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00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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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钨高新:拟投资1.78亿元实施微钻智能制造1.4亿支技改项目
快讯· 2025-07-28 12:04
项目投资 - 中钨高新控股子公司金洲公司拟实施微钻智能制造技改项目 年产能达1.4亿支[1] - 项目总投资1.78亿元 建设期三年 第四年实现达产[1] -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实施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
中钨高新(000657) -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07-28 12:02
回购注销 - 公司拟回购注销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49,980股限制性股票[1] - 回购注销后总股本减少349,980股[1] - 回购注销后注册资本减少349,980元[1] 债权申报 - 债权人45日内可申报债权[2] - 申报需提供相关凭证及身份材料[3] - 联系地址为湖南株洲钻石大厦1101[3] - 联系电话为0731 - 28265977[3]
中钨高新(000657) - 关于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7-28 12:02
限制性股票授予 - 2021年7月2日向143名激励对象授予1963.44万股限制性股票[6] - 2021年7月16日实际授予140人,授予1957.34万股[6] - 2022年6月1日向36名激励对象授予166.30万股限制性股票[7]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2023年4月3日同意将3名激励对象持有的520,600股回购注销[8] - 2023年7月17日同意1名激励对象持有的130,000股回购注销[9] - 2024年8月22日同意将1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747,720股回购注销[10] - 2025年7月25日同意将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49,980股回购注销[2] 限制性股票解锁 - 2023年7月17日同意137名激励对象解锁822.89万股[9] - 2024年8月22日同意135名激励对象解锁804.71万股,35名解锁69.62万股[10] 股份数据 - 有限售条件股份调整后授予量为1,031,625,042股,无限售为1,246,979,358股,总股本2,278,604,400股[12] - 回购注销后总股本从2,278,954,380股减至2,278,604,400股[16]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变动前比例45.28%,变动后45.27%;无限售变动前54.72%,变动后54.73%[18] 回购价格与资金 - 首批授予回购价由3.56元/股调为2.228元/股,预留授予调为4.775元/股[13] - 拟用自有资金支付回购款,总计896,398.37元[15]
中钨高新(000657) -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5-07-28 12:02
限制性股票授予 - 2021年7月2日向143名激励对象授予1963.44万股限制性股票[4] - 2021年7月16日首次授予登记,实际授予140人,1957.34万股[5] - 2022年6月1日向36名激励对象授予166.30万股,324.56万股预留股作废[5] 限制性股票解锁 - 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125人可解锁737.10万股,占总股本0.3234%[1][12] - 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34人可解锁67.68万股,占总股本0.0297%[1][13]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 2023年4月3日3名激励对象520,600股被回购注销[6] - 2023年7月17日1名激励对象130,000股被回购注销[7] - 公司将回购注销10名激励对象747,720股未解锁股票[8] - 7名激励对象拟回购注销311,140股未解锁股票[13] - 1名激励对象拟回购注销38,840股未解锁股票[14] 业绩情况 - 2023年度归母扣非净资产收益率目标4.3%,实际5.99%[9] - 2023年度利润总额基于2019年复合增长率目标19.5%,实际27.35%[9] - 2023年完成集团下达的EVA目标,且△EVA>0[9] - 2022年度归母扣非净资产收益率目标4%,实际9.28%[10] - 2022年度利润总额基于2019年复合增长率目标23.9%,实际43.15%[10] - 2022年完成集团下达的EVA目标,且△EVA>0[10] 考核情况 - 2023年度2名激励对象考核基本合格,可解锁80%;2名不合格,股票无法解锁[9] - 2022年度1名激励对象退休,其余考核合格及以上[10] 解锁安排 - 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锁定期满后按1/3、1/3、1/3比例分三期解锁[11] - 首次授予第三个锁定期2025年7月1日届满,预留授予第二个锁定期2025年6月1日届满[11]
中钨高新(000657) -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28 12:02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公司归母扣非净利润为33407.02万元[8] - 2022 -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分别为538718.58万元、577150.33万元[8] - 2023年度利润总额65728.79万元[8] - 2023年归母扣非净资产收益率为5.99%,高于目标值4.3%且高于同行业平均值 - 6.11%[8] - 2023年利润总额基于2019年复合增长率为27.35%,高于目标值且高于同行业平均值6.49%和对标公司75分位水平23.14%[8] - 2022年归母扣非净资产收益率为9.28%,高于目标值且高于对标公司75分位水平8.28%[9] - 2022年利润总额基于2019年复合增长率为43.15%,高于目标值且高于同行业平均值15.5%[9] 股权激励 - 2021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5] - 2025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解锁和回购注销议案[6] - 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出现不得实行股权激励情形[8] - 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2名激励对象考核基本合格可解锁80%,2名不合格无法解锁,3名主动离职[9]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99.64万股,符合条件的125人可解除限售737.10万股,占总股本0.3234%[11] -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9.469万股,符合条件的34人可解锁67.68万股,占总股本0.0297%[13] - 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绩效等拟回购注销311,140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1] - 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拟回购注销38,840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3] -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锁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10] - 激励对象因退休等客观原因离职,未达解锁条件部分公司按授予价格计息购回[15] -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考核不符,未解锁部分按授予价与市价孰低值回购[16] - 首批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3.56元/股调整为2.228元/股,预留授予限制股票回购价格由6.87元/股调整为4.775元/股[18] -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9,980股[20] - 公司本次拟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人民币896,398.37元[20] - 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349,980股,总股本将从2,278,954,380股减少至2,278,604,400股[21]
中钨高新(000657)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07-28 12:02
公司业绩 - 五矿钨业2024年营收56.54亿元,净利润40.18亿元,年末净资产56.72亿元[5][8][9] 股权结构 - 五矿钨业是中钨高新第二大股东,持有29.53%股份[9] 交易情况 - 2025年7月25日公司董事会通过子公司购买资产关联交易议案[2] - 交易标的含208项机器设备、16项房屋建(构)筑物和56352.40平米土地使用权[1][11] - 转让标的不含税价值122664027.90元,含税转让总价134536105.09元[19] 资产评估 - 固定资产评估值20807866.90元,投资性房地产评估值62099261.00元,无形资产评估值39756900.00元,合计122664027.90元[13][14][18] - 非流动资产增值率0.92%,投资性房地产增值率 -2.32%,固定资产增值率 -3.87%,无形资产增值率9.46%[15] 支付与交付 - 签署协议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50%价款,完成交割、办证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价款[19] - 交易标的预计90天内完成交付及过户手续[20] 交易影响 - 资产购买完善稀有新材资产结构,发挥产能潜力,闲置土地用于新项目建设[21] - 子公司购买资产完善和明晰稀有新材产权结构,提高融资能力[22] 决策程序 - 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23] - 决策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24]
