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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000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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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000698)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01 09:0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全由外部董事担任,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6] - 董事会可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7] 工作流程 - 工作组提供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资料[9] - 考评后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再交股东会,高管薪酬报董事会批准[9]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委员,紧急情况除外[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19] - 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14]
沈阳化工(000698)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01 09:0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全部由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应占多数,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运作 - 设独立董事担任的主任委员,主持工作并经董事会批准[4] - 提前三天通知会议,紧急情况除外[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规定 - 会议表决方式多样,可邀请人员列席并聘请中介[1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12]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4]
沈阳化工(000698)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01 09:01
董事选举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股东会选两名及以上董事推行累积投票制[2]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5] 累积表决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股份数乘选举董事人数[9] - 多轮选举时重新计算累积表决票数[11] 投票权计算 - 选举非独立董事投票权为股份数乘待选非独立董事人数[11] - 选举独立董事投票权为股份数乘待选独立董事人数[11] 当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当选,最低得票超出席股东表决权半数[14] - 当选不足应选且不足章程规定三分之二,进行第二轮选举[14] - 超半数选票候选人多于应选,按得票数排序当选[15] 细则生效 - 实施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7]
沈阳化工(000698)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01 09:0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含1名职工代表,独立董事不少于1/3[4]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4]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0]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在上、下半年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6]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16][18] - 董事会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临时会议通知时限为3日,紧急情况可当天口头通知[13]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2]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24] 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27]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等事项还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24][29]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审议[25] 其他规则 - 提案未获通过,一个月内条件未重大变化不再审议相同提案[30]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可要求暂缓表决[30]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日期、地点、出席人员等内容[33]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保密决议内容至公告披露[33][34] - 董事长需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34]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34]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34]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36] - 规则与其他规定相悖时按后者执行并修订[38] - 规则中“以上”含本数,“过”不含本数[38]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38]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38]
沈阳化工(000698)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01 09:0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5] - 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2] - 检查公司财务,审核财务报告并向董事会提意见[8] - 督导内部审计制度制定及实施,审核年度审计计划[8] - 监督评价内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成效,提调整负责人等建议[8] - 制定选聘外部审计机构政策等,审议决定聘用机构并提费用建议[11]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等[13] 事项审议流程 - 披露财务信息等、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等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10] 内部审计机构规定 -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发现重大问题或线索应立即报告[13] - 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5] - 每年结束后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5] - 审计委员会督导其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5] 临时股东会会议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18] - 董事会同意后五日内发出通知[18] - 会议在提议召开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18] 股东诉讼相关 - 接受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可诉讼[20]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三十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20]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会议资料上市公司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22] 议事规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3]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3] - 与国家日后颁布法律、法规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并修订规则报董事会审议通过[33] - 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34]
沈阳化工(000698)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01 09:01
股本结构 - 公司1996年设立时股本总额为14,94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3] - 1997年1月首次公开发行8000万股后总股本为22,940万股[15] - 1998年8月按10比3比例配股3,460.41万股,配股后总股本为26,400.41万股[15] - 1999年6月每10股送2股转增4股,分配后总股本为42,240.66万股[15] - 2008年8月非公开发行86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变为50,840.66万股[15] - 2009年6月每10股转增3股,分配后总股本为66,092.85万股[15] - 2015年11月非公开发行15,858.58万股,发行后总股本变为81,951.43万股[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19,514,395股,均为普通股[16] 股份转让与交易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50]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50]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会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1]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1]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5] - 外部董事原则上应占董事会人数的1/2以上[75] - 董事会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合并等方案,决定公司对外投资等事项[79] - 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和奖惩事项[79]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98]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议须有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9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17] - 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7] -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优先现金分红[119]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119] - 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0]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报[116]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8]
沈阳化工(000698)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01 09:01
战略委员会设立 - 公司为战略发展需要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议事规则[2] 成员构成与选举 - 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应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组织架构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多样[11] - 必要时可邀请人员列席、聘请中介机构[11]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1]
沈阳化工(000698)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则的公告
2025-08-01 09: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等多项业务[4] - 公司经营的化学品包括次氯酸钠溶液、硫酸等[4] - 公司1996年设立时股本总额为14,94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19,514,395股,均为普通股[5]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1]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将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3]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外部董事原则上应占董事会人数的1/2以上[27] -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2]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5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97]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造成公司损失的人员提起诉讼[28]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2]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总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重大关联交易作决议[1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有不同情形的注销、转让时间及数量限制[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41] - 公司实行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43] - 公司调整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需经董事会审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3] 会议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3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0]
沈阳化工(000698)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补充公告
2025-08-01 09:00
关联交易 - 2025年1月26日预计关联交易总额287442.79万元[2] - 4月23日预计增加42487.46万元调为329930.25万元[3] - 8月1日预计增加22510万元调为352440.25万元[3] - 截至6月30日,关联采购和服务已发生1120.96万元[5] 公司业绩 - 截至2025年6月,昊华海通上海分公司营收1465万元,净利润1187万元[6] - 黑龙江昊华化工营收54426万元,净利润 - 3272万元[7] - 中化怡生园分公司营收2971万元,净利润 - 2336万元[7] - 中化共享财务服务上海公司营收1677万元,净利润8万元[8] 议案情况 - 调整增加关联交易金额超净资产5%,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 - 独立董事同意议案提交审议[12]
沈阳化工(000698)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通过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5-08-01 09:00
委托贷款 - 中化东大拟向沈阳化工提供2.2亿元委托贷款,期限365天,年利率2.8%,手续费率万分之五[3] 中化东大 - 注册资本15000万元,公司持股100%[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256235万元,净资产174693万元[5] 财务公司 -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与公司共同受中国中化控制[6]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703.74亿元,净资产129.74亿元[6] - 2024年度利息收入14.00亿元,手续费收入0.08亿元,利润总额6.39亿元,净利润5.81亿元[6] 沈阳化工 - 注册资本81951.43万元[7]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资产307352万元,净资产31079万元[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