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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A:关于董事长、副董事长及总裁离任的公告
证券日报· 2025-09-19 15:41
公司高层人事变动 - 董事长张振高因达法定退休年龄辞职 即日起不再担任董事长 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等所有职务 [2] - 副董事长兼总裁刘凤喜因工作调动辞职 即日起不再担任副董事长 总裁 执行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等所有职务 [2] - 两人离任后均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相关变动于9月19日晚间通过公告披露 [2]
华侨城A:张振高辞任董事长,刘凤喜辞任副董事长、总裁
新浪财经· 2025-09-19 14:14
公司核心人事变动 [1] - 董事长张振高因已达法定退休年龄辞职 即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1] - 副董事长兼总裁刘凤喜因工作调动辞职 即日起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等职务 离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1]
华侨城A(000069) - 关于董事长、副董事长及总裁离任的公告
2025-09-19 13:01
人员变动 - 公司董事长张振高因达法定退休年龄即日起离任[1] - 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刘凤喜因工作调动即日起离任[1] 其他情况 - 张振高和刘凤喜未持有公司股份[1] - 人员离任未使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1] - 人员离任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1]
华侨城A(000069)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9-19 13:00
股东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会股东及代理人共568人,代表股份4021003838股,占比50.0264%[4] - 现场出席股东18人,代表股份3926380906股,占比48.8492%[4] - 网络投票出席股东550人,代表股份94622932股,占比1.1772%[4] 提案表决情况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提案同意4001910410股,占比99.5252%[5] - 修订章程并取消监事会提案同意3958619367股,占比98.4485%[7] - 多项提案同意股数与占比[8][10][11][12] 会议情况 -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15]
华侨城A(000069) -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19 13:00
公司治理 - 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4位董事全到[1] - 选举吴秉琪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行总裁职责[2] - 通过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议案[2] - 明确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任期[3] - 吴秉琪任华侨城集团及公司多项要职[5]
华侨城A:张振高即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等职务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9-19 12:55
核心管理层变动 - 董事长张振高因达法定退休年龄辞职 即日起不再担任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等所有职务[1] - 副董事长兼总裁刘凤喜因工作调动辞职 即日起不再担任副董事长、总裁及执行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等所有职务[1] 业务结构 - 2025年上半年旅游综合业务收入占比72.15% 房地产收入占比27.18% 其他业务收入占比0.67%[1] - 公司当前市值达201亿元人民币[1]
华侨城A(000069) - 北京国枫(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9-19 12:47
会议信息 - 会议由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召开,2025年8月30日及9月9日发通知[4] - 现场会议9月19日在深圳召开,网络投票同日9:15 - 15:00[5][6] 投票情况 - 参会股东(代理人)568人,代表股份4,021,003,838股,占比50.0264%[7] - 多项提案表决,各提案同意、反对、弃权股份数及占比公布[9][10][11][12][13][14] - 候选人吴秉琪当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15]
华侨城A(000069) -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9-19 12:47
议事规则审议 - 董事会议事规则于2025年9月19日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1] 会议召开情形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等情形应召开临时会议[4][6]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秘书处在收到书面提议和材料后一个工作日转达董事长,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会议[7] - 董事会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紧急情况不受此限[9]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出,不足三日顺延或获全体董事认可[12]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4] 董事委托出席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遵循多项原则,一名董事一次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15] 会议召开方式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过其他电子方式[16] 会议表决规则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和书面等方式进行[19] - 现场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其他情况董事会秘书一个工作日内通知[20] - 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形成决议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2]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需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2] 议案审议限制 - 议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董事会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议案[23] 会议暂缓表决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议案不明等,会议应暂缓表决[24] 会议记录要求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届次、时间、地点、议案表决等内容[24] 决议确认与保密 - 与会董事需对会议决议和记录文件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4] - 董事会决议公告及备案由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25] 决议落实与通报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27] 会议档案保存 - 董事会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五年[27]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华侨城A(000069) -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规则
2025-09-19 12:4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请求与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与登记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2]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3] 会议变更与投票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6] 表决与决议 - 可能影响类别股股东权利的事项需经出席类别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2] 其他规定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5年[2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9]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股东会就回购普通股作出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30] - 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前相关方应执行股东会决议[31] - 法院作出判决或裁定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1] - 涉及更正前期事项公司应及时处理并披露[31] - 公司发行外资股股东会相关事项从相关规定[33] - 公告等指在符合条件媒体和交易所网站公布信息[33]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33]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3]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施行[33] - 原《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4月修订稿)》废止[33]
华侨城A(000069) -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9-19 12:47
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7年8月8日发行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10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8037758053元[9] - 公司发起人华侨城集团公司认购142000000股,设立时发行50000000股,面额股每股6.18元[19] - 公司已发行8037758053股普通股[1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7]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高管6个月内买卖股票等证券收益归公司[2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4]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对违规董事、高管提起诉讼[3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程序或表决有异议,六十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2] - 股东按股份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别股东权利义务相同[30] - 股东有权按股份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31]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0][53][55][57]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前十日提临时提案[60] - 年度股东会提前二十日、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通知股东[6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三至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11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董事[120]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121][122] - 董事会审议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或净资产50%的收购出售资产事项[114] 公司治理与人员任职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五年,纪委任期相同[94] - 党组织领导班子五至九人,设党委书记一名,副书记若干名[94]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102]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10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47]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7]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50]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151] 公司合并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1] - 公司自合并决议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三十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71] - 债权人三十日内或四十五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71]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