中钨高新(000657) -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07-28 12:01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5]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5]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5]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5] 信息披露责任 - 持股5%以上的股东负有信息披露职责[3] - 董事会是信息披露管理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审批、评估和监督实施[8]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8] 报告编制与审核 - 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 定期报告编制由总经理等负责组织,证券部牵头,需经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等签署确认意见后发布[15] - 临时报告由证券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或授权人员签发后提交交易所并发布[15] 信息披露流程 - 公司信息披露需经起草核对、证券部审核、董事会秘书审查、董事长或授权人员签发、交易所审核、公告、备案、归档等程序[14] 其他规定 - 公司暂缓披露临时性商业秘密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个月[1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20]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0]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编制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22]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配备专职审计人员进行内部审计监督[22] - 董事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应控制信息知情范围并保密,不得内幕交易[24] - 董事会秘书负责未公开重大信息对外公布,他人需书面授权[24] - 商务谈判等需提供未公开信息时,应要求对方签保密协议[25] - 定期报告公告前,提供生产经营数据需与董事会秘书商定[26] - 与中介机构沟通应签内幕信息知情人责任告知书[25] - 接待媒体咨询采访,涉及股价敏感信息应谨慎[26] - 重大信息披露前,知情者不得向新闻界或内部刊物发布消息[25] - 业绩说明会等与投资者沟通不得提供未公开信息[26] - 披露定期报告期前一个月内,不接受当期经营媒体采访等[26] - 违反制度的责任人将受处分,造成损失需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29]
中钨高新(000657) -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5-07-28 12:01
募集资金支取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并提供支出清单[7] 投资计划调整 -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预计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信息[13]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对项目重新论证[13] 资金存放与协议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7] - 协议有效期届满前提前终止,需在终止日起一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备案公告[9]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专户数量原则上不超募投项目个数[6] 资金使用规则 - 按发行申请文件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改变[11] - 原则上用于主营业务,非金融类企业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11] -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等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等程序[15] - 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总额30%[19]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经董事会审议且相关方同意可使用[23] - 节余资金达到或超项目净额10%,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3]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4] - 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7] - 使用暂时闲置资金现金管理,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方明确同意[16] 项目实施与公告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二日内公告[23]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6] - 会计师事务所对董事会专项报告鉴证,结论异常董事会应分析披露整改措施[26]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26] 违规处理 - 募集资金管理重大违规或风险应向深交所报告[28] 相关方权利 - 独立董事可聘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公司配合承担费用[28] - 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制止违法使用行为[28]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有权督导资金使用情况[28] 其他 - 以发行证券购资产或募资收购资产,相关当事人遵守收购资产承诺[28] - 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30]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 - 办法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0]
中钨高新(000657) -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办法
2025-07-28 12:01
信息管理制度 - 制定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 - 董事和高管遵守信息披露制度履行流程[2] - 相关人员编制和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2] 信息报送要求 - 拒绝无依据的外部统计报表报送要求[2] - 报送信息时登记外部人员为内幕知情人[2] - 将报送信息作内幕信息提醒保密[2] 信息使用与责任 - 外部不得泄露或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证券[2] - 信息泄露应通知公司,公司向深交所报告公告[3][4] - 违规致损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4]
中钨高新(000657) -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办法
2025-07-28 12:01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股份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4] 交易自查 - 公司需在年度报告等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交易情况[7] 违规处理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应核实并追责,二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及结果[7] 档案保存与报送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0]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10] - 重大资产重组等高比例送转股份等重大事项需报送知情人档案[10] - 披露重大事项后有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提交知情人档案[11] - 披露重大事项前股票异常波动需报送知情人档案[11]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3] - 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应于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3] - 首次披露重组事项至披露重组报告书期间有重大调整等情况应补充提交档案[13] 事项披露与登记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应分阶段披露情况并制作进程备忘录[11] - 公司股东等相关主体应配合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1] - 重大事项公开披露前或筹划中信息报送需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21] 配合义务 - 公司董事等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22] -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配合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档案信息及变更情况[14] 核查与监督 - 董事会应核查内幕信息知情人信息真实性等[14] - 审计委员会监督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15] 报送责任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登记入档和报送工作[15] - 报送档案时应出具书面承诺,董事长及董秘签字确认[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