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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截至2025年12月1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109736户
证券日报· 2025-12-16 09:13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12月16日,联创电子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截至2025年12月10日收市,公 司股东户数为109736户。 ...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报· 2025-12-09 20:22
公司治理结构重大调整 - 公司根据2024年7月1日起实施的新《公司法》及相关配套规则,决定取消监事会设置,原监事会的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2][14][21] - 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拟从九名调整为十名,包括五名非独立董事、四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代表董事 [18] - 公司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废止了《监事会议事规则》 [2][14][21] 公司治理制度全面修订与制定 - 为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并提升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全面修订及制定共32项治理制度的议案,所有议案均获9票赞成全票通过 [3][4][5][6][7][8] - 修订范围涵盖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信息披露、内控风险、投融资管理、子公司管理及投资者关系等核心治理领域 [3][4][5][6][8] - 其中《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9] 公司股本与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因回购注销2022年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中未解除限售的401.60万股限制性股票,导致总股本减少 [19] - 同时,因可转债“联创转债”处于转股期,截至2025年11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055,379,018股 [19] - 基于上述股本变动,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59,369,899元变更为人民币1,055,379,018元 [20] 相关审议程序与后续安排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调整董事会人数等事项,已获得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9票赞成)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3票赞成)审议通过 [1][13] - 《公司章程》修订及部分制度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2][16] -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2月2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审议相关议案 [11]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2025-12-09 20:18
公司章程与治理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实质内容,修订后需提交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批准,并授权经理层办理变更登记[1] - 为符合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部分现行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制定了新的治理制度,相关文件已于2025年12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2] - 本次修订及制定治理制度旨在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同步,进一步规范运作机制并提升治理水平[2]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公司制定了新的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2026年1月1日起生效[4][6] - 方案适用对象包括公司非独立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4][9] - 非独立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其薪酬根据所担任的其他岗位职责,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7]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基本薪酬按年薪标准的50%分月发放,绩效薪酬在年薪标准50%基础上考核获得[8] -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标准范围为税前55万元至350万元[10]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11]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12月25日14:30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14][15][16] - 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2月18日,在该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17] - 现场会议地点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3-1会议室[18] - 股东可通过现场、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于2025年12月19日至24日期间办理登记,融资融券股东需按特定规定办理登记手续[20][21]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至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15][27][29] - 会议将审议相关议案,其中一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联创电子(002036)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48
定期报告披露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5] - 半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5]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三个月、第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5]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5] 公开披露信息 - 公开披露信息包括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等[8] - 招股说明书应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发行前需公告[10] - 上市公告书需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后公告[12] -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适用招股说明书相关规定[13] - 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后应依法披露发行情况报告书[13] 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占50%以上或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3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占50%以上且超5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3]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占50%以上且超500万元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3] 其他披露 - 连续十二个月累积或单项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需披露[24] - 预计公司经营业绩变动,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扭亏为盈或出现亏损需披露[24]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20] 责任与义务 - 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应对公司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披露承担主要责任[18] - 公司需对控股、参股公司重大事件及收购等行为致股本等重大变化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6][27]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直接负责人,证券部是日常工作部门[29] 报告与审核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报告未公开重大信息,按《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执行[30][31][32]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32] - 公司按规定履行重大信息报告、审核、披露程序,董事等知悉应立即报告[32][35]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管信息披露职责履行,发现问题调查并提建议[34] 关联与配合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等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4]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等应提供信息配合披露[35] - 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公司执行关联交易审议和回避表决制度[35] 其他规定 - 接受委托或信托持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6]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高、控股股东等[5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记录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8]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40]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需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1]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工作管理和执行的直接责任人[42] - 高级管理人员需及时报告重大事件并保证报告真实、及时和完整[43] - 董事要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连带责任[43] - 定期报告编制由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组织,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38] - 临时报告编制需信息知晓人报告,经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后按程序披露[39] - 信息披露违规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时,应对责任人给予处分[46] - 信息披露不及时需采取补救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51]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控制知情范围,不得内幕交易[51] - 董事会秘书负责未公开重大信息对外公布[51] - 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对方签署保密协议[51] - 定期报告公告前提供数据需咨询董事会秘书[51] - 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前不得向新闻界等发布消息[51] - 重大事项政策咨询前需向深交所申请停牌[52]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两个交易日内[5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属关联人[55]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实施[56]
