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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华新材:公司固体电解质现已实现吨级稳定制备,正在积极推进产品验证工作及年产百吨级中试线建设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0 09:33
固态电解质技术进展 - 公司固体电解质已实现吨级稳定制备 [2] - 公司正在积极推进该产品的验证工作 [2] - 公司正在建设年产百吨级的中试生产线 [2] 未来收入展望 - 投资者关注公司固态电解质业务在2025年实现销售收入的可能性 [2]
振华新材:2025年10月获批的电解质中试线产能规模为年产百吨级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10 09:24
公司固体电解质技术进展 - 公司固体电解质产品线包括氧化物、硫化物及复合固体电解质 [2] - 公司固体电解质具备粒径小(纳米级)、空气稳定性好、离子电导率高及分散性优等特性 [2] - 部分固体电解质产品已实现吨级稳定制备 [2] 公司固体电解质产能规划 - 公司于2025年10月获批一条电解质中试线 [2] - 该中试线的设计产能规模为年产百吨级 [2]
振华新材:公司固体电解质中试线预计于2026年年内建成
证券时报网· 2025-12-10 09:17
公司技术研发与产能规划 - 振华新材的固体电解质中试线预计于2026年年内建成 [1] - 建成后的部分产能将用于生产固体电解质改性三元材料,供公司自用 [1] - 其余产能将销售给固态电池生产企业,具体销售情况取决于客户的产品验证进度与需求 [1]
贪图200万,券商投行金领卷入受贿案,曾主持参与多个重大项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09 22:35
案件核心概述 - 某头部券商资深保荐代表人杜鹏飞因在振华新材IPO项目中涉嫌“突击入股”被以受贿罪提起公诉,检方建议量刑10至11年,涉案金额410万元,其个人分得约200万元 [1] - 案件揭示了发行人融资受挫后“主动邀约”、保代利用熟人代持的隐秘操作,以及司法机关对证券从业人员“交易型受贿”的严厉打击趋势 [1] 涉案人员与案件进展 - 涉案人员杜鹏飞案发前担任某头部券商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是经验丰富的“金牌保代”,曾主持或参与振华新材、思维列控、大参林等多个IPO及再融资项目 [2] - 案件已于2025年10月下旬一审开庭,目前仍在审理中尚未宣判 [2] - 杜鹏飞在振华新材项目中担任辅导组组长,公司于2021年9月成功登陆科创板,其于2024年11月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保荐代表人,实为案发前兆 [3] “突击入股”操作细节 - 2019年7月,振华新材启动定增,计划以12.50元/股募资不超过8亿元,最终仅募得5.13亿元 [4] - 募资未达预期后,振华新材主动向保荐代表人杜鹏飞提出,可通过老股东代持方式参与本轮定增 [4] - 杜鹏飞联系熟人刘飞,刘飞出150万元资金通过指定代持账户入股,股权登记在某老股东名下,双方仅口头约定未来收益平分 [4] - 振华新材上市后股价表现强劲,限售期内一度飙升至80元高位,2022年9月解禁时股价仍在50元左右,代持账户最终实现收益约410万元,刘飞将其中约200万元转交杜鹏飞 [5] - 对于“主动邀约”说法,振华新材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未予证实,建议向报道媒体求证 [5] 法律定性:从“突击入股”到“受贿罪” - 检方认定此为“交易型受贿”,保荐代表人利用职务便利、特殊地位和信息优势,通过代持等方式入股拟上市公司攫取暴利,属于受贿犯罪 [6] - 《证券法》明确规定证券从业人员不得直接或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该行为公然触犯法律禁令,违背勤勉尽责义务 [6] - 行业处罚趋势呈现力度升级,从早期以行政处罚为主,转向近年更多刑事追责,此前有类似案例中三人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刑,合计获利4060余万元 [7]
贪图200万元,券商投行金领卷入受贿案,检方建议量刑10到11年!其履历光鲜,曾主持参与多个重大项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09 15:19
案件核心概述 - 某头部券商资深保荐代表人杜鹏飞因在振华新材IPO项目中涉嫌“突击入股”,被检方以受贿罪提起公诉,涉案金额410万元,其个人分得约200万元,检方建议量刑10至11年有期徒刑 [1][2] - 案件揭示了由发行人“主动邀约”、保代利用熟人代持的隐秘操作链条,以及司法机关对证券从业人员“交易型受贿”的严厉打击趋势 [1][4][6] 涉案人员与项目背景 - 杜鹏飞案发前为某头部券商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是经验丰富的“金牌保代”,曾主持或参与振华新材、思维列控、大参林等多个IPO及再融资、并购重组项目 [2] - 在振华新材项目中,杜鹏飞于2019年8月起担任辅导组组长,2021年9月作为签字保荐代表人助力公司成功登陆科创板,直至2024年11月因“工作变动”卸任 [3] 案件具体经过与操作模式 - 2019年7月,振华新材启动定向增发,原计划募资不超过8亿元,但因部分股东未参与,最终仅募集5.13亿元,未达预期 [4] - 募资受挫后,振华新材主动向辅导组组长杜鹏飞提出,可通过老股东代持方式参与本轮定增,定增价格为12.50元/股 [4] - 杜鹏飞联系熟识的上市公司职员刘飞,由刘飞出150万元资金转入指定代持账户,股权登记在某老股东名下,双方仅口头约定未来收益平分,未签书面协议 [4] - 振华新材于2021年9月以11.75元/股上市,股价在限售期内一度飙升至80元,2022年9月解禁时股价仍约50元,代持账户减持后合计实现收益约410万元,刘飞将其中约200万元转交杜鹏飞 [5] 法律定性及行业监管趋势 - 检方认定此为“交易型受贿”,法理依据在于保荐业务具有职务行为性质,保代利用职务便利接受经济利益,低价突击入股行为构成受贿罪 [6] - 《证券法》明确禁止证券从业人员直接或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此类行为触犯法律禁令,违背勤勉尽责义务 [6] - 行业处罚呈现力度升级趋势,早期多以行政处罚为主,近年金融反腐深入,刑事追责案例增加,此前有券商投行三人因类似突击入股获利4060余万元,均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刑 [7]
涉案410万!或将面临超十年刑期 头部券商资深保代“突击入股”震惊投行圈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2-09 12:59
案件核心事实 - 某头部券商原保荐代表人杜鹏飞因在振华新材IPO项目中涉嫌突击入股,被检方以受贿罪提起公诉,涉案金额410万元,其个人分得约200万元,检方建议量刑10至11年有期徒刑 [1][2] - 案件已于2025年10月下旬一审开庭,目前仍在审理中,尚未宣判 [2] - 杜鹏飞案发前担任该头部券商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是资深保荐代表人,曾主持或参与振华新材、思维列控、大参林等多个IPO及再融资、并购重组项目 [2] 案件具体经过与操作手法 - 2019年7月,振华新材启动定增,计划以12.50元/股募资不超过8亿元,但最终仅募得5.13亿元,未达预期 [4] - 募资受挫后,振华新材主动向项目辅导组组长杜鹏飞提出,可通过老股东代持方式参与该轮定增 [4] - 杜鹏飞接受邀约,联系熟人刘飞出资150万元,资金转入指定代持账户,股权登记在某老股东名下,双方仅口头约定未来收益平分,未签书面协议 [4] - 振华新材于2021年9月以11.75元/股登陆科创板,上市后股价一度飙升至80元,2022年9月限售股解禁时股价仍在50元左右 [5] - 解禁后,代持账户陆续减持,合计实现收益约410万元,刘飞将其中约200万元通过代持人转交杜鹏飞 [5] 案件涉及主体与时间线 - 2019年8月,杜鹏飞所在券商与振华新材签订辅导协议,杜担任辅导组组长 [3] - 2021年1月,振华新材递交招股书,同年9月成功上市,杜鹏飞为签字保荐代表人之一 [3] - 2024年11月,振华新材公告杜鹏飞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 [3] - 对于“发行人主动邀约”的说法,振华新材董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称层级不了解具体情况,未进一步转达董事会秘书 [6] 法律定性依据与行业背景 - 检方认定此为“交易型受贿”,法理依据在于保荐业务兼具劳务与职务行为性质,保代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接受经济利益即属受贿 [7] - 《证券法》明确禁止证券从业人员直接、借名持有买卖股票或收受他人赠送股票 [7] - 证监会指出,保代利用职务便利、特殊地位和信息优势通过入股拟上市公司获利,触犯法律禁令,违背勤勉尽责义务 [7] - 行业处罚呈现力度升级趋势,早期多以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为主,近年刑事追责案例增加 [8] - 此前华南某头部券商投行部总经理、保代等三人因突击入股合计获利4060余万元,均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 [8]
公司问答丨振华新材:公司开发了适配固态电池体系的高镍/超高镍材料等产品 且部分产品已实现百吨级出货
格隆汇APP· 2025-11-28 08:57
公司技术布局 - 公司开发了适配固态电池体系的高镍/超高镍材料、固体电解质材料、固体电解质改性三元材料、高容量富锂锰基材料等产品 [1] - 高容量富锂锰基材料的容量达到300mAh/g [1] - 部分产品已实现百吨级出货 [1] 产业化进展 - 公司产品为全固态电池产业化奠定了关键材料基础 [1]
振华新材:公司与宁德时代及孚能科技有多年合作关系
格隆汇· 2025-11-28 07:45
合作关系 - 公司与宁德时代及孚能科技存在多年合作关系 [1]
振华新材(688707.SH):公司与宁德时代及孚能科技有多年合作关系
格隆汇· 2025-11-28 07:42
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关系 - 公司与宁德时代及孚能科技存在多年合作关系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