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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002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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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科技(002080) -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25 13:4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在特定情形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8] - 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8] -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8]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批准[8] - 境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金额在100,000万元以上等项目,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9] - 一个会计年度内超过预算范围的贷款累计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绝对值15%以上,应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10]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条件下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14]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8]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8] 会议通知与时间安排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18]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通知[2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2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23]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3] - 出现股东会延期或取消情形,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5] 选举与表决 - 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董事候选人得票总数需超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2[40] - 经股东会三轮选举仍无法达到应选董事人数,已符合当选条件的当选有效,剩余重新选举[40] - 经股东会三轮选举仍无法选出当选董事致董事人数不足,原任董事15天内重推候选人[40] - 表决票保存期限为十五年[42]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会前披露关联关系,会中回避表决[35][36] - 股东以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一股份一票[38] - 同一表决权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1]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41] - 出席股东会股东对提案发表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未填等视为弃权[4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45]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需特别决议[46] - 特定提案除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外,还需除董事等及5%以上股份股东外其他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47] 其他事项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需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4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规决议[48]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5年[52] - 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当日报送决议等资料并披露公告[54] - 规则修改需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57]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施行[59]
中材科技(002080) -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
2025-07-25 13:46
业务范围 - 金融衍生业务包括商品类和货币类衍生业务[2] 业务规模与计划 - 新开展业务规模一般不超实货或资金需求规模50%[4] - 所属单位每年11月底前报下一年度业务计划[5] 审议规则 - 连续12个月累计交易金额未达净资产30%由董事会审议[5] - 达或超30%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5] 报告制度 - 开展业务单位建立月报制度,每月5日前报送情况[8] - 过去12个月内实际亏损达上年归母净利润10%,1个工作日提交临时报告[8] 检查审计 - 审计部每年开展一次业务检查工作[9] - 内审部门每年对所有操作主体审计[13] 业务限制 - 资产负债率高于管控线等子公司不得开展业务[12]
中材科技(002080) -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制度
2025-07-25 13:46
信息披露时间 - 发行前披露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说明书等文件[6] - 不晚于债务融资工具交易流通首日披露发行结果[6]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9] - 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9] - 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9] 重大事项披露 - 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11]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需披露[11] - 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上年末净资产10%或净新增借款超20%需披露[11] - 重大事项发生或泄露、有进展变化2个工作日内披露[12][13] 特殊情况披露 - 变更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披露最近一期年报或半年报时披露变更后内容[13]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前5个工作日披露拟变更后用途[14] - 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公告[15] 人员变更披露 - 更换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或董事会秘书人员变更,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情况及接任人员[18] 股东相关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等特定事件发生,主动告知公司董事会并配合披露[20] 责任与违规处理 - 董事长、总裁、董事会秘书对非定期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总裁、财务负责人对财务报告负责[23]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依法处理,涉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23] - 信息披露违规,董事会检查制度并采取更正措施[24]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等规定执行,冲突时修订制度[2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需重新提交审议并履行程序[26] - 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26]
中材科技(002080) -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25 13:46
内幕信息界定 -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3]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4] - 新增借款等超上年末净资产一定比例属内幕信息[4]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保存至少10年[10] - 重大事项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档案[10] - 筹划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档案[11] - 方案重大调整需补充提交档案[11] 保密与责任 - 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13] - 知情人不得泄露信息、利用信息交易或谋利[14] - 违规交易公司将追究责任[14]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报送江苏监管局[15]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7]
中材科技(002080) -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及法治建设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7-25 13:46
委员会构成 - 审计及法治建设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且系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0]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事项审议 - 披露财务信息等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10] 细则说明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4]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4]
中材科技(002080) -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2025-07-25 13:46
人员构成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2] 人员职责 - 总裁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每季度至少一次书面报告工作[7] - 副总裁在总裁领导下工作,总裁外出时可代行职责[7] - 财务总监组织经济活动分析,制订财务规章制度[8][9] 股份申报 - 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子女持股应向董事会申报[10] 总裁办公会 - 例会每月召开,必要时开临时会议,议程提前三天通知[12][13] - 决定事项以纪要或决议形式作出,存档不少于15年[14] 考核审计 - 董事会负责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总裁离任需审计[15]
中材科技(002080) -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25-07-25 13: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占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3] - 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6] - 不得有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等不良记录[6]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8]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需符合相关条件之一[12] - 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每年对独立性自查,董事会每年评估并披露[10] - 不符合规定应立即停止履职并辞职,否则董事会解除职务[13] - 辞职致人数或专业人士欠缺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9]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10年[23]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4] 独立董事职权 - 履职包括参与决策、监督利益冲突、提建议等[16] - 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部分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6]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特定事项需审议[22] - 向独立董事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组织或配合考察[26] -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可组织参与研究论证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26] - 及时向独立董事发董事会会议通知,提供相关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32]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未解决可向监管报告[29] - 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9] - 给独立董事适当津贴并据实报销费用,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29] - 可为独立董事购买责任保险[29] - 出现特定情形独立董事应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30]
中材科技(002080) -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2025-07-25 13:46
财务管理 - 公司实行统一财务管理,执行统一会计政策和核算体系,资金统一集中管理[4] 预算管理 - 预算内容包括经营、投资等多项预算[8] - 预算编制按“上下结合、分级编制、逐级汇总”原则进行[9] 投资管理 - 公司投资分短期和长期,按方向分对内和对外投资[11] 损失审批 - 单个客户坏账、单批次存货报废等不同额度损失按不同层级批准[12][13] 筹资管理 - 筹资包括债务性、权益性及混合筹资[16] - 债务性筹资纳入年度预算,按公司治理程序批准实施[16] 利润分配 - 各级子公司要形成持续利润分配机制,二级子公司现金分红[18][19] - 二级子公司利润分配比例由财务管理部提建议,经总裁办公会审议批准[19] - 二级子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经审批后一个月内实施完毕[19] 财务报告 - 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等,分多种类型,公司及子公司应及时准确编制上报[20][21] - 各公司要建立财务报告分析机制,年度财务状况以中介机构审计报告为准并作考核依据[21] 会计档案 - 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等资料,一般纸质保存,符合条件可仅电子保存[23][24] 制度规定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修订和解释,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26]
中材科技(002080) -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7-25 13:46
董事任职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从就任日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5]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董事总数1/2[5] - 职工超三百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名额不超总数1/3[5]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至少1/3为独立董事[16] 董事履职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参会,董事会建议撤换[5]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收到日生效,2个交易日披露[6] - 辞任致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60日内补选[6] - 1/3以上董事联名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8]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超10%且满足金额要求需董事会审议[2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超50%需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批准[26] - 收购或出售资产累计超公司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7]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32] - 代表10%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等情形应召开临时会议[33]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41]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审议通过提案需全体董事过半数投赞成票[54] 其他规定 - 表决票保存期限为15年[50]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五年[61] - 董事会费用使用超预算,董事长应说明原因,不通过则超支部分下年扣除[67]
中材科技(002080) -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7-25 13:4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至7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及会议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5]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薪酬方案审议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7]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由董事会向股东会说明[7] 考核职责与细则执行 - 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考核[7]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