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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未名: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总则 - 公司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投资价值 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定义为通过信息披露 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活动 增进投资者认同并提升企业整体价值 [2] - 管理目的包括通过信息披露促进投资者了解 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 形成服务投资者的企业文化以及增加信息披露透明度 [3]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 - 遵循合规性 主动性 平等性和诚实守信四大基本原则 [4] - 合规性要求符合法律法规及自律规则 主动性强调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平等性要求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便利 诚实守信强调规范运作和责任担当 [4]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 - 工作对象涵盖投资者 证券分析师 财经媒体 监管机构及其他相关个人和机构 [5] - 交流内容需基于已公开披露信息 不得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6] 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容 - 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 法定披露信息 经营管理信息 ESG信息 文化建设及股东权利行使方式等 [7] - 主要职责涵盖制度拟定 活动组织 诉求处理 渠道维护及股东权利保障等 [8] 投资者沟通方式 - 沟通方式包括公告 股东会 公司网站 分析师会议 一对一沟通 电话咨询及现场参观等多元化渠道 [9] - 特别强调使用互联网提升沟通效率并降低沟通成本 [10] 信息披露要求 - 信息披露需真实准确完整 简明清晰且通俗易懂 [11] - 需通过官网 新媒体 电话邮箱及投资者教育基地等多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 [12] 网络沟通渠道管理 - 要求加强官网投资者专栏建设 利用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并谨慎回复市场热点问题 [13] - 需设立专人负责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邮箱 保证沟通渠道畅通 [14] 现场活动管理 - 可安排现场参观和座谈 但需避免来访者接触内幕信息 [15] - 股东会需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为中小股东参与提供便利 [16] 投资者说明会要求 - 需按规定召开业绩说明会 现金分红说明会等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出席 [17] - 在现金分红未达标 终止重组 股价异常波动等情形下必须及时召开说明会 [18] 投资者权益保障 - 公司需积极支持投资者行使股东权利 配合调解纠纷并承担诉求处理首要责任 [19][20] - 需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报道 避免影响媒体客观独立性 [21] 组织架构与责任划分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为业务主管 董事会秘书处为职能部门 [22] - 其他部门和员工有义务协助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但不得擅自发布未公开信息 [23] 行为禁止规范 - 禁止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发布误导性内容 作出价格预测或承诺等行为 [24]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需具备行业知识 法律财务知识及沟通协调能力 [25] 培训与记录要求 - 可定期对员工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 鼓励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 [26] - 需在投资者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交易日开市前在互动易刊载 [27] 特定对象接待规范 - 现场参观需派2人以上陪同并签署承诺函 避免泄露未公开信息 [28] - 接受采访前需知会董事会秘书 形成书面记录并共同签字确认 [29] 档案管理 - 需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和数据库 以电子及纸质形式保存不少于三年 [30] 制度附则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3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