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000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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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煤: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2 12:19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9日评估独立董事独立性[1][2] - 认为全体独立董事具备胜任资格,符合要求[1] - 不存在妨碍独立客观判断及影响独立性的情况[1]
山西焦煤: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2 12:19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4—013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有关通知 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将2023年 度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财政部于2022 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 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 行。 ...
山西焦煤: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的审查意见
2024-04-22 12:19
金融业务与分配预案 - 公司2023年度涉及山西焦煤集团财务公司的金融业务符合监管要求[1]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规定且无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情况[2] 议案审议 -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 - 公司股东未来三年(2024 - 2026)分红回报规划符合规定[3] - 公司股东未来三年(2024 - 2026)分红回报规划议案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
山西焦煤: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郝恩磊)
2024-04-22 12:19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郝恩磊) 公司董事会: 本人作为第九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 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维 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发展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现将2023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郝恩磊先生,汉族,出生于1983年,大学本科,中共党员, 历任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炜衡(太原)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现任北京天驰君泰(太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3年 12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3 年 12 月本人被聘任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司 ...
山西焦煤:第九届监事会关于2023年度公司经营运作情况的审核意见
2024-04-22 12:19
公司运营规范 - 监事会对2023年度经营运作多方面监督并发表审核意见[1] - 董事会和经理层运作规范,执行决议无违规[1] - 财务制度健全,2023年度财务报告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 合规情况 - 与控股股东关联交易符合市场原则和股东利益,决策无违规[1] - 监事会成员列席会议,监督议案和决议合规性[2] 制度与履职 - 公司建立较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按规定规范运作[2] - 董事会过去一年履职尽责,决策程序合规[2] 经营成果 - 公司管理规范高效,完成年度生产经营目标[2] - 董事会及高管执行职务未发现违规及损害权益行为[2] 报告信息 - 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19日[3]
山西焦煤:关于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完成2023年度业绩承诺的公告
2024-04-22 12:19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4—015 关于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完成 2023 年度业绩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 0日完成收购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晋焦煤")51%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收购协议约定,现将华晋焦煤2023年度业 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收购基本情况 2021年8月至2022年11月间,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焦煤集团")、李金玉和高建平签订关于华晋焦煤和山西华晋明珠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明珠煤业")的股权转让协议以及补充协 议,公司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华晋焦煤51%的股权和李金玉、 高建平持有的明珠煤业49%的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股华晋焦煤51%股权, 成为华晋的控股股东。交易价格以基准日的评估值为基础,交易双方进行 协商后确定,购买华晋焦煤的转让款为659,929.80万元,其中发行股份支 付比例为85%,现金支付比例为15%,即发行股 ...
山西焦煤: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2 12:19
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山西焦煤 公告编号:2024-017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 订了《公司章程》。 1 条款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二条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 公司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 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山西省工商行 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000713676510D。 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 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 有限公司。 公司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 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山西省工商行 政管理局(现更名为:山西省 ...
山西焦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资料
2024-04-22 12:19
2023年业绩数据 - 营业收入555.23亿元,较2022年调整后减少14.82%[10][43][63][74] - 净利润67.71亿元,较2022年调整后减少37.03%[10][43][63] - 总资产936.04亿元,较年初减少2.40%[10][43][65] - 净资产482.43亿元,较年初增加11.54%[10][72] - 净资产收益率18.74%,较2022年调整后减少18.08%[10][44] - 资产负债率48.46%,较2022年降低6.44%[60][6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847740.61万元,较2022年减少28.65%[60] - 原煤产量4608万吨,较上年增加223万吨,增幅5.08%[61] - 商品煤综合售价1096.82元/吨,较上年降低174.44元/吨,降幅13.72%[62] - 货币资金1998673万元,较年初增加13.62%[65] - 固定资产3671196万元,较年初减少2.71%[68] - 负债总额4536043万元,较年初减少13.85%[6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36972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9.02%[43][44][94]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246537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9.72%[95]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8405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47%[97] 2023年其他数据 - 安全投入11.55亿元[10] - 电厂碳配额盈余300.5万吨[11] - 沙曲二矿回收煤炭资源162.5万吨[11] - 带息负债综合压降38.75亿元,综合融资成本下降37个BP,节约财务费用2.6亿元[11] - 节税2.9亿元,国债逆回购业务创收1058万元,收到分红款69.71亿元[11] - 股权融资足额募集44亿元,认购规模超2倍[13] - 派发现金分红68.1亿元,股利支付率达64%[13] - 筹备召开“三会”19次,审议通过议案90项,提交信息披露163项文件,公告文字157万字,交流超600人次[15] - 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并列席各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28] - 年初拥有17座煤矿,煤炭资源储量66.00亿吨[41] - 动用资源储量0.43亿吨[41] - 年末拥有17座矿井,其中在产矿井16座,在建矿井1座,煤炭资源储量65.57亿吨[41] -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57.52%,持股数量3,265,337,921股,质押425,000,000股[49]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50%,持股数量84,931,029股[49] - 上海宝钢国际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98%,持股数量55,455,798股[49] - 22焦能01债券余额200000万元,利率3.18%,已按期付息,债项信用等级为AAA[57][58] 2024年展望 - 现场会议时间为5月24日上午10:0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天上午9:15至下午3:00[4] - 原煤产量目标4480万吨,精煤产量目标1888万吨,焦炭产量目标356万吨,发电量目标201亿度[20] 新策略 - 工作思路围绕“党建引领、安全环保、经营管控、科技创新、规范运作、资本运作”六大任务发力[20] - 强化成本管控,聚焦作业成本法推动“两个提升”,压缩固定成本,把控变动成本[22] - 加强科技创新,推广“110工法”,运用新一代数字技术建设智能化矿井[24] - 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建立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24] - 提升投资价值,运用多种工具注入优质资产,整合炼焦煤资源[26] - 增强投资者回报,制定积极稳定的现金分红政策[26] - 加强市值管理,维护投资者关系,促进内在价值与市场价值共同成长[26] 其他事项 - 拟以总股本5677101059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股利8元(含税),共计4541680847.20元,占净利润67.07%[99] - 制定2024 - 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01] - 拟续聘立信为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15.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102] - 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103][104][105][106] - 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5.6万元调整为9.6万元[107] - 公布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08]
山西焦煤: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4-04-22 12:19
规则修订 - 公司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1] 投资与重组权限 - 原规定批准出资额在公司净资产5%以下的主营业务投资事项[3] - 原规定批准公司净资产5%以下的重大资产或债务重组[3] 会议通知时间 - 董事会定期会议通知提前时间从10日调整为10日,临时会议从3日调整为5日[4] 委员会规定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4]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对对外投资等权限为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10%以上报股东大会批准[6] - 董事会对担保、财务资助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2/3以上董事同意[6][7] 总经理层权限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层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的投资和处置权限[7] - 特定控股子公司资助事项董事会可授权经理层审批[7] 董事履职规定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撤换;独立董事则应提议解除职务[5] 会议召开方式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用电话等方式进行并决议[5] 决议通过条件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须全体董事人数超半数投赞成票[6] 议案生效条件 -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7]
山西焦煤:山西焦煤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2 12:19
财务审计 - 审计山西焦煤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4]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于2024年4月19日出具审计报告[10] 内控情况 - 山西焦煤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8][9][10] - 内部控制有固有局限性,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7] 责任划分 - 建立健全和评价内控有效性是山西焦煤董事会责任[5] - 注册会计师对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重大缺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