选人数可多于拟选人数,但每位股东所投票候选人数不能超过拟选董事人数,所分配票数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投票数[22] - 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选票数等于所持股票数乘以拟选独立董事人数;选举非独立董事同理[22] - 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23]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1] 违规股份表决权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表决方式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5] 表决结果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所持股份数表决结果计为“弃权”[25] 会议结束 - 股东会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主持人应宣布提案表决情况和结果[26]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比等[26]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26]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7] 特殊情况处理 - 因特殊原因导致股东会中止或不能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报告[27] 提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二个月内实施[27] 回购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决议效力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程序或方式违规股东可请求撤销[28] 争议处理 - 董事会等对股东会相关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29]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由董事会拟订报股东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1]
ST未名(00258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3:46
制度审议与生效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于2025年7月30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本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15] 披露范围与情形 - 涉及国家秘密按规定豁免披露,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3,4] - 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特定情形应及时披露[4] 审核与登记 - 申请特定信息暂缓、豁免披露需履行三步骤内部审核程序[6,8]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信息,董秘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保存十年以上[8,11] - 信息披露义务人登记多项事项,涉商业秘密额外登记相关内容[8,9] 后续报送与惩戒 - 信息披露义务人十日内将登记材料报送山东证监局和深交所[9] - 对不符合规定行为,公司惩戒相关人员[11,12] 登记填报事项 - 涉及国家、商业秘密及暂缓披露需填报豁免披露登记事项[24][28][33] - 需确认内部审核、信息公开等情况,认定商业秘密附理由[24][28][33] - 注明披露影响,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商业秘密暂缓需确认恢复披露[28][33]
ST未名(002581)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3: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最近36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6]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8]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3]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起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4]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6]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8]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3] - 及时发董事会会议通知,按时提供会议资料[24]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4] - 两名及以上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相关部门报告[25] - 聘请中介机构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5] 独立董事津贴与保险 - 公司给予与其职责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6] - 不得从公司及其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26] - 条件允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6] 细则生效 - 本细则由董事会拟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旧版本废止[28]
ST未名(002581) -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
2025-07-30 13:46
战略委员会设立 - 经2025年7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1] 人员构成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4] - 由董事长等提名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 - 提前2日通知,特殊情况除外[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建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异议处理 - 超半数董事会成员异议应书面反馈[10] 职权与程序 - 对公司长期战略等方案研究提建议[7] - 决策程序含准备文件等呈报董事会[9]
ST未名(002581)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7月)
2025-07-30 13:46
投资审批 - 2025年7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 - 股东会审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类对外投资事项[8][9] - 董事会审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类未达股东会标准的对外投资事项[9][10] - 董事会闭会期间,未达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对外投资事宜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等审批[11] 投资管理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项目分析论证、调查资信并编制建议书[8] - 计划财务中心为日常管理部门,负责效益评估、筹措资金等[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计监督[10] 人员管理 - 公司向投资项目推荐、派驻人员,人选由总经理办公会决定[12] - 派出人员每年签订责任书,接受考核,提交述职报告[13] 投资处置 - 出现特定情况公司可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15] - 处置前计划财务中心需分析论证并提交书面报告,批准权限与实施投资相同[16] - 计划财务中心负责投资收回和转让的资产评估[16] 监督核算 - 计划财务中心对投资活动全面记录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17] - 年末公司对投资全面检查,审计监察部门对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18] - 子公司向计划财务中心报送报表和资料[18]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投资、转让和收回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 分期缴足出资额的对外投资以协议约定全部出资额适用决策和披露规定[20] 其他 - 子公司须遵守相关规定,公司对子公司信息有知情权[20] - 办法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
ST未名(00258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30 13:45
制度审议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经2025年7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1] 辞任规定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4] - 独立董事辞任或被解除职务致特定事项发生,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解除职务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特定情形下公司将解除其职务[5] 股份转让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9] - 任期届满前辞任的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持股不超一千股可一次全转[9] 异议复核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1] 离任公告 - 公司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公告需说明多项情况[4] 离职交接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离职前移交相关文件并签署确认书[7] 离职配合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需配合公司核查,继续履行公开承诺[8]
ST未名(002581)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025-07-30 13:45
会议时间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8月15日下午2:30召开[2] - 网络投票时间为8月15日9:15 - 15:00[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2日[2] 会议地点 - 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马尚街道办事处齐美大厦27层[4] 会议内容 - 审议6项议案,议案1 - 3为特别决议议案[5]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8:30-11:30、13:00-16:00[6] - 登记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为齐美大厦27层[6]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581,简称为“未名投票”[13]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8月15日9:15 - 9:25等时段[14]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8月15日9:15 - 15:00[15] 备查文件 - 包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等[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