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海科技(68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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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海科技(688595)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14:17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规范 - 控股股东持股份额超公司股本总额50%或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2] - 应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3] - 与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公平原则[7] - 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披露,配合公司工作[9] - 控制权变动等情形书面通知公司并配合披露[9] - 事件难以保密时通知公司公告并配合披露[10] - 获取公司未披露信息做好登记备案和保密工作[11] - 提供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11] - 公共媒体报道或传闻,了解情况并告知公司披露[12] - 不得传播未披露重大信息或虚假信息[12] - 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需披露相关信息[13] 股东增持规范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 - 50%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1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2%[18] - 拥有权益股份达50%以上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18] - 相关股东首次增持通知公司,公司发布公告[19] - 拟继续增持披露后续增持计划,上限不超下限1倍,期限最长12个月[19][20] - 原定增持计划期限过半,未过半或未达下限50%应公告说明原因[21] - 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期限届满通报实施情况,30%以上持股需律师核查[21] - 持股50%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增持,累计达2%当日至公告期间不得增持[23] - 拥有权益股份达30%以上股东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2%,股份锁定期6个月[23] - 拥有公司已发行股份达30%及以上股东,1年后每12个月拟增持超2%需按规定增持[24] - 拥有公司已发行股份达50%及以上股东,继续增持不影响上市地位可免发要约[24] - 采用集中竞价增持,每累计增持2%,当日及进展公告日不得再增持[24][25] 承诺事项规范 - 承诺事项明确具体可执行,需审批的披露审批及补救措施[27][28] - 特定承诺不得变更或豁免[30] - 因客观原因或维护公司权益可变更或豁免承诺,充分披露并提替代方案[31] - 变更、豁免承诺方案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部分需股东会审议[31][32] 资金占用规范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不得占用公司资金[33][34] - 公司董事会建立核查制度,检查资金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披露[35] - 审计委员会指导检查,发现资金占用督促披露追讨,不符向交易所报告[35] - 财务负责人加强财务过程控制,监控与关联方交易和资金往来,保证财务独立[37] - 收到关联方侵占公司利益指令,拒绝并向董事会报告[37] 督导规范 -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和代表人关注关联方资金占用等异常情况[37] - 发现异常督促公司核实披露,必要时专项现场核查[37] - 公司未及时披露,保荐机构披露相关情况[37] 其他 -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采取措施并追究责任[37] - 本规范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39] - 本规范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按后者规定并修改规范[39] - 本规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0]
芯海科技(688595)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14:17
战略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三名,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委员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4] 会议规则 - 会议提前三天通知,紧急或全体同意可随时召开[10]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0] 其他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1]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6] - 负责研究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建议[2] - 工作细则解释权归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13]
芯海科技(688595)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14:17
担保规定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需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3] - 可为特定条件独立法人单位担保,单位需偿债能力强[5] - 申请担保人需提供至少七项资信资料[7] 审批条件 - 单笔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担保需股东会审批[10] - 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需审批[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需审批[10] - 按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批[10] - 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需审批[11] 部门职责 - 财务部负责对外担保具体事务及资信调查等[16][17] 管理措施 - 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定期与银行核对[19] - 指派专人关注被担保人情况[18] 追偿披露 - 被担保人违约公司启动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20] - 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3] 监督处分 - 董事会核查违规担保并披露结果[30] - 审计委员会关注担保事项,监督评估内控[31] - 责任人过错董事会给予处分[27]
芯海科技(688595) - 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14:17
对外投资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项,对外投资提交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项,对外投资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7] 交易及理财规定 - 证券交易及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9] - 购买、出售资产交易12个月内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9] 其他规定 - 交易事项未达标准,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11] -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编制并指导实施投资计划等多项职能[12] - 公司股票、基金等投资出现异常,董事会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披露[17] - 委托理财出现理财产品募集失败等情形,应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17] - 出现被投资公司经营期满等情况,公司可收回对外投资[19] - “最近一期经审计”指至今不超过12个月的最近一次审计[23]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23]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3]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23] - 制度生效后原制度自动失效[23]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4]
芯海科技(688595)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14:17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 披露规则 - 涉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5][7] 申请流程 - 相关人员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核、确认反馈结果[10][11] 后续管理 - 信息登记入档,相关人员签保密函,材料保存不少于10年[11] 其他要求 - 未通过审批及时披露,登记事项并报送材料[9][11][12] - 特定情形及时披露商业秘密并说明情况[13]
芯海科技(68859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2025-08-14 14:17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且含不同性别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全体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评估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5] - 至少每年定期评估董事会表现及独立董事独立性[8] 提名委员会会议规则 - 提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或一致同意除外[11]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3] - 委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15] - 工作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H股上市日生效[21]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3]
芯海科技(688595)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14:17
第一章 总 则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举董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切 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并参照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等相关规定,特制定《芯海科技(深 圳)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含独立董 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一种投票制度。即每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 等于其所持有的股票数乘以其有权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数,每位股东可以将其 拥有的全部选票投向某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任意分配给其有权选举的所有董 事候选人,或用全 ...
芯海科技(688595) - 公司章程(草案)
2025-08-14 14:17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草案) (H 股发行上市后适用) | 第一章 总 则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 第三章 股 份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 | 第一节 股 东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会 ……………………………………………………………………………………………………………………………………………………………………………………………………………………………………………………………………………………………………………………27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 | 第二节 董事会 30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34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 |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 | |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 | ...
芯海科技(68859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14 14:17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规 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当以客观事实或者具有事 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实际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 第六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当客观,不得夸大其辞, 不得有误导性陈述。 披露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预测性信息的,应当合理、谨慎、客观。 第七条 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信息,应当内容完整,充分披露对 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揭示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不得有选择地披露部分信息, 不得有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文件应 ...
芯海科技(688595)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2025-08-14 14:17
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的《企业管治守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 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 的1/3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本制度中" ...