联创电子(00203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48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六种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提议与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十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6][7][8] - 董事会同意后,应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6][7] - 审计委员会同意请求,应在收到请求五日内发出通知[8] - 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0]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不含会议当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1]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1]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原因[1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时间[14] - 投票权征集主体为董事会等[18] - 特定情形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8] - 股东会决议需及时公告相关内容[20]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十年[21] - 被提名董事获通过后,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22]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22]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2] - 公告或通知指在指定报刊上刊登信息披露内容[25] - 补充通知应在同一指定报刊上公告[25] - 本规则自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5] - 原《股东会议事规则》自本规则实施起作废[25]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联创电子(00203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0:48
选聘限制 - 大股东、实控人不得在审议前指定或干预审计委员会职责[2]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审计[9] 选聘提议 - 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可提议案[6] 选聘方式 - 可采用公开选聘、邀请选聘等方式[7] 选聘流程 - 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报董事会、股东会审议[3] - 应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改聘[11] 聘期规定 - 聘期一年,可续聘且续聘可不招标[8] 资料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9]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监督,结果涵盖在年度评价意见中[14] - 发现违规报告董事会处理[14] 责任处罚 - 经股东会决议解聘,损失由直接责任人承担[14] - 严重时对责任人经济或纪律处分[14] - 董事会处罚及时报证券监管部门[15] 制度生效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8]
联创电子(002036)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48
子公司设立 - 包括独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或实际控制公司[2] 子公司管理 - 总经理年度结束后两月内提交述职报告[8] - 经营及发展规划需服从公司战略[10] 子公司业务 - 对外投资接受公司业务指导、监督[15] - 交易事项按权限报公司批准[12] 子公司财务 - 财务部门接受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指导、监督[15] - 按要求报送报表并接受审计[20] 制度相关 - 信息披露按公司办法执行[17]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审计子公司[19]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解释[21]
联创电子(002036)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48
总裁任期与班子构成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5] - 公司总裁班子成员包括总裁、常务副总裁等[4] 董事会授权 - 授权总裁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事项[9] - 授权总裁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绝对金额低于一千万元的事项[9] - 授权总裁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主营业务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或绝对金额低于一千万元的事项[9] - 授权总裁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或绝对金额低于一百万元的事项[9] - 授权总裁交易成交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或成交金额低于一千万元的事项[9] - 授权总裁交易产生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或绝对金额低于一百万元的事项[9] - 授权总裁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低于三十万元的关联交易事项[9] - 授权总裁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或绝对金额低于三百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事项[9] 会议相关 - 总裁办公例会每月召开一次[16] -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企业损失一百万元以上总裁应立即召开临时会议[17] - 发生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产品质量事故总裁应立即召开临时会议[17] - 总裁办公例会由相关人员汇报工作并讨论公司经营问题[23] - 总裁办公会议应向董事会汇报资金运用等会议方案[18] - 总裁办公会议由总裁秘书负责会务等工作[26] 其他 - 总裁每季度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20] - 总裁年终接受董事会考核[20] - 总裁拟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应事先听取工会意见[21]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3]
联创电子(002036)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48
内部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内审工作[4] - 公司设审计稽核部为内审部门并配专职人员[4] - 内审部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6] 内部审计基本信息 - 内审种类包括财务、内控等审计[10] - 内审方式有报送审计和就地审计[12] - 内审遵循“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原则[3] - 内审对象包括公司及其部门、子公司等[7] - 内审依据包括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7] 内部审计工作安排 - 内审工作内容包括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审计等[13] - 内审主要职权包括召开审计工作会议等[13] - 内审部门需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月编次年度计划[18] - 审计工作组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1] 内部审计异议处理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内容有异议应三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审或申诉[19] 内部审计档案管理 - 公司审计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3] 内部审计奖惩措施 - 对执行制度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26] - 被审计对象违规提供资料给予行政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移送司法[26] - 审计工作人员违规谋取私利追究责任,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移送司法[26]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8] - 本制度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适时修订[28]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28]
联创电子(002036) - 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09 10:48
制度制定 - 制定《投资者接待和推广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 年 12 月修订)[1] 接待推广 - 通过接受调研、沟通等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2] - 应遵循公平、诚信等六项原则[4][5]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是接待、推广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八项主要职责[6] 活动规范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 30 日内接受现场调研[6]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前确定可回答范围[7] - 活动结束后 2 个交易日内编制并披露活动记录表[8] 交流要求 - 与特定对象交流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做好记录存档[9][10] 信息披露 - 再融资向特定对象询价、推介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11] - 向保密义务方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其签署保密协议[11] - 股东会上通报未公开重大信息与股东会决议公告同时披露[11] - 信息泄露涉及五类特定对象立即报告深交所并公告[12] - 通过互动平台与投资者交流并谨慎答复[12] - 第一时间在指定网站和媒体披露信息[13] 行为禁止 - 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在活动中不得有八类情形[13][14] 其他规定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1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审议批准[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